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晋江经济开发区(五里园)灵安路(泉安路-社马路)市政道路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获取标书剩余时间2
金额
7840.28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12/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7840.28万元
招标联系人陈工0595-85738009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谢泽波15396611257
标书截止时间2024/12/30
投标截止时间2025/01/20
公告正文
第一章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晋江经济开发区(五里园)灵安路(泉安路-社马路)市政道路改造工程已由晋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闽发 改备<2022>C050809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建省晋江经济开发区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福建 省晋江经济开发区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晋江经济开发区(五里园)灵安路(泉安路-社马路); 2.2.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总造价约人民币7840.2838万元。道路全长3.3340km,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最大给水管径为 DN65,最大排水管径为 DN1800。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系晋江经济开发区(五里园)灵安路(泉安路-社马路)市政道路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工 程造价为7840.2838万元,其路线西起泉安路,东至社马路,本次建设范围为K0+012.105~K3+345.771,路线总长度 3.3340k m。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红线宽度40~50m。本次主要对其进行路面“白改黑”及市政配套改造,最大给水管径为 DN65,最大排水管径为 DN1800。其中,泉安路~英源路段面层采用铺筑2cm厚高韧超薄磨耗层,英源路~社马路段采用铺筑3cm厚高 韧超薄磨耗层,中华路交叉口翻挖新建机动车道路面采用4cmSBS沥青玛蹄脂碎石混合料(SMA-13)。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加铺 沥青砼路面、拓宽新建沥青砼路面、新建人行道并对雨污水管道、给水管道、电力工程、路灯工程、交通工程等进行改造,同 时配套绿化种植等。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工程总造价约人民币7840.2838万元。道路全长3.3340km,道路等级为城 市主干道,最大给水管径为 DN65,最大排水管径为 DN1800;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工程总造价约人民币7840.2838万元。道路全长3.3340km,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 道,最大给水管径为 DN65,最大排水管径为 DN1800;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78402838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5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 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达到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 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壹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不适用为牵头人,且各方应 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 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 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 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 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适用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其它具体 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25日09时00分至2024年12月30日17时00分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jy.quanzhou.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海迈电 子标书软件最新版本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 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前到账。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可采用以下任意一种方式提交:(1)采用现金形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 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注明工程招标编号;或(2)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①晋江市建筑企业可采用缴存年度投标保证金方式参与本项目投标(具体根据《晋江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建筑业发展壮大若干措施的通知》(晋政文〔2020〕106号文)规定执行);②可采用泉州市工程建设项 目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参与本项目投标(具体根据《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实行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试行)》泉 建筑〔2019〕54号)及《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年度投标保证金延期的通知》(泉建筑〔2021〕48号)规定执行),但泉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年度投标保证金缴存 30 万元的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补足本项目投标 保证金;或(3)采用电子保函形式:投标人需按闽建筑〔2020〕8 号、泉建筑〔2020〕68 号、泉发改规〔2023〕5 号、泉 建筑〔2022〕24 号及泉建筑〔2022〕65号文件要求,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具体项目信息页面购买电子保函。投 标人缴纳的保函手续费应当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转出到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工程担保公司等保函 开立人公司账户,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以及保函开立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到账 证明扫描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或(4)免缴投标保证金形式:投标人企业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仍属于福建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的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名单内,予以免缴投标保证金。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01月20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泉州市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ggzyfw.fj.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晋江经济开发区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建晋江经济开发区科技综合大楼,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0595-85738009,传真:/ 联系人:陈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华大街道科技路258号宇源商厦517,邮编:362000 电子邮箱:869923664@qq.com 电话:15396611257,传真:/ 联系人:谢泽波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网址:http://ggzyjy.quanzhou.gov.cn 联系电话:0595-22135506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晋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晋江市世纪大道333号晋兴成发大厦15-17楼 联系电话:0595--85684406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晋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晋江市青阳街道崇德路金融广场1幢、2幢连接体101、107单元(中国银行晋江分行对面)联系电话:0595—856227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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