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泸州北方-自控-废水管网改造工程(XJ022111700241)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2/11/1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基本信息
发布单位:泸州北方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最终单位:泸州北方化学工业有限公司自控和维保工程分公司
参与方式:公开询价
出价方式:一次性出价
付款方式:挂账后付款
保证金:0.0元
联系人:雷
联系方式:0830-2513711
废水管网比选文件.doc 废水管网比选文件.doc
采购明细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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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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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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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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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少响应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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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废水管网改造工程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工程类 | 1.0项 | 1.0项 |
可报价时间
开始时间 2022-11-21 08:00:00
结束时间 2022-11-29 18:00:00
报价地址:
https://newtd.norincogroup-ebuy.com/inquiryweb/index
目录二O二二年十一月比选人:泸州北方化学工业有限公司自控和维保工程分公司比选文件泸州北方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废水管网改造工程
比选公告第五章比选申请文件格式第四章技术标准及要求第三章评审办法(综合评估法)第二章比选须知第一章比选公告
2、具有以下资格:1、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资格要求二、比选项目概况(表一):一、本项目经泸州北方化学工业有限公司批准建设。本项目现通过比选方式选择和确定中选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比选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比选人 | 泸州北方化学工业有限公司自控和维保工程分公司 |
项目名称 | 泸州北方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废水管网改造工程 |
建设地点 | 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高坝 |
工期要求 | 开工日期:开工时间2022年11月下旬(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时间进场为准),总工期为120天。 |
工程规模及内容 | 泸州北方废水管网改造工程外包工作量(管道)大致如下: 1、钢骨架PE给水管(DN100)2100m、(DN125)2650m、(DN150)80m;2、HDPE给水管(DN600)30m;3、HDPE双壁波纹排水管(DN600)50m;4、其它材料以及最终工程量详细见比选人提供的“废水管网改造工程给排水专业施工图” |
建设资金 | 企业自筹 |
设计和施工要求 | 按设计文件和本比选文件有关要求进行施工,并保证现场整洁文明,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
质量要求 | 满足设计文件要求并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缺陷责任期1年 |
其他 | 本比选项目报价有效期为报价截止期后30天。 |
五、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比选文件领取时间为:从2022年月日起,登录中国兵器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网址:www.norincogroup-ebuy.com)下载比选文件。四、比选文件的获取3、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2项目经理: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2.1施工资质: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或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
六、联系方式:地址:四川省泸州市高坝镇泸州北方化学工业有限公司自控和维保工程分公司邮寄联系人:雷先生电话0830-2513711因疫情影响,四川省泸州市以外比选申请人可邮寄纸质文件。2、比选申请人未在比选截止时间前上传比选申请文件电子版并报价,则认为比选申请人此次比选无效,比选人不再受理纸质版比选文件。1、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日期(比选人开选时间):2022年月日时(实际以平台公告时间为准)。比选申请人必须在此时间前将比选申请文件电子版上传至中国兵器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网址:www.norincogroup-ebuy.com)。同时在此时间前现场递交单独密封的纸质版比选申请文件(电子版与纸质版必须一致,如不一致后果由比选申请人承担),递交地点:泸州北方化学工业自控和维保工程分公司
2022-11联系电话:0830-2513711联系人:雷先生邮编:646605地址:四川省泸州市高坝比选人(全称):泸州北方化学工业有限公司自控和维保工程分公司
1.1.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比选工程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本选段施工进行比选。1.1工程概况总则比选须知前附表第二章比选须知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1.2 | 比选人 | 泸州北方化学工业有限公司自控和维保工程分公司 |
1.1.3 | 项目名称 | 见比选公告 |
1.1.4 | 建设地点 | 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高坝 |
1.2.1 |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 |
1.3.1 | 比选范围 | 泸州北方废水管网改造工程工作量(管道)大致如下: 1、钢骨架PE给水管(DN100)2100m、(DN125)2650m、(DN150)80m;2、HDPE给水管(DN600)30m;3、HDPE双壁波纹排水管(DN600)50m;4、其它材料以及最终工程量详细见比选人提供的“废水管网改造工程给排水专业施工图” |
1.3.2 | 工期要求 | 见比选公告 |
1.3.3 | 质量要求 | 见比选公告 |
1.4.1 | 比选申请人资格 | 见比选公告第三条。比选申请人提供的任何资质、证明材料等文件必须保证在有效期内,如因比选申请人提供的文件不符合比选文件要求,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比选申请人承担。 |
1.5.1 | 报价要求 | 报价要求:一次性报价。比选申请人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以下因素:比选申请人子报价时应充分考虑采购、建设过程中的各类人工、原材料、设备、机械等的市场风险;比选申请人若在比选报价时未按比选文件明确的比选范围、技术标准和要求进行报价,一旦中选,仍应按照比选人的要求完成全部比选范围内的工作,且不得要求比选人增加合同条款和价格;(3)工程施工按2020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计算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规费、税金(增值税税率9%),然后在计算得出的基础上总价下浮,下浮费率由比选申请人在中国兵器采购电子商务平台报价栏填写。 |
1.5.3 | 最高限价 | / |
1.6.1 | 比选有效期 | 比选截止时间后30天 |
1.9.1 | 踏勘现场 | 比选人不组织统一踏勘现场,各比选申请人踏勘现场提前预约。 |
1.11 | 分包 | (√)不允许()法定许可范围内,经比选人许可可分包给有相应资质的单位 |
3.2.2 | 比选保证金 | 比选保证金的金额:叁仟元(缴纳至兵器平台,详见交易规则)。 |
3.4.4 | 比选申请文件份数 | 纸质文件:正本1份、(建议双面打印)。包装都应在其封套的封口处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章(鲜章)。 |
4.1 | 比选申请文件封套上写明 | 比选人的地址:四川省泸州市高坝比选项目名称:泸州北方废水管网改造工程比选申请文件。 |
4.2.1 | 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 | 同本项目在中国兵器采购电子商务平台报价结束时间 |
4.2.2 | 递交比选申请文件地点 | 泸州北方公司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
5.1.1 | 开选时间和地点 | 开选时间:同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选地点: 泸州北方化学工业有限公司自控和维保工程分公司三楼会议室。 |
6.1.1 | 评审委员会组建 | 评审委员会由比选人选派本单位有关技术、经济、比选等方面的专业人员组成,成员人数为3人。 |
6.2.2 | 评审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7.3.1 | 履约担保 | 履约保证金:3万元履约担保的形式:银行保函或现金。工程验收合格后,30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
其它补充内容 | ||
10.1 | 产品要求 | 比选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必须选用优质、全新的产品,严禁使用国家公布的淘汰或落后产品。 |
10.2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任何有选择和保留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
10.4 | 中选价 | 已中选的比选申请人在比选申请文件中的最终比选总报价为中选价;无论是采用综合评估法还是经评审的最低比选申请价法,都不保证报价最低的比选申请人中选,也不解释原因。 |
10.5 | 合同履行过程中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 | 不可以调整 |
10.6 | 是否退还比选申请文件 | 不退还 |
