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0000万元
招标联系人刘新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栖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孔德俊1865167686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7/29
公告正文

河海大学西康路校区修缮一期项目的招标公告

2024-06-27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编号: ANJ240180-01ZG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海大学西康路校区修缮一期项目已由河海大学以(第十三届党委会第168次常务委员会会议)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海大学,建设资金来自国有政府性资金:24934.09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24934.09万元,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政府性资金:24934.09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24934.09万元构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南京栖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受建设单位委托负责本工程的代建事宜并担任招标人。
2.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河海大学西康路校区
2.1.2工程规模: 本项目涉及26个单体及景观的改造、修缮和出新。总建筑面积约6万平方米,最大跨度约36米,最大高度为31.63米,最大单体面积为7176.24平方米。包括但不限于学生生活配套出新项目(包括学生活力街区、学生活动中心、学生运动设施改造),学生宿舍维修改造项目(包括1-3舍、8-9舍、10-11舍、12舍、友谊山五号楼+招待所中楼+研东楼),教学实验楼改造项目(包括航道实验室,泥沙实验室),国际友谊园修缮项目(包括迎宾馆、友谊厅、二号楼、三号楼、四号楼、半山庄),校园大门改造项目(包括1号门、2号门、3号门)和慢行步道及景观改造项目(包括山林步道和景观小品)。
2.1.3合同估算价: 20000.00万元
2.1.4总工期要求: 270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4年8月15日
施工开工日期:2024年9月15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5年5月11日
2.2招标内容和范围: 设计内容包含且不限于:1)施工图设计及所有专业、专项设计,所有深化设计、优化设计(如有)、专项方案等及相关配套服务; 2)施工图设计(含专业专项设计、深化设计、优化设计、专项方案等)的审查、报审; 3)前期报建; 4)其他施工前和过程中相关手续办理;5)配合保修及事故调查处理等后续服务。 施工内容包含且不限于:包括但不限于拆除(残值回收)、加固、土石方、桩基(含前期试桩)、支护、土建及水电安装、装饰装修、外幕墙、消防、暖通、智能化、外立面出新、室外道路、管网、景观、管线迁移等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编制竣工图文件、向招标人移交竣工验收所需的各类资料,完成各项专业验收,配合招标人完成竣工验收工作;完成项目移交(含培训)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工作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全部工作。 物资采购内容包含且不限于:施工范围内工程建设所需要的所有材料(设备)、预制构件(如有)、设备及工器具购置等采购。
2.3工程总承包类型:初步设计完成阶段设计-采购-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1、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企业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A) 设计资质要求:

设计资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

(B) 施工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具有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之一:

注册建筑师一级

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

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

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自2019年6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115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改造工程(承包范围须包含室内装饰装修)(厂房、仓库、住宅、公寓除外)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且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自2019年6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115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改造工程(承包范围须包含室内装饰装修)(厂房、仓库、住宅、公寓除外)的施工业绩,且担任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自2019年6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115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改造工程(承包范围须包含室内装饰装修)(厂房、仓库、住宅、公寓除外)的设计业绩,且担任设计负责人;(需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时间、金额均以设计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F)工程监理业绩/工程总承包监理业绩要求:/

业绩认定标准:

所有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企业业绩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不可以兼得。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必须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2要求。

6、施工资质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等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7、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8、项目管理机构:(1)设计负责人:申请人拟委派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证书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2)施工负责人:申请人拟委派的施工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一级(含)以上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证书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注: 申请人拟委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

对于由投标人自行完成的设计或者施工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对于投标人依法分包的施工或设计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施工或设计协调管理人员。

9、总承包单位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该项目采用:

财政资金:

招标人公布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前期咨询单位可以参加投标。

10、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3的要求。

11、提供《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

3.2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1、企业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自2019年6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115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改造工程(承包范围须包含室内装饰装修)(厂房、仓库、住宅、公寓除外)的工程总承包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自2019年6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115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改造工程(承包范围须包含室内装饰装修)(厂房、仓库、住宅、公寓除外)的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自2019年6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115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改造工程(承包范围须包含室内装饰装修)(厂房、仓库、住宅、公寓除外)的设计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时间、金额均以设计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业绩认定标准:

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企业业绩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不可以为同一业绩。

