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深圳市滨河水质净化厂提标扩建工程(勘察)
金额
396.19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2/09/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17-440300-78-03-091693
预算金额396.19万元
招标联系人于工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徐工83785164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2/10/17
公告正文

深圳市滨河水质净化厂提标扩建工程(勘察)

招标概况
项目名称:深圳市滨河水质净化厂提标扩建工程
项目编号:2017-440300-78-03-091693
是否重大项目:否
招标项目名称:深圳市滨河水质净化厂提标扩建工程(勘察)
招标项目编号:2017-440300-78-03-091693002
工程类型:勘察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是否预选招标:否
是否场外工程:否
行政监督部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标段:深圳市滨河水质净化厂提标扩建工程(勘察);
公告基本信息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2022-09-28 09:00 至 2022-10-17 18:00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2022-10-07 17:00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2022-10-12 17:00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深圳市利源水务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经办人:于工
办公电话:0755-82198374
传真:
手机号码:13025454552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1019号万德大厦9楼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经办人:徐工、陈工
办公电话:83785164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 1
标段编号:2017-440300-78-03-091693002001
标段名称:深圳市滨河水质净化厂提标扩建工程(勘察)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10-17 18:00
招标部分估价:396.195467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和经审定的勘察任务书、技术要求完成深圳市滨河水质净化厂提标扩建工程的全部勘察工作,包含但不限于物探、地质勘察、测量以及按国家、广东省和深圳市有关报告编制和勘察规程规范的要求应由勘察单位完成的工作以及驻场服务。
计划总投资:251335.69 万元
工程地址:深圳市福田区
评标方法:定性评审法
定标方法:直接票决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家数不超过3家,联合体牵头单位为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或以上资质单位,联合体成员各方须具备本项目要求的至少一项资质,联合体各方需签署合法有效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并明确双方职责以及分工等内容。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或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投标保证金:0 万元
项目概况:本工程为深圳市滨河水质净化厂提标扩建工程,项目总投资为251335.69万元。滨河水质净化厂现状总处理规模为30万m3/d,提标扩建完成后总规模达到50万m3/d,其中提标扩容规模20万m3/d,扩建工程规模30万m3/d。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水质净化厂内的生产构筑物工程、工艺管道安装工程、电气设备安装工程、辅助建筑物及配套设备安装工程、除臭工程等,出水水质执行深圳市《水质净化厂出水水质规范》(DB4403/T64-2020)B标准(其中TN≤8mg/L)。
企业资质要求:

其他资质:一、企业资格要求: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或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①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甲级或以上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或以上资质; ③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或以上资质。
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时,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
业绩要求:/
其他:/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详见招标文件。
业绩要求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详见招标文件。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重要提示:

    1、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依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建设工程招标备案工作的通知》(深建市场〔2021〕21号)文件要求对市局监管项目试行招标备案“秒批”制度。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或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行政监督平台,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相关规定详见《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

    2、场外项目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由招标人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提出,逾期提出的,将不予受理。相关规定详见《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

    3、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4、投标人须提前办理以下事项,否则投标将不予受理:

    (1)参加勘察、设计和施工图审查工程的企业必须提前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境外企业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办理流程如下: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我要登录网上投标系统→我要登记;

    (2)办理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szggzy.com/fwdh/fwdhjsgc)《建设工程数字证书办事指南》;

    (3)自助办理投标员,使用本单位的数字证书(机构证书)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在线填写、保存。

    5、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双方均需提前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应当加签联合体代表的相关数字证书。--投标文件以联合体牵头单位的数字证书签名视为有效。

    6、市住房和建设局企业与人员信息半天交换一次,请投标人提前办好备案和变更手续。根据局《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展建筑企业和从业人员基本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未通过“企业与人员信息诚信申报平台”报送企业和人员的基本信息暂无法投标,详情请查看:(http://zjj.sz.gov.cn/csml/kcsjyjskjc/xxgk/tzgg/content/post_3751116.html)

    7、投标人对所提交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否则将取消投标及中标资格,以及其他后果自负。

    8、窗口递交文件要求:

    投标人须在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持机构数字证书,或已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备案的投标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招标业务分公司指定窗口办理递交手续。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再接收投标资料。

    9、资格预审项目办理流程详见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szggzy.com/fwdh/fwdhjsgc/jylc3)。

    10、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网上截标工程,需要重新上传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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