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FJTC2017047-1 | ||||||||||||||
开标时间:2017-12-29 | ||||||||||||||
所属行业: | ||||||||||||||
标讯类别: | ||||||||||||||
资金来源: | ||||||||||||||
招标代理:福建省八方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业主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闽运交通运输有限公司 | ||||||||||||||
所属地区: | ||||||||||||||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福建省八方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平潭综合实验区闽运交通运输有限公司委托,对2017年平潭综合实验区闽运交通运输有限公司15辆纯电动公交车采购(重新招标) 进行 国内公开 招标。欢迎国内具备承担本项目供货及服务能力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 1.招标编号:FJTC2017047-1 2.招标内容:
备注:1)项目招标范围包括上述货物的制造、运输、保险、装卸、验收等交付使用前的全部工作,以及保修期内免费维护、保养、维修及整车生命周期内的售后服务等。以上所有工作内容的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2)本项目按合同包进行评标与授标。投标人应对以上所有合同包同时进行投标,每个合同包仅限选择一种车型进行投标(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2项),且必须对同一个合同包中的全部货物与服务进行投标,不得仅对部分合同包或合同包中的部分货物或服务进行投标,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投标基本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国内制造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投标人2016年度客车销售业绩不少于15000辆(提供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盖章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投标人请于2017年12月5日至2017年12月11日,每天上午9:00~11:30 ,下午15:00~17:00,持单位介绍信原件到福建省八方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八一七北路70号盛裕大厦7层)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含电子版)每份人民币 500 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逾期或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将不予受理,未报名的投标人不能参加投标。 5.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在2017年12月29日9:00(北京时间)前按下述地址送至福建省八方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八一七北路70号盛裕大厦7层),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6.开标时间、地点:2017年12月29日9:00(北京时间)在福建省八方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八一七北路70号盛裕大厦7层)开标。 7.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8.本项目招标公告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fjggfw.gov.cn/)网站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潭综合实验区闽运交通运输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平潭县潭城镇城东居委会燕东庄001号(邮编:350004) 电话:24131179 联系人:吴女士
招标代理:福建省八方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八一七北路70号盛裕大厦7层 联 系 人:丁先生 联系电话:0591-88251377 电子邮箱:248308642@qq.com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指定汇入帐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称:福建省八方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福州市方圆分理处 帐 号:1402 0237 0910 0006 35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