招标
关于百步镇新港花苑、新港花苑北区、得胜东区等房屋纠偏加固工程的其他非政府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浙江圣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金额
140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1/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浙圣加采﹝2024﹞002号
预算金额140万元
招标联系人张春伟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圣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叶东方0573-86180035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1/23
公告正文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浙江圣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浙江百步经济开发区投资有限公司委托,经海盐县百步镇人民政府以百政[2023]206号文件批准,百步镇新港花苑、新港花苑北区、得胜东区等房屋纠偏加固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招标采购公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浙圣加采﹝2024﹞002号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非政府采购)

四、采购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标项内容

数量

单位

预算总投资(万元)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备注

1

百步镇新港花苑、新港花苑北区、得胜东区等房屋纠偏加固工程

1

140

主要为百步镇新港花苑、新港花苑北区、得胜东区共6幢农房进行纠偏加固等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投标人特定条件:

1具备特种工程专业(建筑物纠偏、结构补强)资质,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三类人员”要求:具有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以及企业技术负责人等四岗位人员)“三类人员”A类证书,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和企业技术负责人的任职文件,拟派项目经理的“三类人员”B类证书,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至少 1人)的“三类人员”C类证书。拟派的B类人员不能与C类人员为同一人。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六、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报名及领取采购文件

1.报名时间:202412日~202418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8:30-11:00, 14:00-17:0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浙江圣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海盐县武原街道兴业路618号东欣大厦东区9楼综合管理部)

4.标书售价(元):每本500售后不退

交付方式:汇票/银行转帐/电汇/网银/现金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圣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浙江海盐农商银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201000137526369

5.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时应提交的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4)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

 (5)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复印件或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备案网页截图(如为省外企业);

 (6)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以及企业技术负责人等四岗位人员)的“三类人员”A类证书,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和企业技术负责人的任职文件,拟派项目经理的“三类人员”B类证书,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至少1人)的“三类人员”C类证书。拟派的B类人员不能与C类人员为同一人(复印件);

 (7)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须提供系所在单位正式员工证明,即员工养老保险证明);

 (8)如经办人是授权委托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八、投标保证金:不收取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24012309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概不受理

2、投标地点:浙江圣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一(海盐县武原街道兴业路618号东欣大厦9楼)。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401230900分,投标人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并携带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随身携带,投标文件中也应附)等有效证明;

2、开标地址:浙江圣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一(海盐县武原街道兴业路618号东欣大厦9楼)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并完成签收后可离场,无需出席开标会议。

十一、其他事项

1、招标公告发布于: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 。

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浙江百步经济开发区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张春伟  联系电话:0573-86772215

地址:海盐县百步镇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圣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叶东方  联系电话:0573-86180035 传真:0573-86180037

地址:海盐县武原街道兴业路618号东欣大厦9楼

3.监督管理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海盐县沈荡检察室 联系电话:0573-86586806

202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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