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芭蕉侗族乡茶树品种改良产业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55.86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2/06/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bqc-cg-2022-es011
预算金额57万元
招标公司恩施市芭蕉侗族乡人民政府
招标联系人-0718-8482001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渠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女士17671379324
中标公司恩施市丰茗圆茶叶有限公司55.86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芭蕉侗族乡茶树品种改良产业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HBQC-CG-2022-ES011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ZFFSCG-2022-419-00016
三、项目名称
芭蕉侗族乡茶树品种改良产业项目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恩施市丰茗圆茶叶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湖北省恩施市白杨坪乡洞虾槽村大宝坪组
中标(成交)金额:55.86(万元)
货物类 |
名称:黄金叶、安吉奶白 品牌(如有):黄金叶、安吉奶白 规格型号:见响应文件 数量:30万 单价:0.688元/株 |
货物类 |
名称:玉露1号 品牌(如有):玉露1号 规格型号:见响应文件 数量:30万 单价:0.688元/株 |
货物类 |
名称:中茶108 品牌(如有):中茶108 规格型号:见响应文件 数量:30万 单价:0.486元/株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冉瑞林,宋发芝,刘万学(采购人代表)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2-06-17
2、评审地点:湖北渠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恩施市金龙大道星汇小区四栋1003室)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招标代理合同执行,由中标人支付
2、收费金额:0.83(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恩施市芭蕉侗族乡人民政府
地址:湖北省恩施市芭蕉侗族乡芭蕉大道124号
联系方式:0718-84820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渠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恩施市金龙大道星汇小区四栋1003室
联系方式:176713793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0718-8482001
相关下载-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 6月15日询价文件.doc6月15日询价文件.doc
更多咨询报价请点击:
http://www.ccgp-hubei.gov.cn/notice/202206/notice_5c5e22419d6f468bb6cd6480b0c2bebc.html
2、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芭蕉何族乡茶树品种改
良产业项且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
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茶苗,属于农业行业:制造商为恩施市丰茗圆茶业有限公司,从业人员
5人,营业收入为604万元,资产总额为459万元,属于(小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
业名称),从业人员_
人,营业收入为_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
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
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E
竞标人(盖章):恩施市丰茗圆茶业有限
公司
华
企业法人(负责人)签字(签章)
日期:2022年06月17
文价询项目编号:HBQC-CG-2022-ES011项目名称:芭蕉侗族乡茶树品种改良产业项目
第一章芭蕉侗族乡茶树品种改良产业项目询价公告1目录二0二二年六月采购代理机构:湖北渠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人:恩施市芭蕉侗族乡人民政府件
五、询价的步骤7四、报价文件的份数、封装和递交6三、报价要求6二、报价文件的编制5一、说明4第二章供应商须知4
三、验收标准10二、苗木采购数量10一、项目概况10第三章采购清单、参数和要求10七、签订合同9六、确定成交供应商办法9
附件4投标人基本情况表17附件3分项报价表16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15附件1报价函14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14四、商务要求11
【项目概况】第一章芭蕉侗族乡茶树品种改良产业项目询价公告附件7本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及资料20附件6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19附件5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等证明材料18
4、采购方式:询价采购3、项目名称:芭蕉侗族乡茶树品种改良产业项目2、采购计划备案号:ZFFSCG-2022-419-000161、项目编号:HBQC-CG-2022-ES011一、项目基本情况芭蕉侗族乡茶树品种改良产业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渠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恩施市金龙大道星汇小区四栋100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6月1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8、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7、采购需求:“黄金叶、安吉奶白”营养钵苗30万株、“玉露1号”营养钵苗30万株、“中茶108”营养钵苗30万株,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6、最高限价:57.00(万元)5、预算金额:57.00(万元)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供应商须具备农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苗木生产经营许可证。2、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对自己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若成交供应商有以上行为,取消中标资格,查询时间以发布采购公告之后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附在响应文件中,由采购人在开标现场核实);1、供应商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书)以及其他相关证件齐备、合格有效;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