10.7 | 比选负面清单 | 凡在过往比选时出现下述行为的,将被比选人直接废除比选资格,且1年内不得参与比选工作:1、在工程发包活动中组织或者参与围标串标的;2、在工程发包活动中采取指使、操纵、贿赂评标委员会成员等违规手段谋取中标的;3、挂靠借用其他单位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承揽工程的;4、转入、出借企业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的;5、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者肢解后以分包名义分别转包的; 6、将承包的工程进行违法分包的;7、在工程发包活动中诬告乱告、恶意申诉,扰乱工程正常发包秩序的;8、向建设单位相关人员行贿,或者向利益相关方行贿索贿的;9、未按工程质量管理要求进行检验检测,或者在检验检测中弄虚作假,指使或者直接伪造鉴定结论,出具虚假检测数据、报告或者证明材料的;10、擅自或与建设单位、招标代理、工程咨询、工程设计、工程监理、工程总承包、工程施工、工程造价、工程审计等单位串通,采取弄虚作假的方式,降低工程质量或者提高工程成本,对建设单位造成不良影响或经济损失的;11、擅自降低设备指标、材料标准的,或使用假冒伪劣产品、设备材料,在施工中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的;12、发生较大以上(含)质量事故、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一般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的;13、由于参建企业自身原因,导致工程建设项目严重超期、拖期,对建设单位造成不良影响或经济损失的;14、擅自更换项目主要管理人员,或者主要管理人员未经批准擅离职守,情节严重的;15、因参建企业违规违法,导致发生劳资纠纷、商务纠纷、节能环保行政处罚等法律诉讼或者群体性事件等,对建设单位造成不良影响或经济损失的;16、违反保密规定,对建设单位造成不良影响或者失泄密问题的;17、在过往项目中被列为第一中选人,但以非正当理由,拒绝与比选人签订合同的;18、在中国兵器平台报价中与参与报价单位出现法人代表、IP地址、联系电话、企业邮箱相同等现象的。 |
1.3比选范围、工期和质量要求1.2.1本比选工程的资金来源:见比选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1.1.4本选段建设地点:见比选须知前附表。1.1.3本比选项目名称:见比选须知前附表。1.1.2本比选项目比选人:见比选须知前附表。
(1)一般要求:见比选须知前附表;1.4.1比选申请人应具备承担本选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4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1.3.3本次比选的质量要求:见比选须知前附表。1.3.2本次比选的工期:见比选须知前附表。1.3.1本次比选范围:见比选须知前附表。
1.5报价要求(2)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市场禁入的,在禁入期内不得参加比选。虽有违规,但没有被市场禁入的(如通报批评等),比选人不得以此拒绝其参加比选。(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存在控股和被控股关系或者被同一法人控股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合同段)的比选。1.4.2对比选申请人资格的限制。(3)其他要求:见比选须知前附表。(2)资质条件:见比选须知前附表;
1.6.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比选有效期的,比选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比选申请人延长比选有效期。比选申请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比选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比选申请文件;比选申请人拒绝延长的,其比选失效,但比选申请人有权收回其比选保证金。1.6.1在比选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比选有效期内,比选申请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比选申请文件。1.6比选有效期1.5.3比选文件中有最高限价的,比选申请人的报价只能等于或低于最高限价。1.5.2比选申请人的报价为比选文件(比选范围、技术标准及要求和踏勘现场确定的工程内容)载明的所有工程量的总价。包括所需人工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其他(运杂费、质检费、安装费、缺陷修复费、保险费、以及比选文件明示或暗示的风险、责任和义务等),以及管理费、税金、利润等。1.5.1本项目比选报价的方式为一次性报价。
2.1.1比选文件的组成2.1比选文件不允许1.12偏离见比选须知前附表。1.11分包
(5)技术标准和要求;(4)合同条款及格式;(3)评审办法;(2)比选须知;(1)比选公告;本比选文件包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1)比选申请人报价函及比选申请人报价函附录;3.1.1比选申请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3.1比选申请文件的组成(7)比选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6)比选申请文件格式;
3.2.1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保证金由比选申请人直接缴纳至兵器采购平台。详见兵器工业集团公司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商品询价”交易规则。3.2比选保证金(6)比选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5)资格审查资料;(4)项目管理机构;(3)施工组织设计
3.4.1比选申请文件应按第六章“比选申请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比选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3.4比选申请文件的编制3.3.3比选申请人承诺函,比选申请人应仔细阅读和理解承诺函,同意的才签署,不同意的可以不签署并不参加本项目的比选。不论是同意还是不同意,比选申请人都不得修改《比选申请人承诺函》,比选申请人承诺函格式附后。3.3.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限一人,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盖公章)。比选申请人参加比选竞争的,必须由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进行方为有效。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附后。3.3.1比选申请人应如实并按要求提供以下资料:(1)“比选申请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比选申请人营业执照、资格证书等。3.3资格审查资料
4.1.2比选申请文件的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比选须知前附表。4.1.1比选申请文件包装好后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章。4.1比选申请文件的密封和标记3.4.4比选申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比选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4.3比选申请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比选申请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比选申请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3.4.2比选申请文件应当对比选文件有关工期、比选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比选范围等实质性内容做出响应。
5.1开选4.2.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4.2.2比选申请人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的地点:见比选须知前附表。4.2.1比选申请人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的时间:见比选须知前附表。4.2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4.1.3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3)检查比选申请文件的密封情况;(2)宣布开选人等有关人员姓名;(1)公布在比选截止时间前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的比选申请人名称;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选:5.1.2开选程序5.1.1开选时间和地点:比选人在比选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比选截止时间(开选时间)和地点公开开选,并邀请所有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
6.1.2评审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6.1.1评审委员会由比选人本单位专家库中抽取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业人员组成,成员人数为3人或者3人以上单数。6.1评审委员会组建(6)宣布开选结束。(5)比选人代表等有关人员在开选记录上签字确认;(4)按照随机方式当众开选,公布比选申请人名称、比选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比选报价、质量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6.2.3评审程序:符合性审查;详细评审;编制评审报告。6.2.2评审方法:见前附表6.2.2。6.2.1评审原则: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6.2评审(2)与比选申请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比选公正评审的;(1)比选申请人或比选申请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比选人通过对比选申请人的报价、质量和服务的评比,按比选文件规定确定中选人。7.1确定中选人(2)个别材料不齐全,应当当场告知比选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内容,允许比选申请人在规定的合理时间内补齐。在规定时间内拒不补齐的,按不符合要求处理。6.3.2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比选申请人对所提交比选申请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或报价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但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改变比选申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1)比选申请人递交的文件或按比选人要求递交的文件签字、盖章等不符合比选人要求,经评审委员会提出,比选申请人可以当场更正。在规定时间内拒不更正的,按不符合要求处理。6.3.1评审委员会不得以以下形式不符而拒绝比选申请人:6.3评审中常见问题的处理:
7.3.2中选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选,取消中选资格,其比选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比选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7.3.1在签订合同前,中选申请人应按比选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向比选人提交履约担保。7.3履约保证金7.2.2比选人以书面形式向中选申请人发出中选通知书,向未中选的比选申请人发出中选结果通知书。7.2.1比选人应当在报名截止后15日内确定中选人。到期未确定中选人的,比选人应将延期的理由书面通知比选申请人。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15日。7.2中选通知
