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5年土地储备专项债券(乡镇)项目地块论证分析服务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宁乡市春城佳苑12栋3楼招标部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1-02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NXCG-F202412170036
项目名称:2025年土地储备专项债券(乡镇)项目地块论证分析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总预算金额:700000元
最高限价:70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采购需求:
序号 | 品目分类 | 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单价(元) | 合计金额(元) |
1 | 其他服务 | 2025年土地储备专项债券(乡镇)项目地块论证分析服务采购 | 2025年土地储备专项债券(乡镇)项目地块论证分析服务采购 | 1 | 项 | 700000 | 700000 |
其他采购需求说明:
无
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其他说明。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5)根据《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相关规定,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磋商文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以上内容中涉及的近三个月指2024年9月-2024年11月。
(8)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
无
1 、获取采购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12-26 17:00
2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宁乡市春城佳苑12栋3楼招标部
3、 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到湖南湘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乡市春城佳苑12栋3楼招标部获取磋商文件
4 、谈判文件的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25-01-02 09:00
2、响应文件提交的地点:宁乡市春城佳苑12栋3楼招标部
五、开启:
1、开启时间: 2025-01-02 09:00
2、开启地点: 宁乡市春城佳苑12栋3楼招标部
六、公告期限:
自2024-12-19起至2024-12-24止(3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一、采购人信息 |
采购单位:宁乡市城镇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联系人:廖轩 |
电 话:0731-87891028 |
地 址:宁乡市玉谭街道八一西路90号(原质量技术监督局内) |
二、代理机构信息 |
代理机构:湖南湘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黄俊明 |
电 话:18670004350 |
地 址:玉潭街道春城北路(春城佳苑)12栋30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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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列表:
- 1 .乡镇--招标文件.docx
2024 年12 月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