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珠海市香洲区吉大石花东路123号9栋1404房等共八套房产(二次挂牌)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10/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zcq2023092600007_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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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香洲区吉大石花东路123号9栋1404房等共八套房产(二次挂牌)

挂牌日期:2023-10-20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编号 ZZCQ2023092600007_1
项目名称 珠海市香洲区吉大石花东路123号9栋1404房等共八套房产(二次挂牌)
资产类别 房产
转让方名称 华润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挂牌价格 1,912,500元 人民币
挂牌期间 5
挂牌日期 2023-10-20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
转让说明事项 1.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尽职调查。在尽职调查期间,意向受让方不得干扰转让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或与其他意向受让方进行不正当的联系和接触。意向受让方应对本项目交易条件、受让风险以及资产状况等事宜以及其他有关交易的问题进行了综合、全面的尽职调查,在对转让标的的历史情况、现状和潜在风险有充分了解的情况下,参加转让标的的交易活动。如意向受让方成为本次转让标的的受让方,应按现状接受转让标的并按照资产交易文件等的规定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公告所披露内容并已自行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且根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转让公告之内容,放弃对转让方所有权利主张。 2. 受让方未按照交易规则及相关文件的规定按时支付相关服务费用的,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有权优先以交易保证金抵扣相关服务费用。相关服务费用不足部分,受让方仍负有清偿责任。由此导致的交易价款不足部分,由相关责任方补足。同时,受让方确认,将按照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的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支付交易服务费用,不因与转让方任何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交纳或主张退还交易服务费用。 3. 意向受让方若违反产权交易相关法规政策或交易规则的,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转让方有权不予退还保证金: (1)意向受让方于完成意向登记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意向受让方未参加后续网络竞价、拍卖程序或其他竞争性交易的; (3)在网络竞价、拍卖程序或其他竞争性交易中,各竞买人均不报价或举牌应价的; (4)受让方未在规定期限内签署竞价结果确认书和/或交易合同的; (5)受让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的; (6)存在其他违约或违反交易规则、转让公告及相关文件要求情形的。 4.本次交易的资产按现状转让。交易标的评估报告仅供参考,交易合同不因交易标的质量、用途、面积和现状(包括物理现状及产权现状等现状)等误差而变更、解除或终止,转让价款不因交易标的质量、用途、面积和现状(包括物理现状及产权现状等现状)等误差作调整。 5.本次转让标的8套房产单项转让,不允许联合受让,保证金为人民币30万元/每套。 6.意向受让方需自行了解转让标的所在地的相关政策和规定,并符合标的所在地相关部门和机构对购买者设置的资格条件。如因不符合转让标的所在地的买卖政策或法律法规而造成的不良后果,由受让方承担全部责任。 7.转让标的证载权利人为圣马可(珠海)实业有限公司,圣马可(珠海)实业有限公司名称已于2022年11月变更为华润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8.本项目转让价格含税。 9.转让标的目前均处于空置状态。 10.9 栋 1404 房、9 栋 1405 房、10 栋 402 房、10 栋 403 房、10 栋 405 房、10 栋 406 房已重新布局,分成两套,均为两房一厅一卫。 11.转让标的目前未交纳电梯使用费,根据转让标的物业管理处的要求,需支付电梯使用费才能使用电梯,届时由受让方自行处理及承担相关费用。 13.其他详见留存在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的资产评估报告等备查文件。 12.本公告不构成要约,仅构成要约邀请。请意向受让方进行必要的调查核实,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对信息披露不做任何承诺和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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