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施甸县酒房乡中心学校学生校服及被褥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19.4万元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7/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dcg2024-byzb-036号
预算金额19.4万元
招标联系人张老师1846947824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施甸县酒房乡中心学校学生校服及被褥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SDCG2024-BYZB-036 号)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保山市,施甸县 一、招标条件 本施甸县酒房乡中心学校学生校服及被褥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学生自行购买校服费用,招标人为施甸县酒房乡中心学校。本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采购施甸县酒房乡中心学校学生校服及被褥1批,最终数量以实际供货数量为准。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要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施甸县酒房乡中心学校学生校服及被褥采购项目(1标包); (002)施甸县酒房 乡中心学校学生校服及被褥采购项目(2标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施甸县酒房乡中心学校学生校服及被褥采购项目(1标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及人员、设备配备; 1.4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 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价格给予相应的扣除。监狱企业、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执行政策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 注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 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三者不得重复享受政策。 2.2落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节能政策:对国家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属于强 制采购的产品,予以强制采购。属于非强制采购的产品,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 予以优先采购。执行政策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 (国办发(2007〕51号)。 2.3鼓励环保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属于环境标志产 品政府采购清单中产品。执行政策文件:《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 (2006〕90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要求:申请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申 请人须具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2财务要求:申请人须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被接管、冻结、 破产状态,提供(2021年-2023年)任意1年有效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现金流量表);若申请人为成立未满1年的企业,则提供企业成立至今的以上材料;若申请 人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可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等级证明或存款证 明。 3.3申请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 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若申请人为成立未满1个月的企业,则提供成立以来 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的申请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4信誉要求: (1)申请人在过去三年内,无因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 诉讼等不良记录【申请人在磋商截止时间前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注:以上网站均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前查询,申请人可自行将查询结果截 图或查询结果的网页打印稿附在响应文件中】若申请人有不良记录,则视为不满足资格要求, 视为无效投标。 3.5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 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 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6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 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 (002施甸县酒房乡中心学校学生校服及被褥采购项目(2标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及人员、设备配备; 1.4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 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价格给予相应的扣除。监狱企业、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执行政策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 注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 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三者不得重复享受政策。 2.2落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节能政策:对国家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属于强 制采购的产品,予以强制采购。属于非强制采购的产品,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 予以优先采购。执行政策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 (国办发(2007〕51号)。 2.3鼓励环保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属于环境标志产 品政府采购清单中产品。执行政策文件:《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 (2006〕90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要求:申请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申 请人须具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2财务要求:申请人须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被接管、冻结、 破产状态,提供(2021年-2023年)任意1年有效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现金流量表);若申请人为成立未满1年的企业,则提供企业成立至今的以上材料;若申请 人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可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等级证明或存款证 明。 3.3申请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 年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 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若申请人为成立未满1个月的企业,则提供成立以来 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的申请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4信誉要求: (1)申请人在过去三年内,无因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 诉讼等不良记录【申请人在磋商截止时间前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注:以上网站均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前查询,申请人可自行将查询结果截 图或查询结果的网页打印稿附在响应文件中】若申请人有不良记录,则视为不满足资格要求, 视为无效投标。 3.5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 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 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6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 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7月15日08时00分到2024年07月19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7月25日14时00分 递交方式云南博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云南省保山市施甸县甸阳镇西庄南院6 幢3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7月25日14时00分 开标地点云南博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云南省保山市施甸县甸阳镇西庄南院6 幢3号)。 七、其他 施甸县酒房乡中心学校学生校服及被褥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施甸县酒房乡中心学校学生校服及被褥采购项目的潜在申请人应在云南博越招标代理有限 公司(施甸县甸阳镇西庄南院6幢3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7月25日14点00分(北 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DCG2024-BYZB-036号。 2.项目名称:施甸县酒房乡中心学校学生校服及被褥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94000.00元,其中一标包:102000.00元;二标包:92000.00元。 5.最高限价:194000.00元,其中一标包:102000.00元;二标包:92000.00元。 