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乐山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乐山市民政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的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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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2/06/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511101202200066
预算金额50万元
招标公司乐山市民政局
招标联系人钟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乐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联系人余老师0833-2105903
中标公司山德恋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乐山乐信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乐山华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乐山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乐山市民政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的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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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101202200066 | |||||||||||||||||||||
二、项目名称 | |||||||||||||||||||||
乐山市民政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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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
货物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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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类 | |||||||||||||||||||||
服务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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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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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毅,李洪,石广才(采购人代表) | |||||||||||||||||||||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0 |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0 | ||||||||||||||||||||
七、公告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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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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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其它补充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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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补充事宜 | |||||||||||||||||||||
其它补充事宜内容url | |||||||||||||||||||||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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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乐山市民政局 | ||||||||||||||||||||
地址 | 乐山市市中区郑坝街77号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钟老师 。联系电话: 0833-2130483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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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乐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 ||||||||||||||||||||
地址 | 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龙游路西段607号北城峰景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余老师 。联系电话: 0833-2105903 | ||||||||||||||||||||
3.项目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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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 | 余老师 | ||||||||||||||||||||
项目联系电话 | 0833-2105903 | ||||||||||||||||||||
十、附件 | |||||||||||||||||||||
采购文件 | |||||||||||||||||||||
评审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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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声明函 | |||||||||||||||||||||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聘用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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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 |
附件信息:
LZC2022-22 民政局物业 (定稿).docxLZC2022-22 民政局物业 (定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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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物业-推荐表.pdf民政局物业-推荐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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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jpg中小企业.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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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乐山市民政局项目名称:乐山市民政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采购编号:LZC2022-22.竞争性谈判文件乐山市政府采购服务项目
第三章响应文件格式23第二章供应商须知6第一章竞争性谈判邀请函3目录2022年06月采购代理机构:乐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一、采购编号:LZC2022-22。乐山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委托,拟对乐山市民政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竞争性谈判。第一章竞争性谈判邀请函第六章合同主要条款72第五章评审办法61第四章采购项目清单、技术要求及商务要求43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一)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下列条件: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四、谈判项目简介:(详见第四章)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二、项目名称:乐山市民政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二)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网址:乐山市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路径: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待申请)(一)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供应商在乐山市政府采购云平台注册,登录后免费下载采购文件(供应商下载文件后谈判资格不能转让)六、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时间、地点: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不得转包、分包。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递交地点: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乐山市市中区龙游路西段607号(嘉兴路与龙游路交会处:北城峰景三楼)】。七、响应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22年06月17日9时10分至2022年06月1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三)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间:2022年06月13日9时00分至2022年06月15日17时00分。(2)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采购文件后才视作依法参与本项目。如未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响应文件无效责任自负。(1)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免费获取。提示:
(3)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2)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随机抽取✘(1)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以公告形式发布✘九、本次竞争性谈判邀请供应商的方式:谈判地点: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乐山市市中区龙游路西段607号(嘉兴路与龙游路交会处:北城峰景三楼)】。八、谈判时间:2022年06月1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采购代理机构:乐山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电话:0833-2130483联系人:钟老师地址:乐山市中区郑坝街77号采购人:乐山市民政局十、联系方式
采购项目联系电话:0833-2105903采购项目联系人:余老师联系电话:0833-2421411联系人:杨老师、夏老师邮编:614000地址: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乐山市市中区龙游路西段607号(嘉兴路与龙游路交会处:北城峰景三楼)】
(一)适用范围二、总则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二章供应商须知2022年06月10日
序号 | 条款名称 | 说明和要求 |
一 | 采购预算和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 | (一)总预算:500,000 元/年,最高限价 500,000 元/年。服务年限:三年。 (二)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
二 | 是否接受联合体参加 | 否 |