2、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不接受

3、投标人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缴纳养老保险的时间要求:2023年12月至2024年5月。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扫描编入至投标文件中):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勘察设计文件的编制单位是本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单位;

③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⑤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⑥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⑦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2)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的其他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扫描编入至投标文件中):

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形):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拟派的施工负责人必须满足的其他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扫描编入至投标文件中):

①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形):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施工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③施工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关于联合体的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扫描编入至投标文件):

①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不超过2家的联合体投标人参与投标;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的职员。

②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④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⑤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5)投标人应无下列行为(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扫描编入至投标文件中):

①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②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6)本次招标不接受红、黄牌警示并在警示期内的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投标,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红、黄牌截止时间为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受到红、黄牌警示并在警示期内的。

(7)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等文件规定,在资格审查或者评标阶段,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资质动态情况进行核查,投标人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或投标无效)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8)本项目招标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规定。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9)根据建办市〔2019〕50号文、苏建函建管〔2019〕393号文规定,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已取消,本次投标不接受临时建造师证书,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10)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自2021年10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或不得分等相应后果。

(11)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要求,自 2022年7月1日起,一级注册建筑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或不得分等相应后果。

(12)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执行国家及省、市相关文件规定。投标人须确保提交的证书真实有效,若处于换证期间,须同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3.3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分细则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4.1分值构成:
工程总承包报价:81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10分

商务标:9分

4.2评分细则:
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1.总体概述: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进度保障措施、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尤其对施工期间减少对教学秩序、校内人员生活影响安排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2.设计管理方案:1)对项目解读准确、设计构思合理。 2)设计人员投入、设计进度控制措施、设计人员驻场方案。 3)学生10舍、大门(1、2、3号)设计深度达到施工图要求。4)对于国际友谊园建筑物及其客房、会议室的设计解读。5)施工图阶段设计管理和成本控制。优(2);良(1.8);中(1.6);差(1.4);无(0)

3.采购管理方案:对本项目所需材料的计划、采购、现场施工堆放、仓储及校园内的运输、进度需求等重难点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4.施工平面布置规划:对于学校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临时堆放(含土方)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5.施工的重点难点: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1)建筑主体(特别是学生宿舍楼)与外接部分连接施工的质量、结构安全的保障措施,学生宿舍楼外扩施工期间,宿舍内人员安全保障和外扩完成后如何同学生宿舍打开对接等施工方案和相关安全、质量保证措施。2)地下管线现状的探明、保护、施工及新老管线接管等。3)对于本项目的加固措施。优(1);良(0.9);中(0.8);差(0.7);无(0)

6.施工资源投入计划:整体施工人、材、机的投入计划,特别是对节假日和寒暑假期间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等施工资源配置和保障措施,确保正常施工计划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7.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9.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陈述及答辩:招标人可以要求投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评标环节陈述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的主要内容或者现场回答评标委员会提出的问题(以书面为主),评分分值控制在2分以内。评标委员会拟定答辩题目时,应同时明确答案及得分点。优(2);良(1.8);中(1.6);差(1.4);无(0)

2.工程总承包报价: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开标时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
投标报价: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8%。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分值0.5分;每高1%扣分值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有效投标文件是指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且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满分81分)

投标报价: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1-Q1, Q1取值范围为65%~85%;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8%;Q1、K1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 88%~100%。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分值0.5分;每高1%扣分值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有效投标文件是指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且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满分81分)

3.商务标:
项目管理机构:(1)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且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正高级及以上职称得0.5分,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且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职称得0.3分,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且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职称得0.1分。(满分0.5分) (2)施工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且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得0.5分 ,具有建筑工程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且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职称得0.25分。(满分0.5分) (3)造价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旧版为注册造价工程师)且同时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得0.5分,具有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旧版为注册造价工程师)且同时具有中级职称得0.25分 (满分0.5分) (4)结构专业设计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正高级工程师职称得0.5分,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职称得0.3分,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工程师职称得0.1分。(满分0.5分) 注:①证明材料均以“e 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②上述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同一人不得重复计分,均须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且至少连续6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缴纳时间为2023年12月至2024年5月,需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以扫描件编入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满分2分)