6.采购需求采购施甸县酒房乡中心学校学生校服及被褥1批,最终数量以实际供货数量为 准。(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要求”)。 7.标包划分:本项目共为2个标包。 一标包: 序号名称技术,规格预算单价单位数量备注 1幼儿园春秋校服校服上衣面料名称:网眼金光绒 校服上衣成份,100%≥聚酯纤维 校服上衣克重:280g 校服裤面料名称:网眼金光绒 校服裤成分:100%≥聚酯纤维 校服裤克重:280g 120.00元套100 2小学春秋三件套校服上衣面料名称:金光绒 校服上衣成份,100%≥聚酯纤维 校服上衣克重:280g 校服上衣口袋加拉链 校服裤面料名称:金光绒 校服裤成分:100%≥聚酯纤维 校服裤克重:280g 校服裤口袋加拉链 面料名称:精品珠地 面料成分:60%≥棉, 40%≥聚酯纤维, 克重:200g 165.00元套200 3中学春秋三件套校服上衣面料名称:金光绒 校服上衣成份,100%≥聚酯纤维 校服上衣克重:280g 校服上衣口袋加拉链 校服裤面料名称:金光绒 校服裤成分:100%≥聚酯纤维 校服裤克重:280g 校服裤口袋加拉链 面料名称:单面布 面料成分:60%≥棉,40%≥聚酯纤维, 克重:200g 190.00元套300 二标包: 序号名称技术,规格预算单价单位数量备注 1幼儿园被褥外三套成份:100%纯棉斜纹布, 被套尺寸:150*120, 垫套尺寸:140*60, 枕套尺寸:48*34, 被芯垫芯成份棉花100%棉: 被芯150*120重量2斤, 垫芯140*60重量1.5斤, 枕芯(填充物珍珠棉):42*28重量0.3斤 220.00元套100 2小学被褥外三件套面料材质:100%棉、40支13372 喷气织造全棉斜纹面料;符合标准:耐 水色牢度,耐擦色牢度 格子纯棉被套155*205cm 格子纯棉床单155*210cm, 格子纯棉信封枕套 45*65cm 被芯垫芯成份新疆棉花100%棉:包布新疆棉被芯,与学生床尺寸匹配;制作工艺分层梳理, 针刺、多层研磨工艺;使棉胎不结团,不跑棉,持久蓬松,材质:新疆棉花,面料95克磨 毛布,双线直缝,四向包边, 保持均 被垫;3斤90*195cm 被芯;5斤150*200cm 定型枕格子(聚酯纤维)40*60cm 350.00元套200 8.合同履行期限:三年;本项目实行“一招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订”,“一年一评价” (如遇国家、地方及行业政策调整,以调整后的规定为准)。第一年合同期满后,采购人根 据中标供应商实际履约和服务情况(含供货时间、产品质量、售后服务、学生家长满意度等) 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度合同,考核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9.交货期: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20天内,按采购人实时要求按时、按需、按批 次供货、验收。 10.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1.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关产品质量标准,符合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规定、标准、 规范及采购人要求。 12.质保期:非人为损坏的情况下,1个月内包退换,自购买之日起计算。 13.结算方式:实行先服务后付费制度,由学校代收后全部划转供货企业。 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 目分包给他人,若发现成交人存在以上情况则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15.在确认中标结果后,采购人若发现成交人没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及人员、 设备配备等条件,则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16.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及人员、设备配备; 1.4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 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价格给予相应的扣除。监狱企业、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执行政策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 注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 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三者不得重复享受政策。 2.2落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节能政策:对国家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属于强 制采购的产品,予以强制采购。属于非强制采购的产品,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 予以优先采购。执行政策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 (国办发(2007〕51号)。 2.3鼓励环保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属于环境标志产 品政府采购清单中产品。执行政策文件:《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 (2006〕90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要求:申请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申 请人须具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2财务要求:申请人须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被接管、冻结、 破产状态,提供(2021年-2023年)任意1年有效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现金流量表);若申请人为成立未满1年的企业,则提供企业成立至今的以上材料;若申请 人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可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等级证明或存款证 明。 3.3申请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 年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 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若申请人为成立未满1个月的企业,则提供成立以来 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的申请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4 信誉要求: (1)申请人在过去三年内,无因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 诉讼等不良记录【申请人在磋商截止时间前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注:以上网站均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前查询,申请人可自行将查询结果截 图或查询结果的网页打印稿附在响应文件中】若申请人有不良记录,则视为不满足资格要求, 视为无效投标。 3.5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 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 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6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 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7月15日至2024年7月19日,每天上午08:00至11:30,下午14:30 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云南博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云南省保山市施甸县甸阳镇西庄南院6幢3号)。 3.方式:现场获取;携带:(1)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件(原件); (2)法定代表人资格 证明书(原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若为法定代表人获取采购文件则不需要)(原 件);(4)被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以上资料均需查验原件并提供一套加 盖申请人公章的复印件,装订成册到云南博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施甸县甸阳镇西庄 南院6幢3号)报名登记并通过审核后,获取纸质版采购文件。 4.采购文件售价:600.00 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7月25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云南博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云南省保山市施甸县甸阳镇西庄南院6幢3号)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视为撤回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开启 1.开启(磋商截止时间):2024年7月25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云南博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云南省保山市施甸县甸阳镇西庄南院6幢3号) 六、公告期限 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 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申请人在参加投标之前务必认真阅读磋商公告全部内容磋商公告或采购文件如有变更,将 以书面形式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施甸县酒房乡中心学校 地 址:施甸县酒房乡酒房街 联系方式:1846947824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博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施甸县甸阳镇西庄南院6幢3号 联系方式:0875-8826989、135087531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老师、张先生 电 话:18469478247、13508753100 2024年7月14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施甸县酒房乡中心学校 地 址:施甸县酒房乡酒房街 联系人:张老师 电 话:18469478247 电子邮件:1348257673@qq.com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博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施甸县甸阳镇西庄南院6幢3号 联系人: 张先生 电 话: 0875-8826989 电子邮件: 978048315@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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