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洛浦县杭桂镇阿其玛艾日克村支渠防渗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2/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张佳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景金鹏0903-2021007
标书截止时间2023/03/13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洛浦县杭桂镇阿其玛艾日克村支渠防渗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洛浦县杭桂镇阿其玛艾日克村支渠防渗建设项目已由洛浦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洛发改项目【2023】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以工代赈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洛浦县灌溉用水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洛浦县杭桂镇阿其玛艾日克村
2.项目规模:洛浦县杭桂镇阿其玛村防渗支渠改造 3.6 公里,设计流量 1m³/s,配套改造渠系建筑物 39 座。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标段(包)编号
标段(包)名称
工期要求(日历天)
建设规模及内容范围
E6532003923002343001001
洛浦县杭桂镇阿其玛艾日克村支渠防渗建设项目-施工标段
90
洛浦县杭桂镇阿其玛村防渗支渠改造 3.6 公里,设计流量 1m³/s,配套改造渠系建筑物 39 座。施工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所有内容。
E6532003923002343001002
洛浦县杭桂镇阿其玛艾日克村支渠防渗建设项目-监理标段
90
施工全过程及缺陷责任期进行全过程监理。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施工标段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近三年有类似施工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无不良业绩;监理标段要求具有类似工程监理业绩的水利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及相关证照齐备的独立法人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监理能力。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施工标段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注册证书(自治区以外的企业须提供水利水电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监理标段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水利工程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其他条件:(1)本项目招标不接受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限制市场准入有效期内的企业投标。(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3)本项目施工、监理企业、人员及业绩信息以“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查询结果为唯一依据,不再接受任何潜在投标人提供的其他信息作为评标依据(国家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各市场主体须对填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负责。(4)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5)投标保证金采用电子转账或电子保函的形式交纳。办理流程分别详见和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栏目中《保证金缴纳流程(新)》及《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操作手册》;(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3年02月22日至2023年03月13日
2.获取方式:请到和田地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36.107.230.199:8081/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截止时间:2023年3月14日 10:30
2.递交方式:在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36.107.230.199:8081/TPBidder/递交加密投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3年3月14日 10:30
2.开标方式:不见面电子开标
3.开标地点:和田地区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和田市北京工业园区杭州大道78号)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和田日报、和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和田地区水利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浦县灌溉用水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洛浦县杭桂路143号                  地 址:和田市北京路金鹰国际城写字楼13楼
邮 编:848200                              邮 编:848000
联 系 人:张佳                             联 系 人:景金鹏
电 话:0903-6682163                        电 话:0903-2021007
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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