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石油河南销售分公司库站危废处置服务项目(三次)
金额
1800.00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8/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nxs-2024-gkzb-017
预算金额1800.00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工18102130515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中国石油河南销售分公司库站危废处置服务项目招标公告(三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国石油河南销售分公司库站危废处置服务项目(招标编号:HNXS-2024-GKZB-017)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南销售分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根据公司相关要求,拟针对库站危险废物处置服务进行公开招标。库站危险废物处置服务项目招标总费用预算暂定为51万元,,为单价控制价招标,其中:河南公司所属6座库站总费用预算暂定为38万元(含税价,税率6%),安阳库站总费用预算暂定为11万元(含税价,税率6%),驻马店库站总费用预算暂定为2万元(含税价,税率6%)。危废量以《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中登记数量为准。
2.2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 1个标段。
2.3招标范围:库站清罐及日常生产经营等产生的危险废物的合规处置,废物类型包括“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HW09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HW49其他废物”等。具体库站详见下表:
序号 | 油库名称 | 油库简称 | 地址 |
---|---|---|---|
1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南销售分公司 | 中国石油广武油库 | 郑州市惠济区古荥镇广武车站东 |
2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南许昌销售分公司油库 | 中国石油许昌油库 | 许昌市五里岗路南段中国石油河南许昌油库 |
3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南信阳销售分公司 | 中国石油潢川油库 | 潢川县经济开发区(蔡氏河)中国石油油库 |
4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洛阳油库 | 中国石油洛阳油库 | 洛阳市孟津县常袋乡半坡村中油洛阳油库 |
5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南三门峡销售分公司油库 | 中国石油三门峡油库 | 三门峡市西站原店镇原店村中石油油库 |
6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周口销售分公司(油库) | 中国石油商水油库 | 周口市商水县汤庄乡商水油库 |
7 | 安阳中油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 安阳油库 | 安阳市殷都区安林路东段海工水泥厂对面中石油油库 |
8 | 驻马店石油有限公司 | 驻马店油库 | 驻马店市驿城区驿城大道中段驻马店石油有限公司 |
9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南销售分公司所属加油站 | 中国石油加油站 | 甲方指定河南省中国石油加油站位置 |
2.4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2.5服务地点:招标人所属油库分布于河南省,由招标人指定地点。
2.6最高限价:1800元/吨
注:含税价,税率6%。报价包含合法合规危废处置费;运费;手续办理费(含物联网使用等);危废转移过程中,叉车等机具材料使用、人员劳务及危废转移车辆现场等待等一切费用。单位元/吨,并考虑应承担的所有风险。
2.7合同签订:河南公司所属6座全资库站危险废物处置服务项目合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南销售分公司与中标人签订框架合同;安阳库站危险废物处置服务项目合同,安阳中油销售有限责任公司与中标人签订合同;驻马店库站危险废物处置服务项目合同,驻马店石油有限公司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2.8合同期限:2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2.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非独立法人分公司参加需提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扫描件,并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投标时执行分公司的资质、业绩、人员、车辆、信誉及其他文件 )。法人单位和其分公司只能一个参与投标;
(2)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排污许可证,行业类别为危险废物治理;
(3)投标人须提供具备环保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需包括《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中HW08(251-001-08、900-201-08、900-210-08、900-214-08、900-249-08)、HW09(900-007-09)、HW49(900-039-49、900-042-49、900-047-49),且核准经营方式包括收集、贮存、利用(或处置)。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从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备1项同类危险废物处置项目业绩,并提供相应合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发票,发票须附查验截图(查验网站: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发票投标人须自行核实,经查询为“不一致”、“作废”、“红冲”,且未注明合理原因的,视为虚假投标;“查无此票”视为无效发票)。
3.2.3人员要求:需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专职安全人员1人,安全人员具有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资格证书;每台车需配备1名驾驶人员及1名押运员以及若干劳务人员。驾驶人员要求有有效的身份证、驾驶证、危险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证,押运员必须具备有效的身份证、《危险货物押运员证》。所有人员需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及参保地社保机构出具的个人的2024年4月-6月的社保缴费明细。
3.2.4车辆要求:投标人投入本项目的车辆应具备符合条件的转运车辆1台及以上危险废物专用车。车辆为投标人自有车辆的,提供车辆行驶证并提供投标人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货物类);车辆为第三方运输单位车辆的,须提供车辆行驶证、投标人与第三方运输单位签订的协议或合同及第三方运输单位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货物类)。
3.2.5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资不抵债情况。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财务报表显示无破产或资不抵债(审计报告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分支机构提供总公司的财务报表,其他组织如事业单位、新成立的公司(2023年1月1日以后成立)等投标人若不能提供本单位的财务审计报告,需提供盖公章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3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附网站查询截图,投标截止日评委现场查询);
(2)开标当日投标人未被河南销售分公司限制准入或列入黑名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承诺函,如果承诺不属实,否决投标或取消其中标资格(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4)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承诺未发生或已发生的诉讼仲裁不会对履行合约有影响(须提供已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说明和未发生或已发生的诉讼仲裁不会对履行合约有影响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5)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因安全事故、质量问题而被中国石油集团、中国石油河南销售分公司终止合同的情况(投标人须出具承诺书,格式自拟);
(6)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环境事故(投标人须出具承诺书,格式自拟);
(7)未被列入中国石油集团级、企业级三商黑名单(须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4 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2)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暂停投标资格:失信积分达到8分时,暂停失信行为人投标资格半年;失信积分达到9分时,暂停失信行为人投标资格一年;失信积分达到10分时,暂停失信行为人投标资格两年。
暂停期满后恢复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记分继续执行。
取消投标资格:失信积分超过10分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投标资格三年。列入股份公司“三商”黑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08月30日至2024年09月05日 23时 59分前(北京时间),登录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购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在工作时间电话联系:4008800114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和交费。
②此次招标采购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在工作时间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4.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为 200 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购买招标文件凡支付成功的,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如不满足开标条件需第二次报名时,请投标人务必自行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重新报名并交费,否则视为放弃投标,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①购买招标文件采用平台支付,只支持个人网银支付,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自行从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
②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将以普通增值税发票电子发票形式开具,开票信息默认为“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初始录入基本信息(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及开票信息等),若以上信息有误,请于开标前确保在平台中修改为正确信息,招标机构将于项目开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完成发票开具。
③发票获取形式:电子发票默认发送至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预留手机号及邮箱。
报名成功后请投标人将公告附件《收款、开票信息承诺书》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以开具发票。
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 2024 年09月19日08 时 30 分(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5.4在提交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需支付9000 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递交形式为采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递交或银行保函。①采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以现金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企业网银支付或电汇形式向保证金账户汇出,投标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后,将进入投标人电子钱包。投标人进入该项目主控台,分配至本项目后投标保证金方递交成功。②以银行保函形式递交的应将保函原件扫描件置入投标文件指定部分,同时将银行保函原件递交予招标组织单位。
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如下:
行号:313265010019
开户行名称: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账户名称: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银行账号:26902100171850000010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4006696569
提醒:保证金缴纳如出现问题,请及时致电4008800114(接通后,请根据语音提示选择“电子招标平台”)进行解决。 6.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发布。本公告如有修改和补充也在以上网站同时公布。 7.投标费用
中标人须交纳招标代理费,招标代理费为6120元。 8.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 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 址: | 天津滨海新区大港油田创业三路 | 邮编: | 300280 | ||
联系人: | 李工 | 邮箱: | m13332016296@163.com | ||
电 话: | 022-25911530 | 手机: | 18102130515 | ||
| 2024年8月30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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