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省直单位信息化等保测评定点单位采购项目中标(成交)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安徽省省直单位信息化等保测评定点单位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2019FWCZ4095
招标(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10月12日
开标(采购)日期:2019年11月4日
标段名称:安徽省省直单位信息化等保测评定点单位采购
中标人一:
中标供应商名称:安徽等保信息安全测评技术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合肥市高新区黄山路601号科创中心大楼307室
中标费率: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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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安徽省省直单位信息化等保测评定点单位采购一批。
中标人二:
中标供应商名称:合肥天帷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合肥市政务区怀宁路288号置地广场D座1101室
中标费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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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安徽省省直单位信息化等保测评定点单位采购一批。
中标人三:
中标供应商名称:安徽省电子产品监督检验所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大西门赵岗12号
中标费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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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安徽省省直单位信息化等保测评定点单位采购一批。
中标人四:
中标供应商名称:杭州安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解放路111号金钱大厦15楼1506室
中标费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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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安徽省省直单位信息化等保测评定点单位采购一批。
中标人五:
中标供应商名称:西安捷润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二路72号
中标费率: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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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安徽省省直单位信息化等保测评定点单位采购一批。
中标人六:
中标供应商名称:安徽信科共创信息安全测评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阜南路169号东怡金融广场B座606室
中标费率: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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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安徽省省直单位信息化等保测评定点单位采购一批。
中标人七:
中标供应商名称:安徽国康网络安全测评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马鞍山路66号1幢107室
中标费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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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安徽省省直单位信息化等保测评定点单位采购一批。
中标人八:
中标供应商名称:安徽祥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
中标费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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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安徽省省直单位信息化等保测评定点单位采购一批。
中标人九:
中标供应商名称:安徽溯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阜阳市开发区京九办七里铺村赵王区11户
中标费率: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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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安徽省省直单位信息化等保测评定点单位采购一批。
中标人十:
中标供应商名称:山东新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济南市二环东路东环国际广场A座2701
中标费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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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安徽省省直单位信息化等保测评定点单位采购一批。
评审委员会名单:何丽娟,李萍生,姚若宁,刘军,张学雷
招标(采购)人名称: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南京路2588号
联系人:刘丹
联系方式:0551-66223728
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项目负责人:桂阳 联系电话:0551-66223737、66223646
公告期限:2019年11月05日至2019年11月06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要素市场A区639室,联系电话:0551-66223642。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三、其他
(一)中标通知书发出情况:
安徽省省直单位信息化等保测评定点单位采购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委派专人凭介绍信或公司授权书(须携带身份证)到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
特此公告。
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9年11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