四、响应文件提交4、售价:0(元)3、方式:因疫情防控需要,本次采购文件采用网络获取方式。供应商将报名登记表(格式见公告附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整体资料扫描后发送至电子邮箱(邮箱地址:1839270896@qq.com),并电话通知采购代理机构确认。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将采购文件发送至供应商在报名登记表中预留的电子邮箱中。2、地点:湖北渠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恩施市金龙大道星汇小区四栋1003室)1、时间:2022年06月13日至2022年06月15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三、获取采购文件
2、地点:湖北渠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恩施市金龙大道星汇小区四栋1003室)1、时间:2022年06月1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五、开启3、地点:湖北渠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恩施市金龙大道星汇小区四栋1003室)2、截止时间:2022年06月1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1、开始时间:2022年06月17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名称:恩施市芭蕉侗族乡人民政府1、采购人信息八、联系方式:七、其他补充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公告期限
联系方式:17671379324地址:恩施市金龙大道星汇小区四栋1003室名称:湖北渠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方式:0718-8482001地址:湖北省恩施市芭蕉侗族乡芭蕉大道124号
1.适用范围一、说明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电话:0718-8482001项目联系人:崔先生3、项目联系方式
2.4合格的供应商2.3“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湖北渠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监管部门”是指:恩施市财政局。2.1“采购人”是指:恩施市芭蕉侗族乡人民政府。2.定义1.1本询价文件适用于本次询价公告中所述项目相关货物和服务的采购。
3.1响应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报价有关的费用。不论最后的结果如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3.报价费用2.5“成交供应商”是指经询价小组评审,授予合同的响应供应商。2.4.3.供应商须具备农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苗木生产经营许可证。3.4.2.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对自己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若成交供应商有以上行为,取消中标资格,查询时间以发布采购公告之后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附在响应文件中,由采购人在开标现场核实);2.4.1.供应商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书)以及其他相关证件齐备、合格有效;
5.1报价文件编制基本要求5.报价文件的构成二、报价文件的编制4.2支付标准: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标准计取(不包含评审费)。4.1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由采购人支付;4.根据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签署的委托代理协议书约定:
5.7报价文件的组成5.6如因响应供应商只填写和提供了本文件要求的部分内容和附件,而给评审造成困难,其可能导致的结果责任由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5.5报价文件必须按本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通知及附件进行编制。5.4响应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本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承诺并履行本文件中各项条款规定及要求。5.3响应供应商提交的报价文件以及响应供应商与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就有关需回复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响应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可以使用别的语言,但其相应内容必须附有中文翻译文本,在解释报价文件时以翻译文本为准。5.2响应供应商对报价文件的编制应按要求装订和封装。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对自己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若成交供应商有以上行为,取消中标资格,查询时间以发布采购公告之后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附在响应文件中,由采购人在开标现场核实)(格式见附件六)。5)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格式见附件五)4)响应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格式见附件四);3)分项报价表(格式见附件三);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见附件二);1)报价函(格式见附件一);
注:以上1-11项文件任缺一项均视为无效报价文件,需要提供的文件应加盖投标人公章。11)供应商认为应提供的其他材料;10)售后服务方案;9)投标货物技术参数及功能(必须满足第三章的技术参数,否则投标将被拒绝);8)供货方案;7)提供农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苗木生产经营许可证。
6.4报价总金额应用阿拉伯数字和大写数字两种形式表示。阿拉伯数字和大写数字有不同的,以大写数字叙述为准。6.3报价以人民币报价;6.2响应供应商所报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6.1报价必须包括该项目包含的所有费用;6.报价要求三、报价要求
2)询价项目名称;1)询价项目编号;7.2报价文件的信封上应写明:7.1供应商应将报价文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不可拆卸装订,封装在一个外层信封中。7.报价文件的份数和封装四、报价文件的份数、封装和递交
9.迟交的报价文件8.2不接受邮寄和传真报价。8.1所有报价文件应于“第一章询价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前递交到询价地点;8.报价文件的递交4)并在书脊上注明投标人全称和项目名称;3)响应供应商名称;
10.4资格证明文件审查:10.3询价小组对实质响应询价文件要求的报价进行比对。10.2询价小组将根据询价文件的规定审查每份报价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询价文件的要求。10.1响应供应商应在询价公告规定的询价文件开启时间前到达询价现场,必须携带法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议,对报价结果进行签字确认,响应供应商不能按时到达询价现场的,视为认同报价结果。五、询价的步骤9.1按《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招标人将拒绝或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之后收到的任何报价文件。