7.5.4严格增加工程量的管理。增加工程量必须经施工单位申报、业主认可的程序办理。7.5.5除不可抗力外,合同价不予调整。除合同中明确约定原材料调价事项外,原材料价格波动等市场风险不属于不可抗力,风险和收益由承包人自行承担。7.5合同履行7.5.1中选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选项目。7.5.2严禁转包和违法分包。中选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选项目,也不得将中选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7.5.3中选人派驻施工现场的项目经理主要技术负责人与双方签订的合同不符的,视同转包。7.4.3发出中选通知书后,比选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比选人向中选人退还比选保证金;给中选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4.2双方签订合同的价格不得高于经批准的概算投资额或者经评审的预算投资额。7.4.1比选人和中选人应当自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订立书面合同。中选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比选人取消其中选资格,其比选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比选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比选保证金数额的,中选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签订合同
(2)所有比选申请人不符合比选文件规定的条件的;(1)比选截止时间止,比选申请人少于2个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比选人将重新组织比选:9.1重新比选见比选须知前附表。8低于成本报价
第三章评审办法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比选须知前附表。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按照规定重新组织比选再次失败的,不再进行比选。不再比选的,由比选人直接确定承包人,但参加了比选竞争、符合比选文件规定条件的比选申请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9.2不再比选(3)经评审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比选申请人的。
第二步:详细评审;第一步:符合性审查;评审委员会应按照下面的步骤进行评审:2.评审程序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审委员会对满足比选文件实质要求的比选申请文件,按照本章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选候选人,但比选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报价低的优先,若报价也相等的,评审委员会确定。1.评审方法
3.2对比选申请人在符合性审查中没有发现的问题,但该问题涉及违反比选文件强制性要求,则该比选申请人不得成为中选人。符合性评审因素及标准表。3.1评审委员会按照下表的评审因素和标准对所有比选申请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3.符合性审查第三步:编制评审报告。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 | 比选申请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
2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3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4 | 报价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
5 | 工 期 | 符合第二章“比选须知”1.3.2.规定 |
6 | 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比选须知”1.4.1规定 |
7 | 项目经理 | 符合第二章“比选须知”1.4.1规定 |
8 | 联合体形式 | 符合第二章“比选须知”1.4.1规定 |
9 | 其他 | 比选文件其他要求 |
4.3对存在算术性错误的比选报价,经修正后,评审委员会应书面通知比选申请人确认,比选申请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比选作废选处理。(1)比选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4.2评审委员会应对全部比选申请人的报价进行校核,对存在算术性错误的报价,评审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比选报价进行修正:4.1评审委员会按照下表的条款内容和标准对所有比选申请文件进行详细评审打分。4.详细评审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技术部分:20分项目经理、资质、企业业绩:20分比选报价:60分 | |
条款号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技术部分评分标准 | 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 | 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对比选文件的响应程度及编制水平等进行评分,响应程度高及编制水平高得2分,其余酌情扣分,最低至0分。 |
技术部分评分标准 | 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 根据施工组织设对本工程难点、重点、特点的分析和施工方案与技术保障措施的详细性、可行性、针对性等进行评分,方案详细措施可行针对性强得3分,其余酌情扣分,最低至0分。 |
技术部分评分标准 |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 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质量管理体系是否健全、质量管理措施是否详尽、合理,重要部位质量控制措施是否满足工程需要等进行评分,体系健全措施详尽合理得3分,其余酌情扣分,最低至0分。 |
技术部分评分标准 | 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 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管理机构是否健全、完善,安全管理措施是否详尽、合理,重大危险源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项工程应急预案是否具有针对性等进行评分,安全管理体系健全措施详尽合理得4分,其余酌情扣分,最低至0分。 |
技术部分评分标准 | 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 | 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环境保护管理体系是否健全、完善,环保方针和拟采用的环保措施及方法是否详尽、合理等,施工组织设计建筑垃圾减排和资源化利用计划与措施是否科学合理进行评分,体系健全完善措施详尽合理得2分,其余酌情扣分,最低至0分。 |
技术部分评分标准 | 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 | 根据单位工程及工序进度计划衔接逻辑是否合理,施工进度计划与进度保证措施是否详尽、合理等进行评分,施工进度计划详尽措施合理得4分,其余酌情扣分,最低至0分。 |
技术部分评分标准 | 资源配备计划 | 根据施工组织中人力、物力、资金配置是否科学合理进行评分,配置科学合理得2分,其余酌情扣分,最低至0分。 |
项目经理、资质、企业业绩评分标准 | 企业资质 | 比选申请人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得4分,二级及以上 得5分;具有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得4分,二级及以上 得5分。 |
项目经理、资质、企业业绩评分标准 | 企业业绩 | 比选申请人2019年1月1日至比选截止时间已完成类似工程业绩满足1项的,得2分,最高得10分;注:类似工程业绩指合同金额大于50万的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报告,金额以合同协议书为准(含总承包合同包含类似工程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为准。 |
项目经理、资质、企业业绩评分标准 | 项目经理任职资格 | 项目经理具备二级建造师资格得4分,具备建筑工程一级建造师资格得5分。 |
比选报价评分标准 | 所有有效报价下浮率算数平均数为满分60分,报价方下浮率每低于平均数1个百分点,扣0.5分;报价方下浮率每高于平均数1个百分点,扣1分;(举例计算如下:如平均下浮率为10%,报价下浮10%,得60分;报价下浮9%,扣1分 报价下浮11%,则扣0.5分) 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偏离不足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发包人:泸州北方化学工业有限公司自控和维保工程分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泸州北方废水管网改造工程施工合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5.2评审委员会完成评审后,应当向比选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当由全体评审委员会成员签字。对评审结论持有异议的评审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审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结论。5.1评审委员会将最终评审出的合格比选申请人推荐为中选候选人。5.评审结果
第四条工程内容:1、钢骨架PE给水管(DN100)2100m、(DN125)2650m、(DN150)80m;2、HDPE给水管(DN600)30m;4、HDPE双壁波纹排水管(DN600)50m;5、其它材料以及最终工程量详细见甲方提供的“废水管网改造工程给排水专业施工图”第三条工程地点: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高坝第二条工程令号:技2022-07-给排水第一条工程名称:泸州北方废水管网改造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比选申请文件、承包人答疑及承诺,并经双方自愿平等协商一致,就本项目施工事项达成如下协议: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第十条工程结算及工程变更的结算办法;第九条工程竣工验收及方法:乙方按甲方要求完成施工,乙方向甲方提出书面完工报告,甲方于5个工作日内组织完工验收;如甲方认定不具备验收条件,在3个工作日内将乙方的完工报告退回,乙方按甲方要求整改后重新提出完工报告。第八条工程质量要求:满足设计文件要求并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缺陷责任期1年。第七条工程原材料供应:所有材料均由乙方提供(除甲方提供的以外),材料质量进场检验由乙方负责,材料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所有材料均应符合设计和国家颁布的质量检验及验收规范要求,并按规定向甲方提供材质合格证书和检验合格证,经签字认可后才能用于工程中。若甲方对乙方出具的材料质量认证意见持异议,可申请相关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进行检验,所发生的费用、损失由乙方承担。如果乙方没有按照甲方要求执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新购买或解除合同。第六条开工时间2022年11月(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时间进场为准),总工期为120天。因甲方原因不能按时开工或暂停施工,工期顺延。第五条合同价款:暂定100万
