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PET-CT维保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90万元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4/11/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jh1909-f1047/232110zb054054
预算金额90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大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昕63238528
标书截止时间2024/12/06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26
公告正文
PET-CT 维保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4-JH1909-F1047/232110ZB054054)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 一、招标条件 本PET-CT维保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白筹 资金90万元,招标人为某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是对PFT-CT维保服务进行采购,服务名称PFT-CT维保服务,项目预算:90 万元/年,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服务地点上海市, 服务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一年合同期满后需求科室与设备管理部门对维保服务供应 商的服务进行满意度评价,评价良好可进行续签,续签最多不能超过两次。1.投标供应商须 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2.报价应包括购买服务、货物 及包装、运输、安装调试、安装辅料、备品备件、人工、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技术资料、 专利技术、质保、售后服务和相关服务等的全部费用以及需缴纳的所有税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PET-CT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PET-CT维保服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 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 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满足招标文件要 求;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 业; (三)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 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仝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1、2022、 2023 年度审计报告; (六)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 服务场地; (七)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近一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任 意6个月纳税证明材料和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 (八)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 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 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 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 近姻亲关系。 (九)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 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十)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 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 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 期内)。 (十一)投标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前,应当在军队采购网登记备案。 (十二)本项目特定资格: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1月28日09时00分到2024年12月06日16时30分 获取方式:网上发售方式,从2024年11月28日09时00分到2024年12月06日16 时30分(星期六、日和节假日除外),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将 报名资料彩色扫描后,发送至lixin@dahuacpa.com 邮箱,并同时联系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 行审核,审核合格后发售招标文件。邮件主题:项日名称+项日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 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入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 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 扫描无效。审核时间为1个工作日内,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代理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 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文件纸质版以邮寄方式发送审核未通过的,代理机构联系人以 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招标文件工本费收 款账户信息如下,户名:上海大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银行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 钻石交易中心支行,帐号:1001358119100026360,汇款时请备注:232110ZB054054标书工 本费。汇款后将汇款凭证发送至lixin@dahuacpa.com 邮箱。招标文件售价:600元/份,售 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6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上海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6日09 时30分 开标地点:上海市。 七、其他 (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和相关媒体上发布。 (二)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本单位近3个月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三条第(十)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三)现场踏勘 根据项目需求,采购人统一安排报名单位进行现场踏勘,具体安排如下: (1)踏勘时间:2024年12月11日上午9:00准时开始,过时不候(北 京时间)。 (2)踏勘集合地点上海市长宁区华山路1328号海军第九O五医院伽玛刀楼206开标会议 室。 (3)供应商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踏勘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代表身份证 复印件(原件备查)前往踏勘,每家供应商代表1-2人,否则其现场踏勘将被拒绝。 (4)现场踏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何老师 021-81818960、19946223340 (5)现场踏勘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未参加现 场踏勘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导致的其他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 行承担。 (四)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1.投标开始时间:2024年12月26日8时0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3.投标地点:上海市 4.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 式。 (五)开标评审时间、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评审时间:开标后立即组织评审。 3.开标地点:上海市。 4.评审地点:上海市。 5.注意事项授权代表需要参加开标会议,并且评审时授权代表需在会议室外进行候场,请 各投标代表自行调整当天时间安排。 (六)屮标数量 本项目中标供应商数量为1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姜干事:021 81818091。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某医院 地 址:上海市 联系人:何老师 电 话:81818960/1994622334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大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958号华能联合大厦32楼 联系人: 李昕 电 话: 63238528/13127793868 电子邮件: lixin@dahuacpa.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么\μZ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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