三 | 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 | (一)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过程中,不得无偿或以低于所提供的货物、服务的成本价格报价。 1、在评审过程中,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谈判小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 2、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谈判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提示:如供应商认为自身报价可能导致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供成本构成说明的,可提前准备成本构成的相关证明材料。) (二)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谈判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产品宣传资料以佐证其响应产品技术参数的,供应商应对其提供的产品宣传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得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产品宣传资料。经过调查核实或者检测检验,供应商响应产品的实际技术参数与其响应文件中提供的响应产品的宣传资料标注的技术参数不一致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规定进行处罚。 (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不得在获取谈判文件过程中,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或者在开标、评审现场,或者在确定采购结果过程中等,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损害其他供应商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有上述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以“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其他供应商的”规定进行处罚。 (四)在确定成交供应商过程中,采购人通过调查核实供应商确实无偿或低于成本价报价,可能导致无法按照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和政府采购合同约定履约的,可以不确定该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 |
四 | 政府采购政策(实质性要求) | (一)节能、环境标准产品政府采购政策 1、供应商所报产品为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产品,或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的产品的,均须提供市场监管总局2020年第16号《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中认证机构的认证证书。本项目涉及强制节能产品的,供应商应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2、供应商最后报价相同的,评审委员会优先推荐提供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或有效期内的环境标志产品的供应商;供应商最后报价相同且均提供(或都未提供)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或有效期内的环境标志产品的供应商并列推荐,由采购人通过公正公平公开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政策 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服务,非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谈判作无效响应处理。 其他政府采购扶持政策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
五 | 政采贷 | 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精神,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具体操作请登录四川政府采购网――四川省“政采贷”信息化服务平台查阅。 |
六 | 失信供应商管理 | 1、采购活动结束后,由采购人对谈判小组推荐的成交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国家税务总局(http://www.chinatax.gov.cn)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对其在响应文件作出的承诺进行查询和核实。 2、查询网页截图应当打印存档。 3、经查询供应商有上述重大失信行为的,采购人应当不予确定该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
七 | 评审情况的公告 | 所有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情况,符合性审查情况,评审结果、谈判小组名单等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
八 | 谈判保证金 | 本项目不收取谈判保证金。 |
九 | 采购活动询问、质疑、投诉及咨询 | 根据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质疑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资格性要求、采购需求、服务要求、评审标准等采购需求由采购人负责受理和答复;供应商询问、质疑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以及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受理和答复。供应商询问、质疑、投诉应当按照财政部94号令或政府采购其他相关规定向受理人提交书面材料。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0833-2128799(技术信息科) 竞争性谈判文件内容咨询:0833-2105903(交易组织科) 开标咨询:0833-2106523(交易组织科) 评标咨询:0833-2105983(交易评审科) 询问、质疑咨询:0833-2406065(现场监督科) 投诉咨询:0833-2427703(乐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
十 | 成交通知书 领取 | 成交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后,请成交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交易受理科领取成交通知书。 联系人:杨老师、夏老师 联系电话:0833-2421411 地址:乐山市市中区龙游路西段607号(嘉兴路与龙游路交会处北城峰景三楼) |
十一 | 响应文件数量要求(实质性要求) | 《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 |
十二 | 谈判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 本项目谈判有效期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届满后90日历天。 |
十三 | 政府采购合同公告与备案 | (一)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由采购人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 (二)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由采购人交同级财政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备案。 |
十四 | 推荐成交候选人数量 | 3家 |
十五 | 履约保证金的递交和退还 |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
十六 | 政府采购扶持政策 | 支持乡村产业振兴政策。本项目不属于购买农副产品采购项目。 (1)脱贫地区农副产品是指832个国家级脱贫县域内注册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出产的农副产品。供应商须提供所有投标(响应)产品均为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的证明材料。 (2)对符合规定的给予脱贫地区农副产品2%的价格扣除。 |
2、“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1、“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谈判事宜的采购机构;(二)有关定义3、本竞争性谈判文件如出现前后表述不一致的情形,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书面解释、澄清为准。2、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1、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谈判邀请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
3、按照规定获取了竞争性谈判文件,属于实质性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2、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1、具备法律法规和本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三)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实质性要求):4、“供应商”指在乐山市政府采购云平台上注册成功,下载了竞争性谈判文件拟参加谈判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3、“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
2、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作无效处理。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选择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1、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五)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参加谈判的有关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四)费用(实质性要求)
5、回避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只能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不得以不同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母公司和其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4、母子公司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响应文件均作为无效处理。3、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⑤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④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③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②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①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并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谈判或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竞争性谈判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依据,同时也是评审的重要依据,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竞争性谈判文件用以阐明采购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谈判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一)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构成三、竞争性谈判文件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上述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人员是指谈判小组成员。
2、供应商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1、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可以在竞争性谈判文件领取期限截止后,在乐山市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以书面形式向所有获取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出通知,参加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三)答疑会和现场考察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单位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在乐山市政府采购云平台上发布更正公告,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1、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采购单位可以对竞争性谈判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同时在乐山市政府采购云平台上和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二)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除竞争性谈判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响应文件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二)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2、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虚假响应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单位就有关本次采购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应尽量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而影响评审的,所提供的外文资料将可能被视为无效材料,供应商所提供货物的品牌名称、型号等除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品牌名称等无法翻译为中文的除外;(一)响应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四、响应文件
3、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响应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2、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1、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四)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本次采购项目的响应文件均以人民币报价。(三)货币类型(实质性要求)