工程全部完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合同签订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暂定合同价的30%作为备料款,完成工程进度80%甲方向乙方支付暂定合同价的30%,工程全部完工经甲方验收合格,乙方交清工程资料,工程结算经甲方内部审计部门审核完毕,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开具全额结算总价款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9%),甲方支付至结算总价款的97%,甲方预留3%的结算总价款作为工程质保金,待一年后工程无质量缺陷,甲方将本工程质保金无息返回乙方。第十一条付款方式、进度和质保金:10.4工程实施的内容在计价定额中有对应项的,收方和结算一律不得采用记日工方式,如乙方将其采用工日办理结算,甲方将不予认定。10.3计日工不分普工、技工,统一按179元/工日计算。10.2乙方提供的材料需经甲方看样核价,价格按甲方签认的市场执行。其余材料价格按施工期间《泸州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泸州地区不含税市场价格执行(信息价中有区间范围的,按最低见执行);《泸州工程造价信息》中未发布材料信息和甲方提出需要看样订货的其它材料按甲方签认的市场价执行。10.1工程结算及工程变更按2020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计算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规费、税金等,然后在计算得出的基础上总价下浮%(不包括《泸州工程造价信息》中未发布信息的材料、甲方提出需看样订货的材料和安装工程未计价材料)进行按实收方办理结算,其中人工费调整系数和税金系数按照四川省最新规定调整执行,措施项目费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按照《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四川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办法》执行,只计取基本费;规费费率按乙方施工资质标准规定费率计取。附加税按照国家规定计取标准计算。
第十五条甲方现场代表、乙方项目经理及安全员:甲方现场代表为;乙方项目经理为;安全员为。14.2乙方在完工后十四天内向甲方提供一套竣工验收资料(纸质和电子文件各1套)和结算资料,竣工验收资料和结算资料须符合甲方的归档要求和结算审查要求。14.1甲方于合同签订后10日内向乙方提供套设计、施工图纸等技术资料;第十四条图纸及竣工资料:第十三条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按施工图和国家相关规范标准执行。第十二条工程的分包:不得分包。
18.3乙方未按时移交竣工验收资料和结算资料,每延期一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元。18.2因乙方原因未按时完工,每逾期一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2000元。18.1工程施工未达到质量标准和要求,乙方免费修理达到质量标准和要求为止,否则除不支付相关费用外还应赔偿甲方的损失。第十八条违约责任:第十七条技安责任及劳保福利: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由乙方负责。乙方必须对施工人员进行技安教育和培训,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施工人员劳保护具、劳保福利等由乙方负责提供。乙方为自身和施工的现场采取的技安措施,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在施工和缺陷责任期内维修整改时造成人员患病、伤亡(因公或非因公)、财产损失的责任和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现场安全施工压证进行检查、监督以及要求整改,对于严重影响安全的可责令停工。第十六条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本合同、比选文件、比选申请文件、有关文件的标准和规范、施工图、双方有关工程的洽谈、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19.5本项目施工过程中材料市场价格波动不进行调整。19.4合同进度计划:乙方应根据甲方实际生产情况,在不影响甲方生产和安全的情况下合理安排施工,施工前应与甲方沟通。19.3施工现场的措施项目,如安全文明措施、临时设施、进出场道路和外部环境、物价波动、损坏的绿化恢复等任何其他足以影响合同价的情况,乙方已经予以充分的评估后与合同价款挂钩,本工程中合同价款的风险,乙方已作了充分的分析与预测,与工程直接或间接相关的费用除非本合同或其他文件中有明确说明,否则均已包含在合同包干价中。19.2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4小时内提出解决方案,并在接到保修通知的24小时内派人修理,如乙方不在约定期限内保修,甲方有权委托他人进行修理,由此发生的修理费直接在乙方的质保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承担。19.1施工期间,乙方须保持现场整洁文明,做到安全文明施工。甲方发现施工现场有不整洁文明的现象,可要求乙方改正并对施工现场清理,乙方不清理甲方可委托他人清理,发生的费用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第十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19.11本工程施工现场设备、物资管理按泸州北方化学工业有限公司文件司项目字[2016]476号文执行。19.10如乙方在甲方厂区内有偷盗行为的,乙方同意按泸州北方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制订的人员、通行、物资方面的规章制度接受处理。19.9本工程发生的能源费用由乙方承担,由乙方根据装表的计量直接向甲方职能部门缴纳现金。若乙方在施工时使用了甲方能源,但现场不能装表计量的,按结算价是1%在工程结算中直接扣除。19.8甲乙双方就本工程的有关洽商记录、纪要、有乙方参加的工程专题会议的书面决定、双方签定的《廉洁诚信协议》、《安全生产责任协议》、《建设项目施工安全管理考核细则》、《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管理协议》、《工程建设保密协议》为本合同组成部分,有关各方应严格执行。19.7本工程的安全管理乙方应严格按照《泸州北方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司项目字〔2021〕289号)中关于外来施工人员安全培训、现场安全技术交底、外来施工单位施工过程中安全管理要求、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管理要求等的所有条款。甲方将根据该文件中的《建设项目施工安全管理考核细则》对乙方进行严格考核,乙方在收到甲方违约金通知单15日内到甲方财务部门办理缴交手续并将缴款凭证交与甲方工程管理部门备案,若逾期未缴纳,甲方将直接从工程款中加倍扣除。19.6乙方应切实搞好临时设施搭建,做到规范、整洁。施工现场随时配合甲方做好迎接各级检查的准备工作。
甲方:(章)乙方:(章)合同订立时间:2022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四川泸州市龙马潭区高坝第二十一条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本合同一式份,其中甲方份,乙方持份。第二十条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9.13双方在签订合同前,乙方向甲方提交10万元履约担保。履约担保有效期为工程完工验收合格终止。履约担保期内,由于乙方不能履行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或违反合同约定相关条款的,乙方履约保证金优先赔偿,不足部分由工程款抵扣。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将扣除违约金后(若有)的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19.12乙方要严格按照《泸州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对本工程建筑垃圾进行处理,若违反《办法》的,所有责任由乙方承担。
自控和维保工程分公司(章)(章)甲方:泸州北方化学工业有限公司乙方:廉洁诚信协议附件1联系电话: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三、甲方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取和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甲方工作人员有不廉洁行为或违规、违纪行为的,可向甲方主管领导或纪检监察部门举报。甲方投诉电话:0830-2796827、2796747。二、乙方单位及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名义向甲方工作人员安排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不得以任何名义向甲方工作人员赠送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一旦发现,甲方有权中止工程承包合同,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保留追究乙方法律责任的权利。一、甲乙双方单位及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方面的有关规定。根据双方合同和国家相关规定,为确保双方工作人员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廉洁自律、诚实守信,保证双方合法利益,经甲乙双方同意,特签订本协议书。签订时间:年月日负责人:负责人:
甲方:泸州北方化学工业有限公司乙方: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协议书附件2六、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起生效。五、本协议与工程承包合同同时签订,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四、以上条款甲乙双方相关人员必须切实遵守,共同筑牢反腐倡廉防线。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为切实加强泸州北方废水管网改造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明确双方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保证甲方发包、乙方承接工程项目的安全实施,有效控制安全风险,保障甲乙双方人员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工程项目作业性质与危险特性,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本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协议书。签订时间:年月日甲方代表:乙方代表:负责人:负责人:自控和维保工程分公司(章)(章)
(六)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甲方安全管理相关管理规定,履行安全风险及职业危害告知义务。(五)甲方有权按照国家与行业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外来施工单位及主要管理人员、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相关资质进行审查。(四)甲方有权对乙方违反国家及甲方关于安全、职业卫生、环保、消防相关规定的行为提出整改要求,下发整改意见,并按照甲方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乙方无正当理由拒不整改或执行的,甲方有权采取停止供应能源等强制措施,并有权向地方安全、职业卫生、环保、消防管理部门投诉、举报。(三)甲方有权按照公司《建设项目实施安全环保管理考核细则》【见有效的《泸州北方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附件6.1】对乙方进行考核。(二)甲方有权按照安全、职业卫生、环保、消防法律规定对乙方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一)甲方有权监督乙方贯彻落实国家、地方、行业安全、职业卫生、环保、消防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对施工区域内的安全管理和安全事故负主体责任,履行以下职责:二、乙方权利与义务(十)甲方应对原有危险场所进行安全处理,消除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质。接到乙方“施工现场出现异常或不明情况”的报告时,甲方应进行协调处理。(九)甲方应协调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问题,协助办理危险作业审批手续。对施工现场安全环保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违章违纪行为严肃查处。(八)甲方应向乙方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含风险告知),明确施工区域的安全风险和注意事项。明确乙方人员活动区域、施工车辆、人员行驶路线。明确施工现场及相关区域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地下管线情况及施工可能危及的建(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情况。(七)甲方应组织乙方施工人员进行入厂安全教育培训。
