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2024年桐城市暖民心行动一期工程快乐健身行动项目(二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04/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1gc24a02g025
预算金额731.33万元
招标联系人余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同辰工程科技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余先生0556-5617098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2024年桐城市暖民心行动一期工程快乐健身行动项目(二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时间:
20240417

信息来源:
原文链接

2024年桐城市暖民心行动一期工程快乐健身行动项目(二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2024年桐城市暖民心行动一期工程快乐健身行动项目(二标段)

项目编号

H1GC24A02G025

招标人

桐城市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人代表及联系方式

余先生0556-6779777

最高限价

7313329.44元

代理机构

安徽同辰工程科技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双创产业园1号(经开区北三路)
0556-5617098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

合理价格竞争法Ⅱ

开标时间

2024年04月16日9时

计划工期

120日历天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详见评标情况一览表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详见评标情况一览表

第一中标
候选人

名 称

安徽源宜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工期

120日历天

地 址

安徽省安庆市迎江区华中路新城吾悦华府8幢S3-2021室

投标价(元)

6328685.29

项目经理

丁挺进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

皖2341************

技术负责人

韩乐飞

质量标准

合格

项目负责人获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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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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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获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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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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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获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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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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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
候选人

名 称

安徽捷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工期

120日历天

地 址

合肥市包河经济开发区大连路徽商总部广场B座2007室

投标价(元)

6329121.66

项目经理

刘侠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

皖2342************

技术负责人

左会军

质量标准

合格

项目负责人获奖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技术负责人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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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获奖

/

企业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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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
候选人

名 称

安徽泽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工期

120日历天

地 址

安徽省安庆市桐城市龙眠街道兴尔旺北二路13-14号二楼

投标价(元)

6329467.23

项目经理

张婷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

皖2342************

技术负责人

张泽胜

质量标准

合格

项目负责人获奖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技术负责人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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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获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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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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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2024年417日至2024年422日17:30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79.5.14:90/TPBidder/memberLogin)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联系人:余先生,联系电话:0556-6779777。
二、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556-6699061)提出投诉,在线方式投诉的,请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79.5.14:90/TPBidder/memberLogin)。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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