2、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部分由供应商自行编写。1、供应商应当执行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章的规定要求;(六)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五)响应文件的组成4、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谈判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2、响应文件原则上应当左侧胶粘制作装订成一册,装订成一册有困难的,自行分成若干册,但应当注明第一册、第二册……,每一册又分为正本和副本。1、响应文件数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八)响应文件的印制和签署2、因不可抗力事件或者采购需求作出必要调整,采购人可于谈判有效期届满之前与供应商协商延长谈判有效期。供应商拒绝延长谈判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供应商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应当予以赔偿或者合理补偿。供应商同意延长谈判有效期的,不能修改响应文件。1、本项目谈判有效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响应文件中必须载明谈判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谈判有效期可以长于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七)谈判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响应文件的正副本全部密封在1个密封袋内,如1个密封袋无法全部密封的,供应商自行分成若干密封袋。密封袋封面格式见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章相关格式,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由自然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九)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4、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3、响应文件的正本须打印,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字处签字(或签章),在规定盖章处盖章。响应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响应文件应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如要求提交图纸等不易采用A4幅面纸张印制的除外;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为准;
1、供应商在递交了响应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十一)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3、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为面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非面呈的所有方式递交响应文件。2、递交响应文件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密封封面)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应当与本次采购活动的竞争性谈判文件一致,如果只是封面文字错误,响应文件实质内容一致,可以在评审过程中当面予以澄清,以有效的澄清材料作为认定响应文件是否有效的依据。1、供应商应在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密封后送达谈判地点。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十)响应文件的递交
2、谈判前准备根据具体情况邀请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其进行现场监督;1、谈判前准备在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采购人、供应商须派代表参加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供应商的签到人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谈判前准备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主持,谈判小组成员不参加谈判前准备工作。供应商递交了响应文件,未参加谈判前准备活动的,视为认同谈判前准备活动结果;(一)谈判前准备五、谈判前准备和谈判程序3、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递交的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撤回,否则,将按照相应规定进行处理。2、供应商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盖单位印章。修改书应按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密封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并在密封袋上标注“修改”字样;
(1)谈判小组对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进行资格审查;(二)谈判程序6、谈判前准备工作完毕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共同将全部响应文件送至评审室,并依法组建谈判小组。5、谈判前准备由供应商检查其自己递交的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仅限于确认自己递交的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不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4、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终止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3、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调取乐山市政府采购云平台上相关资料核对报名供应商、签到供应商、响应文件(密封封面)所标注的供应商信息是否一致,除参加开标会的供应商未报名的情形外(未报名的供应商签到无效、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资料予以退还);
2、供应商被确认成交供应商后,拒绝领取成交通知书的,采购单位将于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两日内采取邮寄方式按照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地址发出成交通知书;1、成交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三)成交通知书(4)谈判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和监督人员组织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作为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的第一次报价)。(3)谈判小组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分别与通过资格审查且通过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的供应商进行谈判;(2)谈判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响应文件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
1、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或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另一个较短的时间)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由于采购人的原因逾期未与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的,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一)签订合同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5、成交公告发出后,成交供应商自行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可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领取,领取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本应作为无效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采购单位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将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应当缴回),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评审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2、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1、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并且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成交的货物的一致。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成交供应商的主要合同义务;(二)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3、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放弃履行采购合同、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和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四)补充合同本采购项目采购人严禁成交供应商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成交供应商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三)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5、本项目采购人不允许分包。4、供应商拟在成交后将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分包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
(七)合同备案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四川政府采购网),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六)合同公告2、如果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成交。1、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五)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1、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及《乐山市财政局关于沿用乐山市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乐市财政采〔2021〕8号)要求、谈判文件规定的要求和响应文件及合同承诺的内容进行验收。(九)验收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1、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八)履行合同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将纸质合同副本交采购代理机构备案。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谈判不得有下列情形:七、谈判纪律要求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十)资金支付2、采购预算超过1000万(含)、政府采购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采购人与实际使用人或受益者相分离、有质疑投诉举报的项目,应邀请采购中心参与履约验收。履约验收小组负责人由采购人派出本单位工作人员担任,其余成员可聘请与采购项目属性相关联的政府采购技术类评审专家或专业人员、相关质量、技术检测、检验机构人员组成。有必要的,可邀请第三方专业监测机构参与履约验收。
(7)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6)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5)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4)向采购单位、谈判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3)与采购单位、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八、询问、质疑和投诉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成交资格或者认定成交无效。(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0)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9)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8)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第三章响应文件格式(二)本次政府采购所涉及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政府采购政策,无论谈判文件中是否载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谈判小组等政府采购当事人应当遵守。(一)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在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不再做调整。九、其他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办理。