(六)乙方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等有关政策、法令、法规以及甲方安全规章制度、工程建设相关制度及甲方所属工程部管理部门制定的工程建设安全管理、现场管理考核办法。乙方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地方、行业安全、职业卫生、环保、消防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自行承担国家、地方、行业安全、职业卫生、环保、消防相应责任。(五)在符合甲方保密规定的情况下,乙方有权知悉甲方区域内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及有毒有害物质等安全风险和职业危害因素,甲方应主动予以告知。(四)乙方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三)乙方对工程项目进行分包时,应对分包单位及其相关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等相应资质进行审查。(二)乙方在签订合同前应向甲方提供满足本项目的施工单位和人员的资质,以及相关安全资质。(一)乙方应依法取得相应的营业执照、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资质。主要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取得安全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操作人员依法取得操作资质证书。
(十二)乙方在施工作业过程中发生安全、职业卫生、环保、消防事故事件,由乙方负责按照事故事件报告程序向地方政府安全、职业卫生、环保、消防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报告并及时通知甲方工程管理部门;负责事故事件统计、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事故事件调查、落实防范措施。因瞒报、迟报、谎报生产安全事故而造成的社会影响或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十一)乙方应落实扬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振动等环境污染各项防治措施,施工场地周边要做到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拆迁场地100%湿法作业,路面100%硬化,运土车辆100%密闭处理,车辆出入场地100%冲洗。产生的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并按照环卫部门的规定进行利用和处置,不得擅自倾倒、抛洒和堆放建筑垃圾。(十)乙方应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使其熟知工程项目各项安全管理规定、施工现场存在的危险因素及安全防范措施、应急处置等要求。(九)乙方应将双方签字的明确了施工区域安全风险和注意事项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含风险告知)内容告知所有施工人员,并将其人员告知结果书面报送甲方。(八)乙方要熟知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和作业场地情况,自觉接受公司入厂培训和监督检查等。施工期间出现异常和改变(作业地点发生变化、施工人员发生改变、作业区域发现不明物资等),乙方要及时告知甲方。(七)乙方负责按照安全、职业卫生、环保、消防法律法规规定自主开展安全、职业卫生、环保、消防等方面的日常管理工作,依法接受地方政府和行业安全、职业卫生、环保、消防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并负责落实整改。
乙方进入甲方区域作业,如有违反甲方规定的行为,在接受甲方经济考核的同时,还应履行本协议约定事项向甲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三、其他约定事项(十六)乙方应根据作业条件及存在的危害因素,按国家规定为从业人员配备必要的个人安全、职业卫生防护用具(品),制定维护安全、防范危险、预防火灾、事故处置等应急处理措施;乙方应在存在较大风险或职业危害的作业场所或区域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风险、职业危害告知牌),履行向甲方人员的告知义务。若施工现场对毗邻建筑物或作业环境以及社会公共场所可能造成危害的,乙方应当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十五)乙方应按照国家相关安全、职业卫生、环保、消防法律法规要求,针对作业(业务)范围内的风险、应急防范措施等要求对所属从业人员(包括农民工)实施安全教育培训,确保培训合格后上岗;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应取得相应的上岗资质。乙方应建立完整的安全教育培训资料并交由甲方备案。(十四)乙方应指定专人负责施工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及时协调、联络施工作业相关事宜;项目施工的安全管理由乙方全面负责并对其管理结果承担主体责任,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而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安全生产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乙方未认真履行及时排查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等安全生产责任,导致甲方员工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并赔偿其损失,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十三)乙方应负责施工作业区域内或与之关联的安全、职业卫生、环保、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维护、检测。
(二)乙方应遵守甲方的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在开工前应根据实际情况办理或取得相应的审批手续,所有审批表或许可证均一式三份,甲方、监理、乙方各持一份,如无监理,则甲方两份。4.在甲方进行烟火检查时,乙方被检查人员不配合、拒绝检查或与甲方检查人员发生冲突的,将视同为在禁烟区域内吸烟并按照甲方相关规定处理。3.在甲方禁烟火区域内的乙方施工作业现场内发现烟头、烟灰和火柴、打火机等违禁火源,由乙方按照每次10000元(壹万元)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乙方因工作需要在甲方禁烟火区域进行动火作业的,作业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格,必须按规定办理动火作业审批手续。涉及气焊作业的火源应统一使用甲方提供的电子脉冲点火器,如发现乙方人员擅自携带非甲方提供的火源进入甲方禁烟区域的,将取消个人进入甲方从事作业的资格;同时,由乙方按照每人次10000元(壹万元)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一年内出现2人次(含)以上上述违章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与乙方的合同关系。1.如发现乙方人员擅自携带烟火进入甲方禁烟火区域的,将取消个人进入甲方从事作业的资格;同时,由乙方按照每人次10000元(壹万元)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一年内出现2人次(含)以上上述违章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与乙方的合同关系。如乙方人员在甲方禁烟区域内吸烟的,由乙方按照每人次20000元(贰万元)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解除与乙方的合同关系,五年内不与乙方合作。(一)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有效的《泸州北方化学工业有限公司烟火管理规定》,严禁携带烟火(香烟、火柴、打火机或其他火源)进入甲方禁烟火区域,包括甲方公司主厂区(含能源环保公司热电站、新水厂、废水处理站)、科研所、弹道测试中心、原材料及产品库区(包括龙溪、沙帽丘库区、原五五五分厂区域)等禁烟区域。
6.临时电源线审批表5.能源接入方案审批表4.动火安全作业证3.废旧危险设备安全处理合格证2.项目开工报告1.施工组织方案及评审表
12.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11.高处安全作业证10.断路安全作业许可证9.动土安全作业证8.吊装安全作业证7.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
(七)凡对甲方易燃易爆场所内的各类建(构)筑物和接触过易燃易爆危险物质的各类废旧设备、管道、储槽等进行拆除时,乙方必须取得甲方相关单位出具的安全处理合格证明和许可手续后方可实施作业。(六)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指定的地点(场所)实施作业,未经许可不得进入与施工无关的其他工作现场,因业务原因需进入甲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或酸碱腐蚀等危险区域(场所)的,必须经甲方相关管理部门及区域所属单位同意后方能进场施工,在施工期间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调度和安排,未经许可不得进场施工;乙方人员不得随意触碰、搬动、挪用甲方生产现场设备设施、装置及其他物品,若有违反按甲方相关制度和管理办法处理。(五)乙方在收到甲方“违约金通知单”或“经济考核通知单”后,必须在15日内到甲方财务部门办理缴交手续并将缴款凭证交与甲方工程管理部门备案,若逾期未缴纳,甲方将直接从工程款中加倍扣除。(四)乙方机动车辆进入甲方区域,必须严格按照准许的行驶路线、速度行驶,停放在规定区域,严禁超速、超载、超高、人货混载及乱停乱放等。违反相关规定的,由乙方按照甲方有效的《泸州北方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三)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不准穿拖鞋或赤脚进入工地(施工现场);距离坠落基准面地面2m(含)以上的高处作业必须设置防护栏杆、档板或安全网,施工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带;上下交叉作业有危险的出入口必须设置防护棚或其他隔离设施。甲方在施工现场发现乙方的施工人员未按要求佩戴防护用具的(安全帽、安全带等),由乙方按照甲方有效的《泸州北方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甲方发现乙方未按上述要求进行审批以及作业内容或区域、路线超出审批范围的行为,乙方办理了审批手续但在施工作业时未按要求落实措施或执行的,由乙方按照甲方有效的《泸州北方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十三)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对施工现场进行清理、检查,不留任何安全隐患,做到工完场清;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进行验收,未通过或未进行验收的施工现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十二)乙方应主动接受并积极配合甲方所属的工程建设管理部门、消防、保卫、安全、环保等部门组织的各项检查,按照要求实施整改。对拒不执行或不按要求整改的,甲方工程建设管理部门将暂停乙方的施工,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情节严重的解除双方合同。有违反本协议其它约定事项的情况按本协议约定另行处理。(十一)乙方进入甲方生产、科研区域的施工队伍,必须按照甲方管理规定办理入厂手续,并以书面形式向甲方保安消防大队报告进入甲方的施工人数、名单、工地安全负责人以及施工人员活动范围(需附所有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十)乙方应在施工现场的孔、洞、坑、沟、井等危险处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和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施工现场交通指示标志等警示标牌应满足施工现场安全要求,夜间必须设有红灯警示等。(九)乙方施工人员与其他单位作业人员在同一施工现场进行交叉作业时,乙方应指定现场安全监督员,并佩带明显的袖章或标志,便于相互安全提醒。(八)乙方应有健全的特种设备维护保养制度,明确专人负责起重机械、气瓶、吊索具等特种设备、设施的管理,定期检测并对其符合性负责;乙方不得在甲方所属施工场所内使用自制的吊索具,对所属吊索具应建立台账并在使用前进行检查确认,保证其完好、有效并符合要求,发现吊索具有缺陷的,应立即停止使用。甲方有权对乙方所使用的吊索具进行监督检查。
