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永定河中心(海堤中心)2023年闸、站水泵机组维修及电气设备维修一期项目竞争性错磋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5/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yfzx-zbdl-2023-021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圆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居东红022-23662999
标书截止时间2023/05/17
投标截止时间2023/05/22
公告正文
永定河中心(海堤中心)2023 年闸、站水泵机组维修及电气设备维修一期项目
竞争性错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YFZX-ZBDL-2023-021)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永定河中心(海堤中心)2023 年闸、站水泵机组维修及电气设备维修一期项目已由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天津市永定河管理中
心(天津市海堤管理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芦新河泵站2#、7#水泵大修、芦新河泵站二次设备维修及系统升级、芦新河泵
站二次设备备品备件采购、大张庄闸电动葫芦滑触线更换一期、金钟河泵站 35KV 测量PT柜
联锁机构更换、金钟河泵站清污机养护维修及运行期垃圾清运、蓟运河闸宁车沽闸电器设备
设施维修、蓟运河闸配电室线路改造、蓟运河闸安全警示标志标牌补充、蓟运河闸宁车沽闸
二次设备备品备件采购。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永定河中心(海堤中心)2023 年闸、站水泵机组维修及电气设备维修一期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永定河中心(海堤中心)2023 年闸、站水泵机组维修及电气设备维修一期项目)的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
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
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供应商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 2021或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应包括
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磋商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11月至磋商前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金
保障记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承诺书(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
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4)供应商提供磋商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而声明(截至开标
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人参加磋商会,若法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
人资格证明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护照、驾
驶证等)复印件若为被授权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须由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
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若无法定代表人,需由企
业负责人提供授权、签字或盖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5月11日09时00分到2023年05月17日16 时00分
获取方式本项目接受线上的形式获取磋商文件。建议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时,提供单
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购买采购文件登记表》,文件费电汇凭
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以项目名称的压缩包形式,发送至邮箱yuanfangzixun 1@126.com)
开户信息如下:单位名称:天津圆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天津分行;银行帐号:77010078801400004180; 磋商文件的售价:500 元,一经售
出概不退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5月22日10 时30分
递交方式天津圆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南开区红旗路278号融创屮心东区2号
楼 2206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5月22日10时30分
开标地点天津圆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南开区红旗路278号融创中心东区2号
楼 2206 室)
七、其他
一、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
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
行打印存档。
二、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磋商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磋商文件之日或
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供应商需以书
面形式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向采购人和天津圆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
序环节的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
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监督部门提出
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无。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市永定河管理中心(天津市海堤管理中心)
地 址:天津市红桥区勤俭道38号
联系人:刘工
电 话:022-5883686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圆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天津市南开区红旗路278号融创中心东区2号楼1301室
联系人: 居东红、董悦
电 话:
022-23662999
电子邮件: yuanfangzixun_1@126.com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