六、本章的“日期”应当为本项目报名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含)止的期间日期,否则响应文件无效。五、本章中的“斜体字”为供应商制作响应文件时的说明性文字,供应商在制作响应文件时,原则上将其删除。四、本章要求供应商盖章的地方,正本应当为鲜章,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三、本章要求中的“原件”指加盖有公章(鲜章)的书面材料。二、供应商不予填写的地方,应当用“/”表示。一、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
采购人:采购编号:项目名称: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乐山市政府采购服务项目封面袋封面和响应文件封面格式
(采购人名称):一、谈判函(承诺函)(请供应商自行编写)日期:年月日目录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采购代理机构:乐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四、我方同意本次采购的有效期为90日历天。三、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二、我方同意本竞争性谈判文件《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防范和惩处政府采购中不正当竞争行为的通知》(川财采【2017】63号文件)对我方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惩戒。一、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我方全面研究了项目名称为“(此处填写项目名称)”采购编号为“(此处填写采购项目编号)”竞争性谈判文件,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谈判。我方授权“(此处填写被授权人姓名)”代表我方“(此处填写供应商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谈判的有关事宜。乐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十、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有异议,已经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谈判以求侥幸成交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九、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且采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的,我方承诺接受追加,且采购货物或者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保持一致。八、我方报价均真实有效,不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并且不存在以低价谋取成交后提供不良产品或者不诚信履约情况。谈判小组认为我方报价涉嫌不正当竞争,我方将按照谈判小组要求积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接受谈判小组的评审认定。七、我方报价为本采购项目合同下所有费用,是采购人最终验收合格后的总价。报价以一年为基准,供应商报价应包括固定劳务费(工人基本工资、四险(含:社保、医保、工伤、失业)和年绩效)和服务管理费(服装、管理费、税金等一切相关费用)。投标报价估算错误等引起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六、在评审过程中,谈判小组认为竞争性谈判文件有关事项表述不明确或需要说明的,我方将完全接受采购代理机构的书面解释。五、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任何材料、资料、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我方愿意提供贵中心可能另外要求的,与谈判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全称(加盖单位公章):我单位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单位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追究法律责任。十三、如我方成交,我方承诺不分包、不转包。十二、参加本次谈判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十一、参加本次谈判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地址:供应商全称:二、法定代表(负责人)人身份证明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手机号码: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全称(加盖单位公章):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有效期内)复印件盖单位公章,附后页。特此证明。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全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本授权声明:姓名系供应商全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现授权此处填写被授权人姓名为我方参加此处填写项目名称(此处填写采购编号)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谈判、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乐山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人名称):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手机号码:
日期:年月日授权代表手机号码:被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或签章):供应商全称(加盖单位公章):附: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有效期内)复印件盖单位公章,附后页。
1、我单位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在本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三年,没有处于因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期间;我公司完全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要求,我方在此郑重承诺:乐山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人名称):四、供应商资格条件承诺书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采购的不需提供此项,制作响应文件时全部用“/”表示。
7、我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6、我单位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本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我单位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具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我单位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3、我单位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我单位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已全面了解本政府采购所采购的货物和服务、以及配送、安装、调试、培训等工作责任。我单位郑重承诺具有履行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所有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全称(加盖单位公章):附件:供应商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附后。我单位对承诺的真实性有效性负法律责任。8、我单位没有被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且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效期内;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五、中小企业声明函
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不提供本声明函的,本表全部用“/”填写。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2021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2021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日期:企业名称(盖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供应商不提供本申声明函的,本表全部用“/”填写。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全称(加盖单位公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提供的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项目名称:(此处填写项目名称)采购编号:(此处填写项目编号)八、人员配备及要求应答表2、供应商不提供证明材料的,本表全部用“/”填写。1、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七、监狱企业证明材料
序号 | 职位 | 人数 | 谈判文件基本要求 | 响应文件基本要求应答 | 谈判文件岗位要求 | 响应文件岗位要求应答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全称(加盖单位公章):3、谈判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材料的,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材料作为本表的附件附后。2、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填写,否则将取消其资格。1、供应商必须把谈判文件第四章“二、采购清单”的全部条款列入此表,并进行逐条应答,谈判文件没有具体要求的,填“无”。注:
2、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填写,否则将取消其资格。1、供应商必须把谈判文件第四章“三、服务内容”、“四、技术服务要求”中除(四)物业服务管理标准细则的全部条款列入此表,并进行逐条应答。项目名称:采购编号:九、应答表日期:年月日
序号 | 谈判文件要求 | 供应商应答 |
1 | ||
2 | ||
3 | ||
…… |
十、商务要求应答表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注:若无法列入此表的,由供应商自拟格式响应。3、谈判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材料的,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材料作为本表的附件附后。
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2、谈判文件要求提供其他材料的,证明材料作为本表的附件附后,谈判文件未要求其他材料格式的,格式自拟。1、供应商必须把谈判文件第四章“五、商务要求”中全部要求按其顺序对应列入此表进行应答。注:项目名称:(此处填写采购人名称)采购编号:(此处填写项目编号)
序号 | 谈判文件商务要求 | 供应商应答 | 备注 |
1 | |||
2 | |||
3 | |||
…… |
我单位已认真、仔细阅读了本谈判文件第四章“四、技术服务要求中的(四)物业服务管理标准细则”的所有内容,郑重作出以下承诺:乐山市政府采购中心:(此处填写采购人名称):十一、检查与考核承诺函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十二、谈判文件件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资料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如果我单位成交,将完全接受并遵循谈判文件第四章“四、技术服务要求中的(四)物业服务管理标准细则”中的所有内容,积极配合采购人开展工作。
供应商全称(加盖单位公章):注:上述报价已包含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所有费用。十四、报价表十三、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项目名称 | |
采购编号 | |
采购人 | |
采购代理机构 | 乐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
报价总价 (单位:元/年) | 人民币大写: 人民币小写:¥ |
我公司现做出如下承诺:乐山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人名称):十五、知识产权承诺函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全称(加盖单位公章):特此承诺。4、如采用的知识产权不是我单位所拥有的,则我单位报价已经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3、我单位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我单位将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我单位将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2、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1、我单位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我单位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供应商全称:注:上述报价已包含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所有费用。十六、供应商最后报价表(谈判后使用)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项目名称 | |
采购编号 | |