附件3建设项目施工安全环保管理考核细则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十五)本协议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地方、行业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执行。本协议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率,如与主合同有冲突,以主合同条款为准。(十四)乙方如果违反以上规定,甲方有权停止乙方施工、进行经济考核或解除双方合同,相应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将交由地方相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类别 | 序号 | 违规、违章现象 | 金额 |
1 | 进入施工现场不正确戴带安全帽(每人) | 100元 | |
2 | 无证、冒证、使用假证进入公司区域或施工现场(每人) | 200元 | |
3 | 酒后上岗作业或上岗饮酒(每人) | 100元 | |
4 | 特种作业无证或未持证上岗作业(每人) | 100元 | |
5 | 2M以上高处攀爬、行走、作业未系安全带或安全带未生根 (每人) | 100元 | |
6 | 不正确使用双背双钩安全带,双钩对挂、单挂、破损安全带、未高挂低用(每人) | 100元 | |
7 | 使用角向磨光机、切割机、砂轮机、圆盘锯、气割作业等不戴防护眼镜(每人) | 100元 | |
8 | 使用Ⅰ类手持电动工具、电焊作业未戴绝缘手套、未穿绝缘靴(每人) | 100元 | |
9 | 乘坐吊物、物料提升机上下、违规抄近道等不走安全通道上下的(每人) | 100元 | |
10 | 高空抛物、高空坠物(每人) | 100元 | |
11 | 起重指挥、司机违反起重吊装十不吊的 | 100元 | |
12 | 车辆未按公司行车要求超速行驶或人货混装等现象 | 500元 | |
13 | 强行通过限高导致损坏公司生产管线除处罚以外还需承担相应生产损失 | 5000元 | |
14 | 作业现场无监护或监护人擅自离开作业现场 | 500元 | |
15 | 施工人员未按规定道路行驶(走),随意在生产工房穿行(每人) | 100元 | |
16 | 未落实特殊作业安全措施(每项) | 200元 | |
17 | 未按要求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的 | 20000元 | |
18 | 未按要求办理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的 | 10000元 | |
19 | 未按要求办理除动火安全作业证和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外的其他特殊作业许可证的、安全作业证未放置在施工现场或损坏、丢失的 | 1000元 | |
20 | 安全作业证未放置在施工现场或损坏、丢失的 | 500元 | |
21 | 现场违章焚烧垃圾、违章吸烟 | 10000-20000元 | |
发生以上违章违规现象,建设单位直接考核施工单位 | |||
机械机具、吊装作业 | 22 | 使用未经检验的特种设备或无机械设备验收牌的机械设备 | 400元 |
机械机具、吊装作业 | 23 | 施工升降机防坠安全器超过有效期限 | 400元 |
机械机具、吊装作业 | 24 | 使用国家、行业明令禁止或报废、淘汰的机械设备、机具的 | 400元 |
机械机具、吊装作业 | 25 | 机械设备安全装置、安全部件存在隐患或失效仍在使用(每项) | 200元 |
机械机具、吊装作业 | 26 | 起重机械钢丝绳断股、露芯超过标准使用 | 200元 |
机械机具、吊装作业 | 27 | 塔式起重机高度超过规定未安装附着装置 | 400元 |
机械机具、吊装作业 | 28 | 起重机械无抱闸、无防脱钩、无限位装置或损坏、失灵未修复仍使用的 | 200元 |
机械机具、吊装作业 | 29 | 索具采用编结连接时,编结部分的长度不符合规范要求 | 200元 |
机械机具、吊装作业 | 30 | 绳夹连接时,绳夹的规格、数量及绳夹间距不符合规范要求 | 200元 |
机械机具、吊装作业 | 31 | 吊装机具、倒链、锁具使用不规范;吊运零散物、散件未使用吊笼 | 200元 |
机械机具、吊装作业 | 32 | 吊钩、卷筒、滑轮未安装钢丝绳防脱装置 | 200元 |
机械机具、吊装作业 | 33 | 大型构件码放无稳定措施或措施不到位 | 200元 |
机械机具、吊装作业 | 34 | 吊装作业区域未划定警戒区域、无专人监护 | 200元 |
机械机具、吊装作业 | 35 | 各类机械传动部位无防护罩 | 200元 |
机械机具、吊装作业 | 36 | 未设置锯盘护罩、分料器、防护挡板安全装置 | 100元 |
机械机具、吊装作业 | 37 | 搅拌机上料斗未设置安全挂钩或止挡装置 | 100元 |
机械机具、吊装作业 | 38 | 无人操作平刨、圆盘锯、切断机等设备时未切断电源 | 100元 |
机械机具、吊装作业 | 39 | 露天电焊机无防雨措施 | 100元 |
施工临时用电施工临时用电 | 40 |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不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要求 | 200元 |
施工临时用电施工临时用电 | 41 | 电箱配置位置不符合规范要求 | 100元 |
施工临时用电施工临时用电 | 42 | 外电线路安全距离不符合规范要求且未采取防护措施 | 400元 |
施工临时用电施工临时用电 | 43 | 未配置适用于电气火灾的灭火器材 | 100元 |
施工临时用电施工临时用电 | 44 | 使用不符合规范要求的电箱或箱内配置不符合要求 | 400元 |
施工临时用电施工临时用电 | 45 | 配电箱无门、无锁、无防雨防砸措施、无标识牌、在箱内放置杂物等 | 100元 |
施工临时用电施工临时用电 | 46 | 电箱内闸、具、端子等损坏或不符合要求 | 100元 |
施工临时用电施工临时用电 | 47 | 开关箱使用双个动力(380伏)插座,电箱内带电体外露 | 200元 |
施工临时用电施工临时用电 | 48 | 开关箱(末级)无漏电保护 | 200元 |
施工临时用电施工临时用电 | 49 | 临时用电无点检记录、点检不到位的(每天) | 100元 |
施工临时用电施工临时用电 | 50 | 未按TN-C-S配置电缆或无PE线或假设PE线 | 200元 |
施工临时用电施工临时用电 | 51 | 漏电保护装置参数不匹配或失灵 | 200元 |
施工临时用电施工临时用电 | 52 | 施工现场起重机、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脚手架防雷措施不符合规范要求 | 200元 |
施工临时用电施工临时用电 | 53 | 接地装置采用螺纹钢筋或使用不按规范标准的钢材 | 200元 |
施工临时用电施工临时用电 | 54 | 接地电缆截面积不符合规范要求 | 200元 |
施工临时用电施工临时用电 | 55 | 使用多股同色控制电缆线做为动力电源线 | 200元 |
施工临时用电施工临时用电 | 56 | 电缆线敷设、埋设、过路无保护措施或不符合规范(架设或穿越脚手架); | 200元 |
施工临时用电施工临时用电 | 57 | 电线老化或破皮未包扎,电源线未使用PVC套管防护 | 100元 |
施工临时用电施工临时用电 | 58 | 施工电梯及塔式起重机的电缆线敷设随意未固定,无绝缘措施; | 200元 |
施工临时用电施工临时用电 | 59 | 配电箱下引出线混乱、无配电线路系统接线图和分路标记 | 100元 |
施工临时用电施工临时用电 | 60 | 违反“一机、一闸、一箱、一漏” 违规使用多孔插板 | 200元 |
施工临时用电施工临时用电 | 61 | 保护零线与工作零线混接 | 400元 |
施工临时用电施工临时用电 | 62 | 熔断器(白料)断裂未及时更换;用其他金属丝代替熔丝 | 100元 |
施工临时用电施工临时用电 | 63 | 电焊机未作保护接零或接地及无漏电保护器 | 200元 |
施工临时用电施工临时用电 | 64 | 交流焊机无二次空载降压保护装置 | 200元 |
施工临时用电施工临时用电 | 65 | 电焊把线未使用防水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 | 200元 |
施工临时用电施工临时用电 | 66 | 电焊机一、二次线长度超长; | 200元 |
施工临时用电施工临时用电 | 67 | 接头超过3处或绝缘老化、不包扎(每处) | 50元 |
施工临时用电施工临时用电 | 68 | 手持电动工具随意接长电源线或未使用插头 | 100元 |
施工临时用电施工临时用电 | 69 | 正反转设备使用手动双向转换开关 | 200元 |
施工临时用电施工临时用电 | 70 | 使用无防护罩的灯具;灯具金属外壳未作接零或接地保护 | 100元 |
施工临时用电施工临时用电 | 71 | 室内线路及灯具安装高度低于2.4米未使用安全电压 | 200元 |
施工临时用电施工临时用电 | 72 | 潮湿区域作业未使用24V安全电压、手持照明未使用36V及以下电源 | 200元 |
施工临时用电施工临时用电 | 73 | Ⅰ类手持电动工具无保护接零或接地 | 100元 |
施工临时用电施工临时用电 | 74 | 用电设备保护接零与重复接地不符合要求 | 100元 |
脚手架 | 75 | 技术性较强脚手架工程无施工设计方案管理 | 400元 |
脚手架 | 76 | 未按规范、方案搭设脚手架的 | 400元 |
脚手架 | 77 | 脚手架未经多方验收投入使用 | 400元 |
脚手架 | 78 | 使用未经验收合格的钢管或钢管不符合规范要求搭设脚手架 | 200元 |
脚手架 | 79 | 按规范检查扣件紧固力不达标的(每批) | 200元 |
脚手架 | 80 | 脚手架底部未设置排水设施或脚手架积水无措施的 | 400元 |
脚手架 | 81 | 脚手架缺少底座、垫木、无扫地杆、无剪刀撑、无抛撑、无栏杆(每处) | 100元 |
脚手架 | 82 | 脚手架无上、下通道或无防滑措施、未铺设脚手板(每处) | 200元 |
脚手架 | 83 | 脚手架连墙件布置、拉结不符合规定要求 | 200元 |
脚手架 | 84 | 杆件接长不符合要求 | 100元 |
脚手架 | 85 | 走道板宽度不足(使用小木方)单跳未满铺、未绑扎或绑扎不牢固(每处) | 200元 |
脚手架 | 86 | 脚手架与建筑物间距不符合规定且无隔离措施 | 200元 |
脚手架 | 87 | 外排脚手架未设密目式安全网、作业层未设踢脚板的 | 200元 |
脚手架 | 88 | 施工层以下每隔10m未用安全网封闭 | 200元 |
脚手架 | 89 | 落地卸料平台搭设不规范(与脚手架、防护棚连接;缺少硬拉结); | 200元 |
脚手架 | 90 | 悬挑式钢平台的下部支撑系统或上部拉结点,未设置在建筑结构上 | 400元 |
脚手架 | 91 | 脚手架上荷载不均匀或超载使用 | 200元 |
防护措施防护措施 | 92 | 木工机械、钢筋加工区域未设置安全作业棚 | 400元 |
防护措施防护措施 | 93 | 在塔吊覆盖范围内的露天作业未设防护棚 | 400元 |
防护措施防护措施 | 94 | 防护棚搭设长度不符合要求 | 200元 |
防护措施防护措施 | 95 | 超2m模板、钢筋、安装工程未设置内、外脚手架,人员无可靠立足点 | 400元 |
防护措施防护措施 | 96 | 临边、洞口无围护或未使用硬质材料防护(每处) | 200元 |
防护措施防护措施 | 97 | 大于1.5米的洞口未设置安全平网或洞口未封闭,临边防护不规范 | 400元 |
防护措施防护措施 | 98 | 电梯井内未按每隔两层且不大于 10m 设置安全平网 | 200元 |
