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内江市东兴区水域及垃圾处置建设项目-内江市东兴区车星村等16个农村集居点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工程 (项目名称)施工/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内江市东兴区水域及垃圾处置建设项目-内江市东兴区车星村等16个农村集居点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内江市东兴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内东区发改【2021】37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内江市东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债券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内江市东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内江市东兴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内东区发改【2021】376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都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东兴区车星村、石盘村、矮子店、王家庙等16个农村集居点。
2.2项目规模:新建污水处理设施日处理污水量总规模约360立方米每天,新建污水收集管网约18650米,入户只管约12300米。建设内容包括:格栅渠、调节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及基础、污水处理站内总平及附属工程;污水收集管网工程、道路破除及恢复等。
2.3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施工。
2.5标段划分:施工 1 个标段。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需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
?近年(2019年8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多项选择:?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2(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近2019年8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已竣工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900万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及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该项目须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中可查,并附上该项目在 《全国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中包括“工程基本信息、招投标信息、合同登记信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在内的查询截图(缺少任一截图或截图内容为暂无数据均视为无效业绩);截图内容体现,项目分类: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性质:新建;工程用途:排水;业绩金额以“合同登记信息”截图为准、实际竣工时间以“竣工验收”截图为准。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专业)(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