采购人 | |
采购代理机构 | 乐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
报价总价 (单位:元/年) | 人民币大写: 人民币小写:¥ |
本项目位于乐山市市中区郑坝街77号,占地服务面积约8533㎡,该项目包括行政办公管理综合楼2栋,合计10层,建筑面积约6126㎡,设置停车位78个。一、项目概述申明:本章中标注“★”条款为本项目实质性要求,不允许有负偏离。第四章采购项目清单、技术要求及商务要求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3、绿化服务,绿化维护管理(修剪、浇水、施肥、杀虫、补植等)。2、保洁服务,包括物业管理区域内建筑物本体共用部位(内外玻璃、墙面、通道、楼道、楼梯、门厅、卫生间、会议室等)的清洁、垃圾收集、清运。1、安保服务,包括物业管理区域内安全巡视、门岗执勤、安全监控、人员登记、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等工作。★三、服务内容★二、采购清单
职位 | 人数 | 基本要求 | 岗位要求 |
项目经理(兼职) | 1 | 男女不限,年龄50岁以下,责任心强且具有较好的管理、沟通、协调能力。 | 负责本服务项目的综合管理、协调工作,要求沟通协调能力强,具有相应的管理工作经验。至少一个月到场巡查一次 |
保安 | 3 | 男性,形象良好,身体健康。有保安专业学习经验,良好的礼仪礼节,责任心强,具备一定的消防知识和基本的法律知识。 | 1、工作日的正常工作时段需保证不低于两人在岗。 2、需着统一服装上岗。 |
保洁(绿化) | 2 | 男女不限,身体健康,身体健康,责任心强,具有相关工作经验。 | 需着统一服装上岗。 |
工程维修(兼职) | 1 | 男女不限,50岁及以下,身体健康,具备一定的水电维修经验。 | 主要负责公用设施设备运行维护工作。至少一个月一次对公用设施设备进行运行维护,如遇紧急情况须在24小时内响应并及时解决。 |
注:以上人员数量及人员岗位设置均为最低要求 |
(1)根据合同约定和业主办公区实际情况,配备具有职业资格的物业管理服务人员和满足服务需要的设施设备;1、物业服务机构应符合如下要求:(一)基本服务要求四、技术服务要求5、收发服务,负责各科(室)及人员信件、报刊、杂志等的收发管理。4、水电气维修服务,物业管理区域内建筑物本体共用设施(物管区上下水道、水管、共用照明等)以及电梯、消防的日常检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通知维保单位及时维修。
(2)应具备相应的物业管理服务知识;专业技术人员、操作人员应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证书或职业技能资格证书,定期参加法律法规、安全知识、专业技能等培训;(1)应接受物业服务机构和业主单位的从业资格审查,无违法犯罪记录,具备忠于职守、尽职尽责的职业道德和操守;2、物业服务人员应符合如下要求:(4)有完善的应急预案体系:反恐防爆应急预案、暴雨应急预案、治安案件应急预案、消防救援应急预案、盗窃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电梯困人应急预案等。(3)对上岗员工进行培训:技能培训、安全操作规程培训、员工行为规范培训、应急处理培训等。(2)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主要包括物业服务方案、岗位职责、工作流程及服务规范、内控管理制度等。
(二)具体服务要求(2)档案资料齐全完整、检索便捷,及时移交业主备份。(1)设施设备齐全,满足物业服务档案管理需要;3、档案管理应符合如下要求:(4)统一着装,佩戴标志,规范服务,语言文明,仪容仪表整洁,服务主动热情,使用文明用语。(3)进行岗前培训,接受保密教育,合格后上岗,熟悉机关办公区的基本情况,能正确使用相关专用设备;
3、水电气维修服务内容及要求2、保洁、绿化服务内容及要求1、安保服务内容及要求:
项目 | 内容及要求 |
综合管理 | 1.工作中认真负责、言行规范、训练有素、文明值班。 2.建立传达、车辆及公共秩序等管理制度,确保正常工作秩序和办公区域安全。 3.对火灾、治安、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有应急预案,能运用物业秩序维护基本知识、火灾扑救基本原理、技术防范作用特点等常识,规范和指导日常物业秩序维护和突发安全事件处理工作。 |
办公秩序维护与门岗管理 | 1.负责报刊杂志、信件收发,出入口24小时值守,办公区有巡逻人员定时巡逻,确保秩序井然有序。 2.对外来人员进行验证、登记,发现疑点及时询问,防止闲杂人员进入,积极疏导群访人员;对物品进出实施分类记录,大宗物品进出应进行审验,严防危险物品进入。特别是对携带物品和下班以后进出大楼人员进行登记,并及时向局办公室反映汇报安全工作情况; 3.有效疏导进出车辆,保持出入畅通。 4.负责自大门口起整个民政局办公楼内的安全和正常工作秩序维护,按规定时间、路线巡逻,做到“多看、多听和多问”,发现警情应立即报警和报告项目经理,有效地控制现场和如实记录,并协助做好处理工作。 |
车辆秩序管理 | 1.对进出车辆进行管理,维护交通秩序。 2.设置行车指示标识,规定行驶路线,指定停放区域,保证车辆有序通行、易于停放。 3.地下车库应24小时专人看管,定时清洁,无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存放,监控、照明、消防器械配置齐全。 4.非机动车应定点停放。 |
监控值守管理 | 1.监控设施应24小时正常运行,保证对安全出入口、内部重点区域的安全监控,保持完整记录。 2.安排合理数量,符合从业资格条件人员负责消防控制室管理与值班,严格执行消防控制室管理有关规定。 3.监控中心收到火情、险情等报警信号及其他异常情况信号后,立即安排安保人员到场处理并报警,同时根据现场情况按预案对人员进行疏散。 4.监控资料至少保持3个月(特殊要求除外)。 5.保持治安(物业服务)电话畅通,接听及时。 6.负责自大门起整个民政局办公楼内监控、相关设备管理及财产和设施的安全,发现缺失、损坏或不能正常使用等应及时报告并做好记录。 |
安全管理 |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普及安全用电用气知识。 2.依据《四川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要求,制定机关办公区物业管理服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每年应组织不少于1次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演练;当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或社会安全事件时,启动应急预案,全力配合有关部门单位采取相应措施,保障机关人身安全,减少国有资产和财产损失。 3.建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 4.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组建义务消防队伍,明确各级岗位的消防安全职责;定期巡视、检查和维护消防设施,保证设施正常使用,保持消防通道畅通,对易燃易爆品设专人专区管理,并在明显位置设置警示标志;楼梯出入口、电梯口等醒目位置有提示火灾危险性警示标语、安全疏散示意图;消火栓和灭火器箱张贴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 5.合理安排巡查路线,排除不安全因素,防止被盗事件的发生,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制止,发现异常情况立即通知相关部门并现场采取必要措施。 6.收到中央监控室指令后,巡查人员及时到达并采取相应措施。 |
项目 | 内容及要求 |
办公区域环境维护 | 1.大厅、楼内公共通道:大厅地面保持干净无水渍,大理石、花岗石等材质定期养护,进出口地 垫整洁;公共通道门框、窗框、窗台、金属件表面光亮无尘无污渍;门窗玻璃干净无尘,透光性好;天花板无蛛网;灯具干净无积尘,空调风口干净无污迹;指示牌干净无污渍,指示醒目。 2.办公室:指定服务的办公室每日清洁1次,地面、桌面干净,办公家具设备及门窗整洁,茶具清洁;其他办公室,定期清洁门窗、玻璃。 2.楼梯及楼梯间:每日清洁1次,梯步、扶手栏杆、防火门及闭门器表面干净无尘无污渍,防滑条(缝)干净,墙面、天花板无积尘、蛛网。 3.卫生间:每日清洁2次,循环保洁,地面干净,无污渍无积水;洁具洁净,无污渍;门窗、墙壁、隔断、玻璃、窗台表面干净,无污迹,金属饰件有金属光泽,天花板表面无蛛网;换气扇表面无积尘;洗手台干净无污垢积水;保持空气流通,无明显异味。 4.开水间及清洁间:每日清洁1次;地面干净,无杂物、无积水,天花板无蛛网,灯罩表面无积尘,墙面干净无污渍,各种物品表面干净无渍,清洁工具摆放整齐有序。 5.电梯轿厢:每日擦拭2次轿厢门、面板,清拖1次轿厢地面;不锈钢材料装饰的轿厢每周护理1次;石材装饰的轿厢每季度养护1次;轿厢内无污渍无粘贴物;灯具、操作指示板明亮;厢内地面干净无异味,电梯门槽内无垃圾无杂物。 6.电器、消防等设施设备:配电箱、设备机房、消防栓、报警器及开关插座等每周清洁1次,保证表面干净,无尘无污迹;监控摄像头、门警器等表面光亮,无尘无斑点。 |
公共区域环境维护 | 1.公共场所每日清扫道路地面,保持干净,无烟头无杂物无积水无污迹;沟渠、池、井内无杂物无异味;各种路标、标志、宣传栏表面干净,无积尘无水印;室外照明及共用设施每半月清洁1次,属高空作业范围的部分路灯、景观灯等每半年清洁1次,表面无污渍。 2.绿化带及景观每日清洁1次;绿地内无杂物,花台、景观表面干净无污渍; 3.办公楼及业务、技术用房的平台、屋顶,每季度清扫1次;雨季期间,每半月清扫1次;每周巡查1次天台、内天井,有杂物及时清扫;外墙(幕墙),目视洁净无污垢;表面、接缝、角落、边线等处洁净无污迹无积尘。 4.公共区域随时保持整洁,每日至少清洗一次,8小时巡回保洁,每月清理绿地杂草一次。 5.楼梯扶手、栏杆、窗台每周至少擦拭二次;消防栓、指示牌、宣传栏等公共设施每周至少擦拭一次; 6.天花板、公共灯具、门、窗每月至少除尘或擦拭一次,目视干净、光亮、无灰尘; 7.领导办公室每日至少拖洗一次;会议室随时保持整洁,每日至少打扫一次; 8.值班室每日至少拖洗一次,床单、被套保持干净整齐; 9.消毒灭害每季度至少对窨井、垃圾点、厕所消杀一次; 10.公共厕所每日至少拖洗1次并每2小时循环保洁一次,并放置除臭用品。 |
卫生消杀 | 1.公共场所和周围环境定期预防性卫生消杀;采取综合措施消灭老鼠、蟑螂,控制室内外蚊虫孳生,达到基本无四害;配合有关部门进行有害生物的预防和控制,投放药物应预先告知,投药位置有明显标识。 2.公共卫生间、电梯轿厢至少每日消毒1次;垃圾收集容器至少每日消毒2次;公共区域根据实际需要进行消毒。 |
垃圾处理 | 1.设置垃圾分类桶,张贴垃圾分类标识,对垃圾进行强制分类。 2.垃圾桶(箱)按指定位置摆放,桶(箱)身表面干净无污渍,地面无垃圾。 3.垃圾中转区域地面每日拖洗2次,无明显异味;垃圾袋装,日产日清。 4.每天清运站内所有垃圾池(箱)内的垃圾,并负责倒在社区或市政管理单位要求堆放的位置,特殊情况下按单位要求随时清理。 |
绿化养护 | 1.定期巡查室外绿地设施及硬质景观,保持完好无损。 2.有计划地进行浇灌,灌溉水下渗充足均匀,无明显旱涝情况发生。 3.根据植物生长情况施肥除杂草。 4.根据病虫害发生规律,植物生长季每月至少检查3次病虫害情况并根据检查结果防治病虫害。 5.定期对绿植进行整形修剪:乔木每年冬季修剪1次,灌木每年生长季节和冬季修剪1次,绿篱每年至少修剪4次,草坪春夏季每两个月修剪1次、秋冬季每季1次,重点绿地在重大活动重大节日适时整治,保持美观。 6.暴雨季节来临前,专人巡查,及时加固、支撑、修剪高大乔木,排除安全隐患。 7.适当选择观赏性强、观赏期长、方便管理的鲜活植物摆放室内,改善、调节、美化室内环境,定期养护,保持盆载植物容器表面干净。 |
项目 | 内容及要求 |
综合管理 | 1.建立相关管理制度,如设施设备安全运行、岗位职责、设施设备定期巡检、维护保养、运行记录、维修档案等,落实台账管理,对维修保养质量全过程实行可追述;制定相关应急预案。 2.每月定期对公用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开展隐患巡查排查和治理,确保公用设施设备运行良好。发现问题及时向房屋使用单位报告,安排专项修理,建立报修、维修和回访记录,零修合格率100%。 3.特种设备由专业性机构进行维修养护,物业服务机构做好工作联系、监督并进行日常管理。 4.设备机房:每半月清洁1次,机房整洁有序,室内无杂物;设有挡鼠板、鼠药盒或粘鼠板;在明显易取位置配备有符合规定的消防器材及专用工具,确保完好有效;设施设备标识标牌齐全;张贴或悬挂相关制度、证书。 5.元旦、春节、五一、国庆等重大节假日前,组织系统巡检1次,记录齐全、完整。 |
消防系统 | 1.严格执行消防法规,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突发火灾的应急处置预案,确保整个系统处于良好的状态。 2.妥善保管消防器材,定期检查消防设备,联系消防维保公司定期做好消防设施的维护,做好维保资料档案的收集整理。维护管理应符合GB 25201的要求,维保质量达到消防要求,保证系统开通率及完好率。 3.每月检查1次消防设备,每周检查各处消火栓是否损坏,水龙带、水枪是否在位;检查各处消防水管是否漏水;检查防火门、安全出口指示灯、消防疏散图、安全通道照明是否完好;检查安全通道是否通畅。 4.每月检查各类信号指示灯是否正常;检查各类水压压力表是否正常;检查高位水箱、室内消防储水库房水位是否正常;检查消防水泵泵体是否漏水、生锈;落实消防控制系统24小时监视,检查备用电源是否正常,能否及时切换。 5.每月检查手提式灭火器是否有效;检测烟感、温感探测器是否正常工作;消火栓放水检查1次;检查消防报警按钮、警铃及指示灯;检查消防广播系统;协同消防维保公司对消防控制联动系统进行1次试验测试;检查自动喷洒系统管道和各消防水箱、水池排水;联系消防维保公司定期对气体灭火装置检查测压。 6.消防系统应有第三方消防检测报告并通过消防部门的审查监督。 |
给排水系统 | 1.建立正常供水管理制度,做好维保资料档案的收集整理。 2.每半年至少对二次供水设施进行1次清洗消毒,水质符合GB 5749的要求。 3.每日巡检1次供水设施,厨卫设备、阀门、管道等运行正常,无跑、冒、滴、漏现象;每日巡视1次水泵房、水箱间,联系二次供水维保公司定期检查养护1次水泵。 4.有事故应急预案,及时发现并解决故障:如遇供水单位限水、停水,应按规定时间通知办公区内用户。 5.定期对排水管进行疏通、清污,保证室内外排水系统通畅;每年汛前对雨、污水井、屋面雨水口等排水设施进行检查;建立防汛预案,配备有防汛物资(沙袋、雨具、照明工具等),每年至少组织1次演练。 |
供配电系统 | 1.建立配送电运行制度、电气维修制度和配电房管理制度,制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程序和临时用电管理措施,供电和维修人员应持证上岗。定期联系电力维保单位做好配电设备的维保工作,做好维保资料档案的收集整理。 2.建立24小时运行值班监控制度,一般故障半小时内修复,复杂故障涉及供电部门维修处置的应及时与供电部门联系,向使用单位报告;发现应急照明故障,30分钟内到达并组织维修。 3.对供电范围内的电气设备定期巡视维护,加强低压配电柜、配电箱、控制柜及线路的重点监测,公共使用的照明、指示灯具线路、开关应保持完好,确保用电安全;照明设备每周巡视1次,一般故障1日内修复,复杂故障1周内修复。 4.维护应急发电设备,确保机关在突发情况下正常运转。联系维保单位定期维护应急发电设备。 |
电梯系统 | 1.建立电梯运行管理、设备维护、安全管理等制度,做好档案管理。负责联系并督促电梯维保公司做好电梯维护和以下几项工作。 2.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电梯管理规定和安全规程,做到电梯准用证、年检合格证、维保合同完备。 3.定期协同电梯维保公司和特种设备检测机构每年进行1次定期检验,每半年进行1次维修保养,每周检查2次安全状况,保障运行完好;登记维保专业人员变动情况,核实上门维保人员特种作业操作证,禁止非专业人员操作电梯设备。 4.物业人员每日对电梯进行清洁,保持轿厢、井道、机房整洁。 5.有电梯突发事件或事故的应急措施与救援预案,每半年演练1次。电梯出现故障,物业服务人员15分钟内到场应急处理,督促维保专业人员30分钟内到场进行救助和排除故障。 |