防护措施防护措施 | 99 | 升降机、电梯井口层门不符合规范要求、未达到定型化 | 200元 |
防护措施防护措施 | 100 | 临边、洞口临时护栏高度低于1.2米、横杆少于2道 | 100元 |
防护措施防护措施 | 101 | 通道口无防护棚或搭设不规范、防护不严 | 200元 |
防护措施防护措施 | 102 | 建筑物高度超过 24m,防护棚顶未采用双层防护 | 200元 |
防护措施防护措施 | 103 | 悬空作业未使用安全挂篮或使用螺纹钢制作吊篮 | 200元 |
防护措施防护措施 | 104 | 移动操作平台四周未按规定设置防护栏杆或未设置登高扶梯 | 200元 |
防护措施防护措施 | 105 | 垂直交叉作业上下且无隔离防护措施 | 400元 |
防护措施防护措施 | 106 | 垂直立体作业,未设防坠绳或使用防坠器 | 200元 |
防护措施防护措施 | 107 | 平面高处临边未按要求设置安全绳(钢丝绳直径小于8mm、立杆间距大于5米) | 200元 |
防护措施防护措施 | 108 | 安全网挂置不规范或未挂设(每处) | 200元 |
防护措施防护措施 | 109 | 作业平台周边未用密目网维护或维护不严密 | 200元 |
防护措施防护措施 | 110 | 直爬梯未设安全绳、防坠器或无其他安全防护措施 | 200元 |
防护措施防护措施 | 111 | 基坑作业未设人员上下通道的 | 200元 |
防护措施防护措施 | 112 | 夏季防暑降温、冬季防寒保暖、防滑措施不到位 | 400元 |
防护措施防护措施 | 113 | 梯子、吊架、移动脚手架无防滑、防倾倒措施 | 200元 |
防护措施防护措施 | 114 | 模板作业面、支撑系统、基坑临边无临边防护及警示标志 | 100元 |
防护措施防护措施 | 115 | 结构施工到两层未设置防护设施; | 200元 |
防护措施防护措施 | 116 | 人货两用电梯与楼层的通道两侧临边防护不严 | 200元 |
防护措施防护措施 | 117 | 危险区域未设置警告警示标识 | 200元 |
防护措施防护措施 | 118 | 密闭环境内未设通风设备设施的 | 200元 |
消防安全 | 119 | 用可燃物搭建工棚或乱拉电线(每项) | 100元 |
消防安全 | 120 | 气瓶无防火措施或夏季露天无防晒措施(每瓶) | 100元 |
消防安全 | 121 | 气瓶使用间距小于5米;离明火小于10米又无隔离措施 | 100元 |
消防安全 | 122 | 乙炔、丙烷瓶平放使用、无回火装置 | 100元 |
消防安全 | 123 | 气表损坏未更换使用的(每块) | 100元 |
消防安全 | 124 | 皮管老化未及时更换或未使用固定卡扣(每处) | 100元 |
消防安全 | 125 | 气瓶压力表无检验标识、气瓶未定点堆放、堆放点未配置灭火器及气瓶无倾倒无防晒措施(每瓶) | 100元 |
消防安全 | 126 | 气瓶混装或地滚运输的、 | 100元 |
消防安全 | 127 | 氧气、乙炔、二氧化碳等气瓶无防震圈、防护帽的(每瓶) | 100元 |
消防安全 | 128 | 高温现场存放、使用危险化学品无遮阳措施 | 200元 |
消防安全 | 129 | 危险化学品存放场所无禁火标志、无防火措施、未落实责任人(每项) | 200元 |
消防安全 | 130 | 超量或混放氧、乙炔瓶、油漆、油脂等危险化学品(每项) | 200元 |
消防安全 | 131 | 动火现场可燃物不清理或防火措施不到位 | 200元 |
消防安全 | 132 | 动火作业未配备消防器材或无监护人和确认人 | 200元 |
消防安全 | 133 | 灭火器失效、空置、缺损(每项) | 200元 |
消防安全 | 134 | 不正确配备灭火器材或故意损坏灭火器材的 | 200元 |
消防安全 | 135 | 擅自动用消防设施或阻挡消防设施影响使用 | 1000元 |
消防安全 | 136 | 施工现场未按规定配置消防器材 | 200元 |
消防安全 | 137 | 阻塞安全、消防通道、占用消防间距 | 200元 |
消防安全 | 138 | 未经确认擅自存放危险化学品 | 200元 |
消防安全 | 139 | 违反公司其它消防、保卫管理规定 | 400元 |
环保保护 | 140 | 现场无防尘、降尘措施 | 200元 |
环保保护 | 141 | 施工场地未采取湿法作业、未打围作业、未硬化场地、未设置冲洗设施设备 | 200元 |
环保保护 | 142 | 未配齐保洁人员、未定时清扫施工现场 | 200元 |
环保保护 | 143 | 车辆带泥出门、高空抛撒建渣、现场堆放未覆盖的裸土 | 200元 |
环保保护 | 144 | 现场焚烧废弃物 | 1000元 |
环保保护 | 145 | 车辆百分之百清洗、渣土车辆百分之百密闭运输 | 200元 |
环保保护 | 146 | 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通过雨水沟、暗井、渗坑等逃避监管方式排放 | 5000元 |
环保保护 | 147 | 施工过程的废水未收集处理直接排放 | 5000元 |
环保保护 | 148 | 施工过程的废水超过排放标准排放 | 5000元 |
环保保护 | 149 | 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泥浆未拦截和污染周围环境及水体 | 1000元 |
环保保护 | 150 | 施工现场设置机料库房存储油料和溶剂,库房地面、墙面未做防渗漏处理 | 200元 |
环保保护 | 151 | 未采取降噪措施,噪音超过排放标准(昼间噪声排放限制为70dB(A),夜间噪声排放限制 为55 dB (A) ;夜间噪声最大声级不得高于70dB (A)) | 200元 |
环保保护 | 152 | 未按照要求设置生活垃圾、固体废物堆放点 | 200元 |
环保保护 | 153 | 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堆存点无明显标识和标牌 | 200元 |
环保保护 | 154 | 固体废物未采取防雨淋、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 | 200元 |
环保保护 | 155 | 生活垃圾、一般固体废物、建筑垃圾未分类、分区存放,未做到“五杜绝”(即杜绝混堆混存、杜绝粉尘扬散、杜绝异味挥发、杜绝泥泞脏乱、杜绝渗流漫流) | 200元 |
环保保护 | 156 | 擅自在厂区内弃倒生活垃圾、一般固体废物、建筑垃圾的 | 1000元 |
环保保护 | 157 | 未按规定收集产生的危险废物,未建立台账或如实记录的 | 5000元 |
环保保护 | 158 | 擅自在厂区内丢弃危险废物的 | 5000元 |
文明施工 | 159 | 临时设施、小房搭建及放置不整齐、不规范、不统一 | 200元 |
文明施工 | 160 | 未经审批搭建临时设施、放置临时小房 | 200元 |
文明施工 | 161 | 施工现场材料、设备、成品、机具乱堆放、不整齐 | 200元 |
文明施工 | 162 | 施工成品保护措施不到位、破损、野蛮施工的 | 400元 |
文明施工 | 163 | 施工现场未做到工完料清,环境不整洁 | 100元 |
文明施工 | 164 | 未经审批在施工区域外堆放物资、材料等 | 400元 |
文明施工 | 165 | 建筑、生活垃圾清运不及时 | 100元 |
文明施工 | 166 | 施工现场设备包装材料等易燃物乱堆放、清运不及时 | 400元 |
文明施工 | 167 | 损坏绿化 | 400元 |
文明施工 | 168 | 断路、占道施工未按审批要求挂牌警示的 | 400元 |
存在以上安全问题,建设单位下发整改通知单,若施工单位未按要求整改,建设单位按上述金额进行考核。 |
为保证甲方国家秘密和公司秘密的安全,保障工程建设顺利进行,落实“业务工作谁主管,保密工作谁负责”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审查认证管理办法》的规定及甲乙双方合同有关规定,特制定以下保密条款。签订时间:年月日负责人:负责人:自控和维保工程分公司(章)(章)甲方:泸州北方化学工业有限公司乙方工程建设保密协议
六、甲方业务归口管理部门监督、检查乙方执行合同进度、质量、安全等工作时,一并检查本协议执行情况,乙方应予积极配合。五、未经甲方同意许可,乙方人员一律不得在甲方公司生产区域内进行摄影、拍照。四、对于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及施工环境、进度等情况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传递和透露,由此引起的后果,由乙方承担。三、所有大型施工机械(包括但不限于挖掘机、装载机、推土机等)原则上不得使用进口品牌。如必须使用进口品牌时,须在甲方对设备的品牌、型号备案后方可进场施工。二、位于甲方公司生产区域内的工程项目,乙方在施工期间需遵守三个“指定”即:指定的时间内,经由甲方指定的线路进出指定的施工区域进行施工作业。不得擅自进入非施工区域,如有需要需经甲方同意并在甲方专人陪同下进入。一、乙方应对所有施工人员进行保密教育,合格后方能上岗作业。甲方在施工期间将对乙方施工人员进行保密条例知识抽查,若不合格须停工整顿再教育,由此耽误的工期,由乙方承担责任。
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管理协议附件4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以上条款甲乙双方相关人员必须切实遵守,互相督促,履行公民、企业应尽的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和责任。八、乙方如有违反以上保密规定,甲方将立即终止双方的协议,并将依法追究当事人相关法律责任。七、其它保密事项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为加强工程建设、施工和配套协作、承包、租赁和中介服务等作业过程中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防治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和其他违反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切实履行双方的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双方约定,特制定本环境保护管理协议,本协议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签订时间:年月日负责人:负责人:自控和维保工程分公司(章)(章)甲方:泸州北方化学工业有限公司乙方:
(一)乙方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地方、行业关于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自行承担国家及地方的关于环境保护相关责任,按照相关规定开展环境保日常管理工作,接受地方政府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并落实整改;对环境污染采取积极预防并不断改进的措施,确保相关活动符合国家、地方相关要求。二、乙方权利与义务(四)甲方有义务向乙方告知在工程建设、施工和配套协作等作业过程中的相关资料和信息以及环境保护相关要求。(三)甲方有权对乙方违反国家、地方、行业关于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行为提出整改要求,下发整改意见,对乙方进行实施经济考核。(二)甲方有权按照国家、地方、行业关于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对乙方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一)甲方有权监督乙方贯彻落实国家、地方、行业关于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2、应规范化处置固体废物,其中包括渣土、弃土、弃料、余泥等建筑垃圾以及包装物等,不得随意堆放、丢弃、焚烧等行为,工程完工后做到工完场清,不得遗漏。1、严禁将作业、服务过程中产生的废水通过雨水沟、暗井、渗坑等逃避监管方式排放,必须按甲方要求预处理后排入公司污水管网进行处理。(五)根据协议规定,乙方在工程建设、施工和配套协作、承包、租赁和中介服务等作业、服务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如下规定执行:(四)乙方严格遵守甲方关于环境保护的相关管理规定、制度,主动接受、培训甲方组织的各项环保检查,乙方如违反前述规定的,接受相应的整改要求和考核。(三)乙方应建立健全环保保护组织机构和规章制度,并配备专(兼)职环保管理人员,履行环境保护职责,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二)乙方进入厂区作业、服务的,必须遵守公司各项安全环保管理制度;生产、活动或服务中排放的污染物(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辐射等)应采取措施使其达到国家或地方排放标准。
