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宁乡市司法局行政复议应诉法律服务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15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8/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xcg-202408080011
预算金额15万元
招标公司宁乡市司法局
招标联系人-17352802596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佳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姜峰13517473420
中标公司湖南金厚律师事务所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湖南泓锐(宁乡)律师事务所15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XCG-202408080011
二、项目名称:行政复议应诉法律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湖南泓锐(宁乡)律师事务所 | 湖南省长沙市宁乡县宁乡大道瑞程酒店五楼 | 150,000.00元 | 98.20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行政复议应诉法律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类(湖南泓锐(宁乡)律师事务所)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1 | 其他法律服务 | 行政复议应诉法律服务采购项目 | 办理宁乡市2024-2025年行政复议应诉法律服务项目 | 合格 | 一年 | 1.按照长财采购[2024]5号《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进行验收。对于此类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双方认可的第三方机构认定,如为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相关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供应商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 150,0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佩群、张娟、刘小坤、杨杰武、杨烂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计价格[2002] 1980号文件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8万元。收取对象:采购人。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合同包1(行政复议应诉法律服务采购项目):
供应商 | 资格性审查 | 符合性审查 | 综合得分 | 得分排名 | 推荐排名 | |||
---|---|---|---|---|---|---|---|---|
湖南泓锐(宁乡)律师事务所 | 通过 | 通过 | 98.20 | 1 | 1 | |||
湖南金厚律师事务所 | 通过 | 通过 | 92.94 | 2 | 2 | |||
湖南湘之说律师事务所 | 通过 | 通过 | 89.34 | 3 | 3 | |||
上海市锦天城(长沙)律师事务所 | /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乡市司法局
地址:宁乡市二环路行政中心
联系方式:173528025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南佳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乡市玉潭街道新康社区花明北路399号中央领域2栋502室
联系方式:135174734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姜峰
电话:13517473420
湖南佳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8月29日
相关附件: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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