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RCEP实施的中国-东盟经济合作研究招标公告
2024年10月31日 21:49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基于RCEP实施的中国-东盟经济合作研究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行政区域 | 深圳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10月31日 21:49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4年10月31日至2024年11月06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4:00 下午:12:00 至 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前海管理局官网(信息公开-招标公告栏目)(http://qh.sz.gov.cn/) | ||
开标时间 | 2024年11月07日 10:00 | ||
开标地点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桂湾五路123号前海大厦T1栋2305 | ||
预算金额 | ¥3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黄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55-88105319 | ||
采购单位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桂湾五路123号前海大厦T1栋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黄女士;0755-88105319 | ||
代理机构名称 | 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3185号南山智谷A座21/25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曹茜、黎子帅;18599127733;18598091126 | ||
附件: | |||
附件1 | 基于RCEP实施的中国-东盟经济合作研究-招标文件.docx |
项目概况
基于RCEP实施的中国-东盟经济合作研究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前海管理局官网(信息公开-招标公告栏目)(http://qh.sz.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06日 17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H2024118
项目名称:基于RCEP实施的中国-东盟经济合作研究
预算金额:3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是目前覆盖世界人口最多、经贸规模最大的自由贸易协定,区域内90%以上的货物贸易最终将实现零关税。今年6月,RCEP全面实施满一周年,已初步形成了共享红利、共促发展的区域合作新局面,推动区域经济进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
2023年7月,“2023大湾区-东盟经济合作(前海)论坛”在前海成功举办,为大湾区-东盟在科技创新、产业合作、人才交流、文化互动等领域深入广泛合作建立了重要沟通合作平台,推动国内国际双循环战略走深走实。《前海规划》也提出“高水平举办大湾区-东盟经济合作(前海)论坛”。在此背景下,深入研究RCEP框架下中国与东盟的合作机遇、挑战及对策,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原件备查。如果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为分公司(或分所)则须提供分公司(或分所)营业执照、其所属总公司(或总所)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出具的授权函或承诺书,但只接受直接授权,不接受逐级授权,并同时提供总公司(或总所)营业执照。不接受同一总公司(或总所授权两家或以上分公司(或分所)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也不接受总公司(或总所与分公司(或分所)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如出现上述情形,该两家或以上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均按无效投标处理)。个体工商户参与投标的需注明经营者信息。以上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原件备查。(2)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近三年内(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4)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注: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中“信用服务”栏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深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应当作为项目档案材料一并保存。】(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31日 至 2024年11月06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前海管理局官网(信息公开-招标公告栏目)(http://qh.sz.gov.cn/)
方式:前海管理局官网(信息公开-招标公告栏目)(http://qh.sz.gov.cn/)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06日 17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07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桂湾五路123号前海大厦T1栋2305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报价要求:
(1)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制。项目预算控制30万元以内,投标人的报价不可高于预算(限价),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视同无效。项目服务费包括但不限于:中标人为采购人所提供的所有服务和技术支持费用;项目研讨会费用;项目产生的专家及评审费用;中标人工作人员工资、差旅费;中标人的办公、通讯、交通费用;项目材料统计、分析费用;项目成果文本印刷费用;中标人以各种方式将文件资料发送至采购人的费用;本项目产生的一切税费等所有费用;本项目产生的其他合理费用。
(2)投标人应根据本企业的成本自行决定报价,但不得以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报价投标;评标时,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本项目招标范围和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上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并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综合单价或总价为依据。
(4)投标人应充分了解项目的位置、情况、道路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服务期限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5)除非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修改招标文件予以更正,否则,投标人应毫无例外地按招标文件所列的清单中项目和数量填报综合单价或总价。投标人未填综合单价或总价的项目,在实施后,将不得以支付,并视作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综合单价或总价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桂湾五路123号前海大厦T1栋
联系方式:黄女士;0755-881053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3185号南山智谷A座21/25楼
联系方式:曹茜、黎子帅;18599127733;185980911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女士
电 话: 0755-88105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