空调系统 | 1.建立空调运行管理制度、应急处置预案和安全操作规程,保证空调系统安全运行和正常使用。 2.定期联系维保公司开展维保,保证空调设备设施处于良好状态,做好维保资料档案的收集整理。 3.空调系统出现运行故障后,及时联系维修人员到达现场维修,并做好记录。 4.制冷、供暖系统温度设定及启用时间符合节能要求,每月对能耗进行统计、分析。 5.中央空调运行前对冷却塔、风机等设施设备进行系统检查,运行期间每日巡查1次运行情况;联系并督促空调维保公司每半年检查1次管道、阀门并除锈;每年对系统进行1次整体性维修养护,检验1次压力容器、仪表及冷却塔噪音,清洗消毒1次新风机、空气处理机滤网等;每2年清洗消毒1次风管。 6.分体式空调每年清洁1次主机和室外机,每月巡查1次挂机和室外支架是否稳固,确保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
(3)物业服务公司培训的内容应当与员工的工作内容密切相关。(2)物业服务公司对每个月应当对相关人员进行日常技能培训,以提升服务量。(1)物业服务公司在开始履行合同前,对安保、保洁、绿化、维修和收发人员进行常规技能培训。5、员工培训4、收发服务内容及要求
项目 | 内容及要求 |
收发服务 | 1.建立咨询服务制度,严格执行问询解答、引导操作规范,虚心答疑,遵守群众工作纪律。 2.会务服务人员应着工作服,戴工作牌,注重仪容仪表和礼节礼貌。 3.妥善收发邮件包裹、报刊杂志,及时通知取件。 4.熟悉科室、单位职责分工,根据办事群众需求,提前与科室电话沟通,做好办事群众引导疏导工作。 5.配合做好会务和接待服务保障工作。 |
4、服务标准及规范:应满足现行有效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以及相关规范等。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参数应满足国家、行业、地方相关标准和要求。3、供应商员工出现违纪违规行为者,按照供应商的规定制度进行处罚;严重者解除劳动关系并予以辞退,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触犯法律法规的,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2、供应商应当自觉维护管理采购人提供的各类设施设备,如由操作管理不当造成的损失及其他纠纷,槪由供应商承担,并向采购人赔偿经济损失。1、供应商应与所有员工依法建立劳动关系,保障员工合法的薪酬福利待遇。供应商与员工发生的一切纠纷、债务、劳务或人身财产关系均与采购人无关。(三)其他要求(4)物业服务公司应当按照采购人反馈的建议,开展相应的培训工作。
10、疫情期间,成交供应商应积极配合、协助采购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9、所有公用设施设备(房屋结构、建筑部件、附属构筑物、办公系统、消防系统、给排水系统、燃气系统、供配电系统、电梯系统、空调系统等物管范围内的物件)在交付物管机构之前双方须做好交付记录,填写交付清单,如有损坏,双方须做好备注且需由采购人维修至完好后再交由物管单位管理。8、涉及业主单位正常办公秩序的重要物业服务事项,物业服务机构应履行告知义务。7、业主单位、物业服务机构、物业服务人员三方签订保密协议,遵守协议规定。6、物业服务机构应按照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规定,结合业主单位节能指标,实施办公区物业管理服务节能管理。5、水电维修含人工费、零星简单材料费用(含材料,价格在200元以内的材料由供应商自行购买更换)。
具体考核标准:成交供应商应接受采购人每月、每季度、每年度组织的对其服务的综合性考评。考核标准依据本项目要求,由采购人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按百分制实行每月考评、季度考评、年度考核,采购人根据工作实际对考评标准不断完善和细化。要求秩序维护有力,杜绝各类安全责任事故;环境卫生清扫保洁良好;各项服务综合满意率达到90%以上为合格,90%以下为不合格(若连续三个月整改不合格,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每月综合考评分在80分-90分扣100元,70分-80分扣500元,70分以下扣1000元,全年扣款在第四季度付款时综合汇算。考核标准及考核结果(四)物业服务管理标准细则
本物业管理服务标准细则参照《乐山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物业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基本要求 1、服务与被服务双方签订规范的物业服务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承接项目时,对项目各类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查验,验收手续齐全。 2、管理人员、专业操作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有完整的物业管理方案,质量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度健全。 3、管理服务人员统一着装、佩戴标志,行为规范,服务主动、热情。公示24小时服务电话。急修1小时内、其他报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有报修、维修和回访记录。 4、根据采购人需求,提供物业服务合同之外的特约服务和代办服务的,公示服务项目与收费价目。按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公布物业服务费用和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5、每年至少1次征询采购人对物业服务的意见。满意率应达到90%以上。 第二章 安保服务 6、物业管理区值班室24小时值勤值守,院内24小时巡查。 7、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每2小时至少巡查1次。 8、来访人员出入门卫时引导、验证、检查登记,做好安全防范、杜绝易爆、易燃、危险品及有污染物品进入。文明值勤,做好来访人员的接待工作。 9、秩序队员必须熟悉物业环境,上班时按规定着装和佩戴装备,文明值勤,不与职工、来访人员等发生矛盾和冲突。 10、监视监控设施24小时开通,确保监控中心报警电话畅通. 11、对进出车辆进行管理,引导车辆有序通行、停放 。 12、对火灾、治安、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有应急预案。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发生事故时应及时报告采购人有关部门,并协助采取相应措施。 第三章 保洁、绿化服务 13、设立24小时对外服务电话、接受采购人和来访人员对保洁绿化服务、求助、建议、询问、质疑、投诉等各类信息的收集和反馈,并及时处理,有回访制度和记录。 14、保持物业管理区各种设施设备整洁、完好,使用状况良好。一般情况下,物业管理区内道路、场地、停车场等每日清扫一次;楼道每日清扫1次,每周拖洗1次。楼梯扶手每周擦洗2次;共用部位玻璃每周清洁1次;路灯、楼道灯每季度清洁1次;及时清除物业管理区内路面积水。发现垃圾、污渍、尘土等及时处理、清扫。做到公共区域内、卫生间、路面、广场、绿地、散水坡、台阶、附属设施等卫生保洁及时、无死角。 15、物业管理区内雨、污水管道每年至少疏通1次;雨、污水井每季度检查1次,并视检查情况及时清掏;化粪池每2个月检查1次,每年清掏1次,发现异常及时清掏。 16、定时巡查二次供水水箱,水质符合卫生要求,并协助采购人按实际情况,定期进行清洗消毒和灭虫除害。 17、垃圾桶等环卫设备内部垃圾及时清理,外表无污迹,周围无散落垃圾,垃圾日产日清,定期进行卫生灭杀,垃圾按照规定位置处理和堆放,每周至少清运垃圾2次。无明显异味、无苍蝇蚊虫等。 18、绿化带、草坪、灌木定期浇水、修剪、养护、防虫、施肥,所有绿化长势良好,整齐美观,无病害、无斑秃无人为损坏;杂草、枯枝烂叶经常进行清除。花草树木枯死应在一周内清除。对缺少的树木补栽及时。 19、暴雨季节来临前,专人巡查,及时加固、支撑、修剪高大乔木。 第四章 水电气维修服务 20、定期巡查水、电、气、消防、安防、楼梯、避雷等各类公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日常运行管理,发现隐患及时上报采购人。 21、协助建立水、电、气、消防、避雷等各类设施设备档案(设备台账),设施设备的运行、检查、维修、保养等记录齐全。 22、协助采购人确保专用设施设备标志齐全、规范,责任人明确;定期巡查设施设备运行情况,做好巡查记录,发现隐患及时上报采购人。 23、负责做好房屋建筑的简单养护和日常保养维护。 24、协助采购人确保消防、避雷设施设备安好。可随时启用,确保消防通道畅通。水、电、气设备房保持整洁、通风,设备设施无跑、冒、滴、漏和鼠害现象,发现隐患及时上报采购人。 25、确保安保监控设备完好,运行正常。办公区主要道路及停车场交通标志齐全。对容易危及人身安全的设施设备设明显警示标志和制定防范措施;对可能发生的各种突发设备故障有应急预案。路灯、楼道灯完好率不低于95%。确需维修的,及时上报采购人。 |
项目 | 服务质量标准 | 考评标准 |
安全保卫管理 | 所聘用的保安人员必须训练有素,持证上岗,有安全管理制度、职责,安全防患措施,确保秩序全稳定。 | 管理制度、职责、措施不健全每项扣1分,发生安全事故一次扣20分,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扣100分。 |
安全保卫管理 | 做好交接班手续登记,完善工作交接制度。 | 发现未登记一次扣1分。 |
安全保卫管理 | 保安人员在值班期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 发现一次扣1分。 |
安全保卫管理 | 保安人员在值班期间不得睡觉。 | 发现一次扣10分。 |
安全保卫管理 | 保安人员没有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导致财产损失和其它事故发生。 | 一次扣10分。 |
安全保卫管理 | 保安人员没有及时赶到现场处理矛盾纠纷和突发事件,导致矛盾激化、重大不良影响、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 | 一次扣10分。 |
安全保卫管理 | 保安人员没有及时对出入工作区的人员进行严格检查和登记。 | 没有检查和登记一次扣10分。 |
安全保卫管理 | 秩序队员必须熟悉物业环境,上班时按规定着装和佩戴装备,文明值勤,不与职工、来访人员等发生矛盾和冲突。 | 发现一名队员着装不整齐扣1分,不礼貌扣1分,无理与他人发生冲突一次扣5分,发生两次建议更换人员。 |
安全保卫管理 | 门口实行24小时值守,巡逻人员认真履行职责,机动灵活,加强值守巡逻并做好记录。 | 查值班巡逻日志,当值发生事件无记录扣1分,记录不规范扣2分,如反映巡逻不到位一次扣2分。 |
安全保卫管理 | 监视监控设施24小时开通,保持完整的监控记录,监控的录入资料应至少保持7天,确保监控中心报警电话畅通。 | 未开通监控,发现一次扣5分;资料不完整的,一次扣5分;电话不畅通的,一次扣5分。 |
安全保卫管理 | 每季度组织安全教育;积时发现各类安全隐患,确保不发生物品被盗和各类案件及安全事故。 | 无安全教育(查记录)扣1分,发生实验室设备设施被盗事件一次扣10分,发生财产被盗案一次扣5分,并由管理公司承担相应责任。。 |
安全保卫管理 | 做好停车场的管理,正确疏导进出各种车辆按位泊车,提醒车主关好车辆门窗,上好防盗锁,防止车辆碰撞、损坏、被盗等问题发生。 | 发现乱停放车辆,一辆扣1分;发生车辆碰撞,损坏或被盗一次扣5分,并由管理公司承担相应责任。 |
安全保卫管理 | 引导非机动车辆集中停放,停放整齐,场地洁净,落实管理制度,确秩序全。后门牌坊处禁止停车。 | 一项不符合扣1分;发生损坏或丢失一次扣5分,并由管理公司承担相应责任。 |
安全保卫管理 | 消防管理人员能熟练掌握消防设施设备的使用方法。能正确果断处理各种火险、火灾以及救护程序。 | 不会使用操作扣20分,不熟练扣10分,不及时处理的扣20分. |
安全保卫管理 | 每日对全院消防器材进行检查,各种消防设施定期保养、维护,确保无缺损,保障正常运行。 | 无检查记录扣10分,无保养扣10分,一处运行障没有及时解决扣5分,一处缺或损坏扣10分。 |
安全保卫管理 | 制定突发应急方案,应急照明灯路标完好,严格消防管理制度,认真巡查火险隐患,确保无火灾事故发生。 | 一处不符合要求扣5分,检查一处有隐患扣5分,发生火灾事故100分,并追究责任。 |
安全保卫管理 | 大门广场、路面平坦,无损坏,车位线和导向清楚。雨水、污水管道无裂,无阻塞,无渗漏,水流畅通。 | 一项不符合要求扣1分。 |
安全保卫管理 、 | 每月对照明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发现有损坏的照明设施及时维修,保障正常运行。 | 损坏后5日内不维修扣除10分,以此类推。 |
清洁卫生管理 | 清洁保洁责任划分到人,责任范围清洁达到标准化;清洁员着装统一,工作细致,形象良好。 | 未明确责任到人,一处扣1分;一处未达到标准保洁扣1分。 |
清洁卫生管理 · | 各责任区域门窗干净明亮、清爽;地面无纸屑、果皮、灰尘、杂物和污渍,墙壁四周和门窗无蜘蛛网,室内卫生责任区无异味;垃圾筒纸篓内的垃圾不能超过三分之二。 | 一个责任区域一项未做到扣1分 |
清洁卫生管理 · | 公共区域洗手间清洁明亮,无积水,无污渍,无异味。 | 一个洗手间一项不符合扣1分。 |
清洁卫生管理 · | 垃圾要做到日产日清,每周至少清洗一次,垃圾桶外露面无垃圾附着。 | 一项未做到扣1分。 |
清洁卫生管理 · | 路面无明显泥沙、污垢,石子,无烟头、纸屑、无青苔杂草等;绿化草地无烟盒、饮料瓶盒、塑料袋等垃圾。 | 发现一处扣1分。 |
清洁卫生管理 · | 各平台、房顶无乱堆放杂物,目视无垃圾、无污渍、无青苔、无积水。 | 发现一处扣1分。 |
清洁卫生管理 · | 确保无卫生死角。 | 发现一处扣1分 |
服务受理 | 应执行24小时值班,随时有人接听。 | 无24小时服务电话扣10分,无人接听电话一次扣10分。 |
服务受理 | 每月发放服务工作征求意见表,及时采纳合理建议,改进存在问题,不断提高管理与服务质量。 | 未征求意见,每次扣20分 |
本项目为采购服务项目,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报价以一年为基准,供应商报价应包括固定劳务费(工人基本工资、四险(含:社保、医保、工伤、失业)和年绩效)和服务管理费(服装、管理费、税金等一切相关费用)。投标报价估算错误等引起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报价要求:★3、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采购人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对供应商的服务行为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和检查。采购人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核标准(办法)对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当考评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单方解除合同。2、服务地点:乐山市民政局。1、履约时间和方式:履约起止时间,由双方合同约定。五、商务要求
注:1、本章“一、项目概述”不应答。其他内容按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章相应格式进行响应。(2)解决争议的方式:在本协议的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双方承诺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采购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1)甲乙双方一方违约,不执行、不遵守合同约定条款,且在另一方发出通知后的15天内仍未采取弥补措施的,另一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金,如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违约方必须另外予以补偿。6、违约责任:合同签订生效后,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年度)的30%作为预付款。之后从第二个季度开始每季度初依次支付合同金额的20%、25%、25%。次年度四个季度分别为30%、20%、25%、25%。★5、付款方式:
