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长汀县大同镇三农综合服务中心
金额
1352.94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09/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352.94万元
招标联系人沈先生13860261199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智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小范0597-6839377
标书截止时间2024/10/21
投标截止时间2024/10/21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汀县大同镇三农综合服务中心已由长汀县水利局与福建省长汀县发展和改革局汀水移民【2024】9号与汀发改审批[2024]153号长汀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长汀县大同镇三农综合服务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长汀县大同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招标人为长汀县大同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智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长汀县大同镇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长汀县大同镇东埔村,建设大同镇三农综合服务中心大楼一栋,总建设面积约为3780平方米。配套附属设施建设:新建景观围墙、道路硬化、排水沟、照明工程、绿化工程及海绵工程等(具体以施工图纸及县财审中心审核后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为准)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为长汀县大同镇三农综合服务中心包含场地三通一平土石方开挖、地基基础、基坑支护、土建、装饰装修、安装工程、电梯工程、绿化工程、室外工程及配套附属等(具体以施工图纸及县财审中心审核后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可承担建筑面积 8 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3000平方米≤单体建筑面积<30000平方米为中型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3529495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27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9-30 00:00:002024-10-21 08:30:00通过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longyan.gov.cn/lyztb/)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27万元整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为准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10-21 08: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longyan.gov.cn/lyztb/)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longyan.gov.cn/lyztb/)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汀县大同镇人民政府

地址:长汀县东关二路96号,邮编:366300

电子邮箱:/

电话:13860261199,传真:/

联系人: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智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汀县腾飞一路39号三楼,邮编:3663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7-6839377,传真:/

联系人: 小范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龙岩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https://ggzy.longyan.gov.cn/lyztb/

联系电话:0597-2687666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建省长汀县水利局

地址:长汀县江滨路防汛大厦8楼

联系电话:0597-6831432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汀分中心

地址:长汀县汀州镇腾飞一路4号恒盛工业园综合楼A幢三楼(电信大厦旁)

联系电话:0597-6889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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