工程业绩:(满分1分)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要求:自2019年6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115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改造工程(承包范围须包含室内装饰装修)(住宅、厂房、仓储、公寓除外)的工程总承包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建筑面积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评标办法投标人业绩与资格审查中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企业业绩均不可兼得。 类似工程的数量要求: 1 个 1.每个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得 1 分; 联合体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100%计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60%计取。 2.每个类似设计业绩得 0.8 分; 3.每个类似施工业绩得 0.7 分; 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加分。(满分1分)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分:信用评分:6分,使用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信用评价结果。投标人的信用分以南京市建筑业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计入。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采用联合体成员中信用最高分值。 投标人使用主营资质(主营业务)投标时,信用评价结果不进行折算,使用非主营资质(非主营业务)参与投标的,信用评价结果按90%进行折算。 说明: (1)如招标文件要求具备两个及以上资质之一的。根据投标人投标所用资质是否是主营资质判断,使用主营资质投标时,信用评价结果不进行折算,使用非主营资质参与投标的,信用评价结果按90%进行折算。 (2)如招标文件要求同时具备两个及以上资质的。根据投标人投标所用资质是否包含主营资质判断,包含主营资质投标时,信用评价结果不进行折算,不包含主营资质参与投标的,信用评价结果按90%进行折算。 (3)以园林绿化为主项专业(主营业务)的投标人参加非园林绿化工程项目投标的,信用分按统一比例(90%)进行折算,其他主项专业投标人参加园林绿化工程项目投标的,信用分亦应按相同比例(90%)进行折算。 (4)如投标所用资质包含多个资质时,其中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不参与信用分评分。 (满分6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login.html)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5.2工具及平台使用费 0 元。
5.3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07-29 09:30:00
6.投标截止时间
6.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njggzy.nanjing.gov.cn/njweb)、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sggzy.jszwfw.gov.cn/)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等媒介上发布。
8.其他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3、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

8.4、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8.5、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到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详见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中《办事指南》,如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8.6、本项目不承担未中标人的设计成果补偿费用。

8.7 、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法确定中标人,定标采用票决法。票决法指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评价比较后记名票决。定标标准如下:

(1)投标报价:对所有进入定标阶段的中标候选人的工程总承包报价进行综合考虑。

(2)企业信誉:投标人(如是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牵头人为准)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进行综合考虑。(证明材料直接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3)投标人财务状况:对所有进入定标阶段的中标候选人的财务审计报告进行综合考虑。提供投标人(如是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牵头人为准)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年度至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审计报告正文和财务报表)等进行综合考虑。(证明材料直接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4)对所有进入定标阶段的中标候选人承担过公共建筑改造工程的进行综合考虑。(证明材料直接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5)对所有进入定标阶段的中标候选人获得过国优奖项的进行综合考虑。(“国优”指鲁班奖、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颁发的“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土木工程学会与詹天佑土木工程科技发展基金会联合评审的“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大奖”)国优有效期为3年,奖项有效期自发证或发文之日起算起,发证、发文时间不一致的,以发文的时间为准。(证明材料直接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6)项目团队管理水平:根据拟派团队中除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以外的专业技术人员中,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同时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的情形及组织架构的合理性进行综合考虑。(提供人员职称证书、注册类证书,以及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3年12月2024年5月)投标人为上述专业技术人员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直接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定标方法备注:定标委员会根据上述定标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评价比较并分别记名票决,根据总得票数按由高到低排序,得票数最多的为中标人;当得票数相同无法确定中标人时,应当对得票数相同的单位再次票决。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京栖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海大学西康路校区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6幢14层
邮编:210000 邮编:210000
联系人:刘新 联系人:孔德俊
电话:025-58099063 电话:18651676869
传真: 传真:/
招标人信用承诺书:http://221.226.86.139/huiyuan/BackEnd/ZhaoBiaoFileInfo/RetrieveImageData.aspx?RowGuid=e5c453fa-fa89-455a-bf3e-b13b6974bfea&TableName=Sys_Attachs&FieldName=FileContent
招标文件查看地址:http://221.226.86.139/huiyuan/BackEnd/UniteElec/LiuChengElecView.aspx?ViewGuid=TrvB-lT636ojsnW83z6GGbBcJsqWbBzZpgZ9Vt2ksirRTZ585GJv6CCtUxTF0Wmp
招投标行政监管机构咨询服务电话 025-83278299、025-83278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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