(三)评审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审、谈判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供应商;(二)评审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审事务由依法组建的谈判小组负责。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专家组成;(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修订)》等法律制度,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评审办法。一、总则第五章评审办法2、实质性指标:标注“★”符号的为本项目的“实质性指标”,谈判前须满足;其余条款为谈判可变条款,谈判后须满足。
⑤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④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③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②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①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四)谈判小组成员存在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3、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纠正;2、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是否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并作出公正评价;1、审查竞争性谈判文件内容是否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竞争性谈判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七)谈判小组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谈判,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六)谈判小组在评审本次竞争性谈判谈判采购之前,应由谈判小组民主推选谈判小组组长。谈判小组组长由评审专家担任,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谈判小组组长,组长主要负责协调谈判成员之间的事务性工作、与采购人代表或采购代理机构交涉相关事宜、执笔撰写资格审查报告、谈判记录和评审报告等。谈判小组组长与其他成员的法定职责、权利和义务相同,且不得影响和干涉其他成员依法独立评审;(五)供应商认为谈判小组成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情况属实或有本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情形或法律法规等文件规定应当回避的被申请人应当回避;
(九)谈判小组评价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对于供应商而言,除谈判小组要求其澄清、说明或者纠正而提供的资料外,仅依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不寻求其他外部证据。(八)评审过程独立、保密。供应商非法干预评审过程的行为将导致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6、向采购单位、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5、起草评审报告报告并进行签署;4、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成交、成交供应商;
2、竞争性谈判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小组应当停止评审:1、谈判小组正式评审前,应当对竞争性谈判文件进行审查,内容主要包括竞争性谈判文件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评审方法和标准、谈判程序以及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等。(一)停止评审三、评审及谈判程序本项目评审方法为: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经产品折扣、总价折扣、修正等评审计算后的价格)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如出现报价(经产品折扣、总价折扣、修正等评审计算后的价格)相同的情况,成交供应商并列。二、评审方法
(6)竞争性谈判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5)竞争性谈判文件载明的成交原则不合法的;(4)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竞争性谈判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3)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竞争性谈判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2)竞争性谈判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1)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存在重大缺陷的;
2、资格审查内容及通过标准谈判小组应依据法律法规和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是否属于禁止参加谈判的供应商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谈判资格。1、资格审查要求(二)资格性审查出现本条规定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向采购单位书面说明情况。除本条规定的情形外,谈判小组成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审。
序号 | 审查内容 | 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的资料) | 审查标准、通过要求 |
1 | 谈判函(承诺函) | 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提供的格式提供 | 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提供的格式如实填写且内容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 |
2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 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提供的格式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 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提供的格式如实填写且内容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应当在有效期内,且应当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
3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 | 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提供的格式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 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提供的格式如实填写且内容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应当在有效期内,且应当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
4 | 供应商资格条件承诺书 | 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提供的格式提供。 | 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提供的格式如实填写且内容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 |
5 | 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 | 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提供的格式提供 | 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提供的格式如实填写且内容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供应商须满足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的一项或多项,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 |
(三)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6、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终止本次采购活动,并发布终止采购活动公告(结果公告)。5、采购代理机构宣布资格性审查结果,应当告知供应商未通过审查的原因。资格审查完成后,谈判小组拟出具资格评审结果前,采购单位应当及时组织2名以上的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政策制度和竞争性谈判文件对资格审查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的,复核人员应当根据情况建议谈判小组现场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由谈判小组自主决定是否采纳书面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谈判小组采纳采购组织单位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并在评审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采购组织单位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书面建议未被谈判小组采纳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采购组织单位认为谈判小组评审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重新评审出具审查报告的,并在评审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原有的评审报告自动无效,但应当留存归档。4、采购单位现场复核资格性评审结果。3、资格性审查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出具资格性审查结果,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谈判小组应当在评审报告中说明原因。
2、每轮谈判开始前,谈判小组应根据谈判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拟定谈判内容。1、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谈判顺序以签到的顺序依次进行。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情况调整谈判轮次。(四)谈判2、通过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本次采购活动终止。1、谈判小组应依据谈判文件规定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响应文件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以确定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单。
序号 | 审查内容 | 通过条件 |
1 | 文件正副本数量 | 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 |
2 | 响应文件签署、盖章 | 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 |
3 | 文件组成 | 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 |
4 | 文件的格式、语言、计量单位、报价货币、知识产权等 | 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 |
5 | 技术、服务应答内容 | 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 |
6 | 履约时间、方式、数量和其他政府采购合同主要内容 | 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 |
7 | 第一次报价(响应文件中的报价)是否高于预算或采购最高限价 | 不得高于采用预算、不得高于采购最高限价 |
8、谈判完成后,谈判小组应出具谈判情况记录表,谈判情况记录表须包含谈判内容、谈判意见、实质性变动内容等。7、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谈判小组应当将该供应商淘汰,不允许其提交最后报价。6、谈判过程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5、谈判过程中,谈判文件变动的,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谈判过程中,供应商根据谈判情况自行决定变更其响应文件的,谈判小组不得拒绝,并应当给予供应商必要的时间,但是供应商变更其响应文件,应当以有利于满足谈判文件要求为原则,不得变更为不利于满足谈判文件规定,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4、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3、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谈判文件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书面确认。