10.5.2询价小组确定询价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询价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找外部的证据。10.5.1在对询价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估之前,询价小组要审查每份询价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询价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询价文件应该是与询价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询价。10.5符合性审查: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出现不符合下列情形之一或不足以证明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资格性审查 | 1.供应商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书)合格有效 | 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
资格性审查 | 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或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 2020年或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企业成立时间不足一年不适用,可提供其他证明具备实施本项目的财务状况证明材料。) |
资格性审查 | 3.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发票或回单 | 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完税证、缴款书印花税票、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
资格性审查 |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原件 |
资格性审查 | 5.供应商信用 |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
资格性审查 |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
资格性审查 | 7、供应商须具备农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苗木生产经营许可证 | 提供农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苗木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
其他资格性要求 | 符合询价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资格性要求 |
11.询价小组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满足询价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六、确定成交供应商办法符合性检查时,上述情形有一项不符合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作无效投标。10.5.4、评标委员会对询价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的主要内容为:10.5.3采购人将拒绝被确定为实质上没有响应询价文件要求的询价。响应供应商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询价成为实质上响应的询价。
符合性 检查标准 | 投标报价未超采购预算 |
符合性 检查标准 | 未超出经营范围投标;投标内容与招标项目相符合 |
符合性 检查标准 | 投标文件有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或签字(盖章)人有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的 |
符合性 检查标准 | 交付时间(工期)满足招标要求 |
符合性 检查标准 | 投标文件技术参数规格中的响应与事实相符、不存在虚假投标的 |
符合性 检查标准 |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其它规定被视为无效投标的技术条款的 |
2、项目编号:HBQC-CG-2022-ES0111、项目名称:芭蕉侗族乡茶树品种改良产业项目一、项目概况采购清单、参数和要求12.采购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与中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七、签订合同
验收标准二、苗木采购数量5、项目地点:甲方指定地点4、付款方式:以合同约定为准3、预算金额:57.00万元
序号 | 营养钵苗名称 | 特征描述 | 数量(株) | 备注 |
1 | 黄金叶、安吉奶白 | 种类:黄金叶、安吉奶白 胸径或干径:0.2cm 3、株高:≥20cm 4、特征:杆直 | 30万 | 植株完整根系发达 |
2 | 玉露1号 | 1、种类:池杉 2、胸径或干径:0.2cm 3、株高:≥20cm 4、特征:杆直 | 30万 | 植株完整根系发达 |
3 | 中茶108 | 1、种类:池杉 5、胸径或干径:0.2cm 3、株高:≥20cm 4、特征:杆直 | 30万 | 植株完整根系发达 |
6.灌木、草花等分枝过少,枝叶不茂盛者;5.剪型类苗木,其形状不显著或损坏原型者;土球达不到标准、破裂、松散不完整,或偏斜者;4.土球损坏散落者;挖取后搁置过久,根部干涸、叶芽枯萎或掉落者;3.有显著病虫害、折枝折干、裂干、肥害、药害、老衰、老化、树皮有明显疤痕或机械破伤者;2.不符合规格尺寸者,树型不端正匀称、树干过于弯曲、树冠过于稀疏、偏斜及畸型者;1.苗木到场后,采购人验收小组应会及时对苗木进行验收。出现下列情形,为不合格苗木,采购人不予接收:
2、交货时间:合同签定后接采购人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该项目所需内容的采购、制作、辅材、备件、包装、运输至采购人指定地点以及其他服务等全部内容(由此所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应包含在报价中),直至交付采购人可以正常使用的标准。1、供货方案:该项目采购方组织采购代表到供货方苗木基地内选苗、定苗,供货方需按采购方代表合理要求完成苗木供货。苗木运到现场后,由采购人组织验苗,验收合格后的苗木数量计为采购数量;供货方需确保供货及时,苗木新鲜(苗木起挖至运输到现场不得超过3天);苗木到场后,供货方将苗木吊运至栽植区。四、商务要求(2)严格按照尺寸规格要求。(1)检验方法包括:卷尺、胸径尺测量,观察检查和对照采购计划中的的苗木品种、规格等详细信息,核实苗木质量及数量。7.苗木验收方法
5.1养护期内,中标人根据用户要求负责进行售后服务,对于非用户人为原因而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由中标人负责,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有售后服务点,响应并到达现场时间应不长于4个小时。中标人应提供但不限以下服务:5、售后服务4.2供应商在中标后,发生侵犯专利权的行为时,其侵权责任与采购人无关,应由供应商承担相应的责任,并不得影响采购人的利益。采购人在今后增购本次采购清单所列产品,供应商承诺以不高于投标成交价格继续提供。4.1本次采购项目的产品必须完全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标准及现行规范要求,供应商应根据企业实际能力在投标文件中对项目质量予以承诺,中标后在合同中加以确认。4、产品质量要求3、供应商所供产品需符合采购人要求。
6.3因中标人原因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中标人应负责退换,使其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同时像采购人支付违约金。6.2若非采购人原因,中标人逾期交货的,中标人向采购人支付逾期交付违约金,逾期交付违约金合同中约定。6.1中标人违约承担违约责任。所有中标产品均需按照招标文件指标要求进行检查核对后方可进行报验,不满足招标文件指标要求的产品,采购人有权不对其进行验收;同时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不满足要求的产品进行双倍罚款或取消合同。6、违约责任5.2苗木在养护期及未移交至管理单位前出现死亡,由供货商负责重新提供补栽苗木。在货物移交后提供免费服务,免费更换苗木,直至问题解决。应说明采用成本价或是市场价。
