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椒县襄河镇滨河苑北门635.44平方米办公用途房地产招租项目交易公告
全椒县襄河镇滨河苑北门635.44平方米办公用途房地产
招租项目竞价公告
项目编号:czqjcq202402-005-01
全椒县襄河镇人民政府将于 2024 年2月 19 日 10 时至 2024 年 2月 20 日 10 时止(延时除外,届时正式竞价时间以竞价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竞价系统(网址:(https://ggzy.chuzhou.gov.cn/TPBidder_CZ/memberLogin)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价,现公告如下
注:2024年 2 月 19 日 10时至2024年2月 20日 10时止(延时的除外)期间,此竞价入口为唯一指定入口!通过其他竞价平台参与竞价均视为无效操作。
一、竞价标的物:
全椒县襄河镇滨河苑北门635.44平方米办公用途房地产招租项目,建筑面积为635.44m2。(其中第一层建筑面积为67.17m2,第二层建筑面积为568.27m2)本项目拟出租的房产位于全椒县襄河镇滨河苑北门,本次招租共1个标的物(竞租人自行勘察现场,以实际面积和房屋现状为准)。竞租人一旦做出竞租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二、重大事项披露:
1、全椒县襄河镇滨河苑北门635.44平方米办公用途房地产招租项目,本次招租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承租方应按招租公告约定的用途依法经营,拟出租房产不得从事任何违法经营活动,标的物禁止经营易燃易爆、有环境和噪音污染、占道经营等经营项目且消防通道必须保留、上级部门禁止经营的物品及非法项目等。竞得人如不按上述要求经营使用承租房产,招租方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按违约处理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2、租赁期限:3年。具体起止日期在《租赁合同》中约定;
3、成交价款的结算时间和方式:租金一年一付,年租金=竞得人的成交价/三年。先付后租。自签订合同时支付第一年租金,以后每年租金在上一年租金到期前一个月支付,具体付款日期、租金金额在《租赁合同》中约定。承租方需在《租赁合同》签订时向招租方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第1年租金*10%如承租人无违约,合同结束时退还。另承租人在租期结束时,不得破坏经营时的装修样貌,否则扣除相应金额的履约保证金。
备注:如因竞得人违法、违规、不服从管理等原因造成的各项纠纷及法律责任由竞得人负全部责任,招租人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三、标的起租价、保证金及加价幅度:
竞租起租价:
全椒县襄河镇滨河苑北门635.44平方米办公用途房地产招租项目,总面积约635.44m2;租赁期为三年, 标的起租价:189798元/三年(63266元/年),保证金为5000元,加价幅度:300元或整倍数。
四、本次竞价项目由安徽昌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招标代理费为3000元。上述费用由承租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支付给代理公司。
五、保证金交纳及处置:
a)保证金须在2024年2 月 19日 10时前交纳完毕;保证金须从竞租人账户转入交易中心账户(如以单位名义投标,须从单位基本账户转入),保证金付款人的账户名称必须与竞租人名称一致,不接受现金、汇票和结算卡汇入,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保证金交纳完毕时间。
户 名: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中都支行;
子账号:123340010400044210000000403
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全椒县襄河镇滨河苑北门635.44平方米办公用途房地产招租项目”保证金。
b)履约保证金和第一年租金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7个日历天内汇入全椒县襄河镇人民政府指定账户:
收款单位:安徽省滁州市全椒县襄河镇屏山社区居民委员会
开 户 行: 全椒农商行全鑫分理处
银行账号:20000095714110300000018
租金账号:
收款单位:安徽省滁州市全椒县襄河镇屏山社区居民委员会
开 户 行: 全椒农商行全鑫分理处
银行账号:20000095714110300000018
(缴纳时必须备注:全椒县襄河镇滨河苑北门635.44平方米办公用途房地产招租项目履约保证金/租金)
如竞得人未按公告约定的时间缴纳履约保证金和租金,竞得人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c)放弃竞得资格的竞得人保证金不予退还,由县交易中心直接收缴。相关竞得人将被监管部门纳入信用管理,并在交易中心网站进行不良行为披露。
注意:①如竞得人未按公告约定的时间缴纳履约保证金和租金,竞得人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②若存在不予退还竞价人投标保证金的情形,由全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直接予以收缴。
③竞买人仅代表本人参与竞价,竞拍成功后以成交人姓名签订合同,不得以其他人代签,否则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竞租人应具备条件:
1、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并具有良好商业信用、财务状况、银行资信的境内企业法人(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其报价无效)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均可参与。
2、竞租人应在公告期内到现场实地踏勘,认真审阅本项目竞价须知、竞价公告和标的物介绍,中标后,如因未踏勘现场、未了解项目具体情况等原因造成的各项损失,由竞得人自理。如有疑问须在公告期内向全椒县襄河镇人民政府提出。凡参加本项目竞租人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公告中的各项条款。
七、咨询、看样的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 2 月 18日17时止接受咨询(节假日休息),有意者请与安徽昌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或全椒县襄河镇人民政府联系。
八、竞价方式:
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当标的物的竞价时间只剩最后5分钟时,5分钟内如果有人出价即循环延时,延时5分钟。
九、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招租人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竞租人参与本次竞价会,视同对转让标的物已进行过调查,且知悉转让标的物所公开披露的全部信息及其可能存在的瑕疵。由此所产生的纠纷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招租人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赔偿义务。
2、潜在竞租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本项目竞租人资格。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租的,由竞租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3、竞价成功后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或未按公告约定的时间领取成交通知书、签订合同并缴纳租金及相关保证金的,竞得人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由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直接收缴,招租人有权组织重新竞价。原竞得人将被监管部门纳入信用管理,并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不良行为披露。
4、标的物承租登记手续由竞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竞得人承担。
5、突发情况:由于网络延迟或者其他等客观原因,项目须暂停或者终止时,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权暂停或终止竞价,待问题解决后重新启动竞价。本次竞价过程中,因意外或不可抗力造成的竞价中断等给各竞租人造成经济损失,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招租人对各竞租人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赔偿义务,特此说明!
6、竞价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的,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可以要求招租人立即中止或者终结竞价活动,也可以直接做出竞价活动中止和终结的决定:
(1)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利害关系方提出争议情形的;
(2)在竞价过程中出现违反各相关竞价规则、细则等相关规定,并妨碍正常竞价秩序的;
(3)交易双方及相关主体因纠纷争讼,由仲裁机构(或法院)做出中止和终结决定的。
十、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安徽昌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工 联系方式:18175281284
联系地址:全椒县站前路中意大厦19楼
招租单位:全椒县襄河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秦奋 联系方式:139 5505 3602 联系地址:全椒县襄河镇椒陵大道228号
2024 年2月6日
竞价须知.docx
标的物介绍.docx
竞租人-房屋租赁竞价操作手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