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浙江之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龙港市公共视频监控一体化改革建设(雪亮工程三期)项目咨询监理支撑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4/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lgcg2024132
预算金额115万元
招标公司龙港市公安局
招标联系人李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之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朱先生
中标公司浙江天航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山东正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LGCG2024132
二、项目名称:龙港市公共视频监控一体化改革建设(雪亮工程三期)项目咨询监理支撑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2.废标结果: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标专家抽取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章青虎,林维记,李建树,陈扬,林元利
七、开标情况
标项1
八、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1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采购文件要求执行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6000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龙港市公安局
地 址:龙港市月湖路666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李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64207038
质疑联系人:李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7-642070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之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龙港市平等小区A4栋1单元201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朱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59966220
质疑联系人:陈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7-59966220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龙港市财政局财政督查科
地 址:龙港市龙港大道与西五街交叉路口
传 真:/
联系人:陈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7-68081810
附件信息: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406.2K
二、项目名称:龙港市公共视频监控一体化改革建设(雪亮工程三期)项目咨询监理支撑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报价:1150000(元) | 浙江天航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 杭州市拱墅区费家塘路588号3号楼4层402室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龙港市公共视频监控一体化改革建设(雪亮工程三期)项目咨询监理支撑服务 | 龙港市公共视频监控一体化改革建设(雪亮工程三期)项目咨询监理支撑服务 | 详见采购文件要求 | 详见采购文件要求 | 详见采购文件要求及响应文件 | 详见采购文件要求及响应文件 |
五、评标专家抽取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章青虎,林维记,李建树,陈扬,林元利
七、开标情况
标项1
八、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 | 供应商名称 | 专家1 | 专家2 | 专家3 | 专家4 | 专家5 | 商务技术得分 | 报价得分 | 总分 |
---|---|---|---|---|---|---|---|---|---|
1 | 浙江天航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 72.5 | 71.0 | 66.0 | 74.0 | 74.0 | 71.5 | 19.83 | 91.33 |
1 | 山东正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61.5 | 61.0 | 49.0 | 69.5 | 50.0 | 58.2 | 17.69 | 75.89 |
1 | 浙江天信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 46.5 | 44.0 | 31.0 | 54.0 | 34.0 | 41.9 | 20.0 | 61.9 |
标项1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采购文件要求执行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6000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龙港市公安局
地 址:龙港市月湖路666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李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64207038
质疑联系人:李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7-642070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之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龙港市平等小区A4栋1单元201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朱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59966220
质疑联系人:陈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7-59966220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龙港市财政局财政督查科
地 址:龙港市龙港大道与西五街交叉路口
传 真:/
联系人:陈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7-68081810
附件信息: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406.2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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