供应商须根据本次采购货物的特点、要求,拟定供货时间响应措施,须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在规定时间内选取、挖起苗木的时间安排及保证措施;在规定时间内苗木包扎、装车的时间安排及保证措施;在规定时间内苗木的运输及移交的时间安排及保证措施。9、供货时间响应措施供应商须提供所投项目质量控制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苗木挖起时的质量控制措施;苗木包扎时的质量控制措施;苗木运输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措施;苗木移交及后续的质量控制措施。8、质量控制方案供应商必须提供完整的项目实施方案,方案须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苗木的选取方案;苗木的包扎方案;苗木的运输方案;苗木的验收方案;时效性:对于苗木土球的选苗、挖起、土球的包装在供货期内合理完成的可靠方案;合理性:运输方法和苗木在运输过程中土球包扎的标准应该是合理的、恰当的;可靠性:运输方案符合实际,可信、可用、可靠,有实际应用价值,经得起实践检验。7、项目实施方案
依据贵方(项目名称/文件编号)项目政府采购的邀请,我方(姓名和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响应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份。(代理机构):附件1报价函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须根据本次采购货物的特点、要求,拟定应急措施,须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苗木运输过程中突发情况的应急措施;苗木移交过程中突发情况的应急措施。10、应急措施
3、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询价有关的的一切数据或资料;2、已详细审查全部询价文件,包括(补遗书)(如果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1、将按询价文件的约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在此,授权代表宣布同意如下:2、按询价文件供应商须知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1、报价表;
开户银行:账号/行号:响应供应商名称(签章):响应供应商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4、与本询价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代理人无转委托权。委托期限:。本人(姓名)(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报价文件、签署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代理机构):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职务:______性别:____代理人工作单位:____________附:签发日期:___年__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授权单位(签章):______
附件3分项报价表注:授权委托书原件应单独放置一份在外面(不需要密封),以供开标时查明身份。未按要求提供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粘贴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3、必须按此表格样式中的对应栏目内容填写,如需增加栏目,请在栏目“其他”中填写,并作详细说明。2、如果不提供详细的分项报价表将被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说明:1、分项报价总计价格必须与报价表一致。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
序号 | 内容、名称 | 品牌 | 参数 | 数量 | 单价 | 小计 | 交货期 | 质保期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10 | ||||||||
... | ||||||||
报价总计 | 大写: 小写: |
采购项目编号:包号:附件4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日期:年月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4、分项报价表按货物需求一览表所载的内容报价。
投标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 话 | |||||||
联系方式 | 传真 | 网 址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住址 | 电话 | ||||||
政府采购 业务负责人 | 姓名 | 住址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营业执照号 | 其中 | 财务人员 | |||||||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 其中 | 高级职称人员 | |||||||
国税登记证号 | 其中 | 中级职称人员 | |||||||
地税登记证号 | 其中 | 初级职称人员 | |||||||
社会保险登记证号 | 其中 | 其 他 |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询价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料和供应商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资料,格式自拟)附件7本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及资料(供应商自行打印)附件6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供应商是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材料等)附件5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等证明材料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格式-附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格式-附件2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日期:企业名称(公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统计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
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二○一一年六月十八日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详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满足的条件”)。格式-附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适用)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
式-附件4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标准(如适用)日期:企业名称(公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动。本单位授权(供应商)参加(采购人)的项目(项目编号:)采购活
(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格式-附件5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适用格式自拟)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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