(五)最后报价可以为现场报价。现场报价的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组织、监督人员监督供应商自行现场填写最后报价表并密封。由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收齐后集中递交给谈判小组。最后报价表应当有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否则无效。(四)最后报价中的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修正: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小写、大写金额和单价、总价金额出现明显文字错误,应当按照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程序先纠正错误后,再行修正,不得不经过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直接将供应商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三)供应商最后报价应当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二)供应商在未提高响应文件中承诺的产品及其服务质量的情况下,其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对该项目之前的报价,否则,谈判小组应当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并书面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一)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否则本次采购活动终止。或谈判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谈判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不少于3家(否则,本次采购活动终止)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四、最后报价及审查
2、价格扣除: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政府采购政策第(四)款规定。1、谈判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应当按照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指修正及价格扣除后的价格)由低到高排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供应商报价相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推荐前3名作为成交候选人。五、谈判小组复核和出具评审报告(六)报价评审最后报价只填报《供应商最后报价表(谈判后使用)》,不再填报分项报价表。供应商的最后报价的分项报价组成价格以该供应商填报的《供应商最后报价表(谈判后使用)》价格与其递交的响应文件中的《报价明细表》的总价进行比例计算,同比例执行。
序号 | 审查内容 | 审查标准及通过条件 |
1 | 计量单位、报价货币 | 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 |
2 | 最后报价是否高于采购预算或高于采购最高限价 | 不得高于采购预算、不得高于采购最高限价,否则不予通过。 |
3 | 最后报价是否高于响应文件中的报价 | 未提高响应文件中承诺的产品及其服务质量的情况下,其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响应文件中的报价,否则不予通过。 |
4 | 最后报价是否低于成本 | 谈判小组判定响应文件符合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三、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要求的通过审查,否则,不予通过。 |
(4)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及变动采购文件实质性内容的有资料及记录;(3)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及报价情况和未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及原因;(2)评审日期和地点,谈判小组成员名单;(1)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以及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名单;4、出具评审报告。谈判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应当向采购单位出具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3、谈判小组应当进行复核,特别要对拟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进行重点复核。
谈判小组成员在评审过程中,对于资格性审查,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报价审查,对供应商响应文件做无效处理等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但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的谈判小组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应当及时向采购单位书面反映。六、评审争议处理规则5、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中签字确认,对评审过程和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评审报告中写明并说明理由。签字但不写明不同意见或者不说明理由的,视同无意见。拒不签字又不另行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同同意评审结果。(7)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及理由;(6)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评审;(5)供应商响应文件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框及供应商变动响应文件有关资料及记录;
八、本次采购活动终止4、谈判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代表的倾向性意见3、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应当具备响应文件基本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不超出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范围、不实质改变响应文件的内容、不影响供应商公平竞争。2、供应商应当书面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并加盖公章或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否则无效。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效力,有效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材料,是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1、在评审过程中,谈判小组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应当以书面形式(须由谈判小组全体成员签字)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书面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并给予供应商必要的反馈时间。七、供应商应当书面澄清、说明或者纠正
5、其他应当终止的情形。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一)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终止:
2、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顺序确定成交人。1、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二)程序(一)原则:本项目根据谈判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按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作为成交人。若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第一名的,则由采购人以公开公平的方式从并列第一的供应商中确定成交人。九、确定成交人(二)采购活动终止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并公告终止原因。
(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十、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4、采购单位不退回供应商响应文件和其他资料。3、根据采购人确定的成交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结果公告,并自采购人确定成交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
十一、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七)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六)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在评审过程中受到的非法干预情况;(五)发现竞争性谈判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采购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四)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评审专家做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以及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
(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评审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不得征询或者接受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明示或暗示供应商在澄清时表达与其响应文件原义不同的意见,不得以竞争性谈判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作为评审的依据,不得修改或者细化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协商评分,不得违反规定的评审格式评分和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单位统一保管;采购活动中参加竞争性谈判文件咨询、论证或者编制的,除采购人代表以外,不得参加该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一)不得参加与自己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发现参加了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活动,须主动提出回避,退出评审;
签订地点:合同编号:(可根据实际要求自行修改)第六章合同主要条款(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单位的请托。(六)评审现场服从采购单位工作人员的管理,接受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
合同期限项目基本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XXXX(采购代理机构)采购项目(采购编号:XX)的《竞争性谈判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供应商(乙方):采购人(甲方):签订时间:年月日
3、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2、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甲方的权利和义务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服务内容与质量标准
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4、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违约责任3、项目履约后严格按照《乐山市财政局关于沿用乐山市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乐市财政采〔2021〕8号)文件及招标文件和响应文件的要求进行验收。2、履约地点:1、履约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履约验收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4、甲乙双方一方违约,不执行、不遵守合同约定条款,且在另一方发出通知后的15天内仍未采取弥补措施的,另一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金,如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违约方必须另外予以补偿。3、在乙方无过错的情况下,若甲方未能及时付款,超期按每一日0.1‰支付违约金。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采购单位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采购单位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采购单位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
3、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2、诉讼结果为最终决定,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3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甲方:(盖章)乙方:(盖章)3、本合同一式六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起效。甲方二份,乙方二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一份,同级财政部门备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合同生效及其他
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传真:传真:电话:电话:账号:账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地址: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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