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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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35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24,323,106.47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CQJPSZDJ2019[JS]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重庆市南岸区2024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答疑及补遗(二)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重庆市南岸区2024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作出答疑及补遗(二)如下: 一、答疑部分: 质疑一:无清单,无施工图纸,请提供。 回复:详见补遗内容。 质疑二:根据本项目招标内容,主要内容为雨水混错接改造及管网缺陷修复,招标文件资格审查要求中企业业绩及项目经理业绩要求工程类别为城市(公共)管沟工程,根据《建设工程分类标准》(GB/T 50841-2013),城市(公共)管沟工程编号为2070202000,为四级目录,管沟工程可分为油、气、水、浆等远程输送各类介质的管沟工程,城市(公共)管沟工程及其他管沟工程。问题1:根据重庆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工程类别设置应当满足《建设工程分类标准》(GB/T 50841-2013)的要求,其具体要求使用至三级目录为止。本项目工程类别设置至四级目录,超出了示范文本要求,且本项目施工管网介质为水,应当被认定为管沟工程而非城市(公共)管沟工程,是否工程类别应当修改为管沟工程?问题2:根据内划分,市政综合管网工程内容同样为水、气等介质输送,投标人在本次投标中提供市政管网工程,该业绩是否被视为满足招标文件企业业绩及项目经理业绩要求? 回复:招标文件并未设置企业业绩及项目经理业绩,此问题与本项目无关。 质疑三:财务报表必须是3年吗?新成立的公司只有一年财务报表,满足投标要求吗? 回复:若公司为新成立的,应为公司自成立以来每年度(不包括成立年度)的财务状况不亏损。 质疑四:招标文件中无施工图纸,请提供相关施工图纸。 回复:详见补遗内容。 质疑五:招标文件中无施工图纸,请提供相关施工图纸? 回复:详见补遗内容。 质疑六:本文件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财务要求中,财务要求:“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的年度财务状况不亏损。”我司成立不满3年,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不亏损),是否能符合本条款要求! 回复:若公司为新成立的,应为公司自成立以来每年度(不包括成立年度)的财务状况不亏损。 质疑七:招标文件中要求2021、2022、2023财务年度不亏损,明显是歧视性条款,请求变更为自2021、2022、2023财务年度不亏损或成立不足三年的自成立之日起提供财务报表不亏损。 回复:财务要求按招标文件执行。若公司为新成立的,应为公司自成立以来每年度(不包括成立年度)的财务状况不亏损。 质疑八: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清单就只有一个土石方清单,其余清单项无,也无施工图,请提供。 回复:详见补遗内容。 质疑九:公司成立于2022年,请问可以只提供2022年财务报告么。 回复:若公司为新成立的,应为公司自成立以来每年度(不包括成立年度)的财务状况不亏损 。 质疑十:23年成立的公司能否只提供23年的财务报告。 回复:若公司为新成立的,应为公司自成立以来每年度(不包括成立年度)的财务状况不亏损。 质疑十一:招标文件要求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的年度财务状况不亏损;如果是新成立的公司,只有一年财务报表,是否满足投标要求? 回复:若公司为新成立的,应为公司自成立以来每年度(不包括成立年度)的财务状况不亏损。 二、补遗部分: 1、在改造施工期间采用封闭施工的区域涉及的交通维护工作(包括不限于设计文件中要求的标准)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测算纳入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 4、本项目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为¥24323106.47元(大写:贰仟肆佰叁拾贰万叁仟壹佰零陆元肆角柒分),其中:含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定金额¥460714.69元(大写:肆拾陆万零柒佰壹拾肆元陆角玖分)。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投标函》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金额或工程量清单中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汇总金额未按照招标人给出的暂定金额填报的,视为对招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5、本项目工程量清单以本次补遗发布的清单为准。投标人的每项清单综合单价报价不得超过每项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6、本项目施工图图纸以本次补遗发布的施工图为准。 7、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修改为2024年11月4日09时30分,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相应顺延。 如本次答疑补遗(二)文件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本次答疑补遗(二)文件发出为准。本答疑补遗(二)文件通知一经发布,都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投标过程和全部内容。 招标人: 重庆市城圆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中实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8日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