8、乙方在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甲方现场负责人并停止作业,待消除环保隐患后再实施作业。7、乙方应落实施工、服务阶段的环保要求及措施。建设工地要采取湿法作业和喷淋、冲洗、洒水等措施有效除尘,未落实“六必须、六不准”和“六个百分之百”措施的工地停止施工。(“六必须、六不准”措施:必须湿法作业、必须打围作业、必须硬化场地、必须设置冲洗设施设备、必须配齐保洁人员、必须定时清扫施工现场。不准车辆带泥出门、不准高空抛撒建渣、不准现场搅拌混凝土、不准场地积水、不准现场堆放未覆盖的裸土、不准现场焚烧废弃物。“六个百分之百”措施:工地周边百分之百围挡、物料堆放百分之百覆盖、土方开挖百分之百湿法作业、路面百分之百硬化、出入车辆百分之百清洗、渣土车辆百分之百密闭运输。)6、对散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散体材料应安排库内存放,如露天存放应采取严密苫盖,运输和卸运时防止遗洒飞扬,以减少扬尘;产生扬尘要采取洒水等措施;无法及时使用、回填的土壤、建筑材料等要及时苫盖,不得裸露。5、对施工机械、作业工具进行全面的检查和维修保养,保证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状态,避免噪音和油泄露或其他废弃物造成的污染,杜绝重大安全隐患的存在。4、产生油漆桶、化学品桶、废手套等危险废弃物应由乙方(除合同明确规定除外)规范化收集、暂存并送到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要做好申报、台帐、暂存等管理。禁止将有毒有害废弃物和其他可能危害土壤及地下水以及国家、地方明确禁止的用作土方回填。3、固体废物临时储存场地必须符合固体废物暂存要求,设置防雨淋、防扬散、防渗漏、防流失等环保防范措施,且现场设置有醒目的警示标识、标牌,做好相关台账记录,做到“五杜绝一规范”(即杜绝混堆混存、杜绝粉尘扬散、杜绝异味挥发、杜绝泥泞脏乱、杜绝渗流漫流、标签标识规范),对有可能造成二次污染的废弃物必须单独储存或堆放。
一、主要技术规范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第四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二)乙方相关违法行为或过错、擅自转租、转借他人或改变用途而引发导致甲方被上级或者地方监管部门经济处罚的,乙方要全额承担甲方的经济损失。(一)甲方发现乙方在作业过程中对废水、废气、噪音及固体废物等处理、处置违反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和规定的,甲方有权对此向地方环境保护监管部门进行举报,并依据甲方相关管理制度、规定进行考核;同时乙方必须按甲方的处理要求进行规范处置,乙方拒不整改或不按甲方要求按时、按质整改的,甲方可委托他人进行整改,发生的所有整改费用甲方直接从乙方的款项中扣除。第三条违规考核
注:第六章比选申请文件格式达到国家质量验收标准合格及以上。详见施工图。二、主要技术要求除本工程所标注的规范外,其余执行国家颁布的现行有关规范、规程及省、市的有关标准和施工质量及验收规范。
比选申请文件泸州北方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废水管网改造工程委托代理人参加比选的,应按“附二授权委托书”的格式和要求由法定代表人签署授权委托书并附有相关证明,比选申请人在编制比选申请文件时,应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比选而不委托代理人的,应按本章“附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格式和要求由比选申请人单位出具证明,必须按申请人在编制比选申请文件时,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2)比选申请人参加比选时,可以由法定代表人亲自进行,也可由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进行。(1)“(盖章)”的,下划线上填写单位全称(法定名称),在单位全称上加盖单位章,单位全称应与单位章一致,“盖章”按第二章“比选人须知”3.4.3“签字、盖章要求办理”。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一、比选申请函及比选申请函附录……………………()目录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比选申请人:(盖单位章)
七、资格审查资料………………………………………()六、项目管理机构………………………………………()五、施工组织设计………………………………………()四、比选保证金…………………………………………()三、联合体协议书………………………………………()二、授权委托书…………………………………………()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泸州北方公司废水管网改造工程比选文件(含比选补遗等)的全部内容,工程施工按2020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计算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规费、税金(增值税税率9%),然后在计算得出的基础上总价下浮,按实收方办理结算,下浮费率以在中国兵器采购电子商务平台报价栏所填下浮费率为准,工期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满足设计文件要求并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和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工程缺陷责任期一年,本文件签署人特以本函在此声明并同意:(比选人名称):(一)比选申请函一、比选申请函及比选申请函附录注:(1)()内应标注每部分的起始页码。八、其他材料……………………………………………()
6).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比选申请文件在前附表规定的比选申请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的比选申请有可能中选,我方将接受此约束。5).我方完全同意自行承担为比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4).一旦我方中选,我方保证所提供材料设备的质量达到比选文件规定的标准。3).一旦我方中选,我单位承诺将于收到中选通知书后缴纳履约保证金,同意必须满足文件中有关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方式和时间。并在中选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按照比选文件和我方的必须按申请文件签订合同。2).我方承诺,如果出现排名并列的情况,比选人有权自行确定中选人,我单位无异议。1).我方承诺在比选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必须比选文件。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比选申请人:(盖单位章)10).(其他补充说明)。9).我们所递交的比选申请文件已充分考虑了各种外部因素对报价的影响;我们完全同意比选文件规定的比选申请截止时间;完全同意比选文件的规定,若我单位在缴纳比选保证金以后,比选人发现我单位的比选申请文件资料有隐瞒、欺诈行为的,将取消比选申请资格,我单位缴纳的比选保证金不予退还,如中选,比选人将取消我单位的中选资格,拒绝履行合同,我单位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中选后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则我单位提供的比选保证金不予退还。8).我方接受比选文件中的合同条件。并且随同本比选申请函递交的比选申请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7).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选通知书和我方的比选申请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
(比选人名称):(二)比选申请文件真实性和不存在限制比选情形的声明注:在中国兵器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填写报价时统一采用填写实际下浮费率为准,例如下浮10%,报价时在报价一栏则填写10;下浮10.02%,报价时在报价一栏则填写10.02;下浮15%,报价时在报价一栏则填写15。为避免下浮费率报价重复,建议将下浮费率精确为小数点后两位,如10.23;9.32等。年月日电话: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比选申请人:(盖单位章)我方承诺,如存在以上两种虚假比选行为,我方自愿按比选文件规定承担责任。经我方认真核查,本比选申请人不存在第二章“比选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信誉承诺:我方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未处于投标禁入期内。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比选申请文件(包括有关资料、澄清)真实可信,不存在虚假(包括隐瞒)。
成立时间:年月日地址:单位性质:比选申请人名称: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年月日
比选申请人:(盖单位章)附: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扫描件)特此证明。的法定代表人(职务:电话:)。姓名:系(比选申请人名称)经营期限:
委托期限:本授权书自签署之日起至比选有效期结束为止。被授权的代理人无转委权。本授权书申明:(比选申请人全称)的法人代表(姓名、职务)经合法授权,特代表本单位授权(姓名、职务)为正式的合法代理人,并授权代理人在有关(项目名称)的比选过程中以比选申请人的名义代表比选申请人签署比选申请文件并处理与此有关的一切事务。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注:(1)法定代表人亲自比选申请而不委托代理人适用。年月日
联系电话:(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比选申请人:(盖单位章)(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扫描件)。附:(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扫描件)。
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比选。现就联合体比选事宜订立如下协议。三、联合体协议书(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比选申请的,委托代理人应是比选申请人本单位的人员。注:(1)法定代表人不亲自比选而委托代理人适用。年月日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6、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比选人各执一份。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比选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比选申请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比选项目比选申请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成员二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成员一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
本比选申请人自愿参加(项目名称)的比选工作,并按比选文件要求交纳比选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提供平台缴款截屏)。(比选人名称):四、比选保证金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1.比选申请人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编制时应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说明施工方法;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设备情况、拟配备本标段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情况、劳动力计划等;结合工程特点提出切实可行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进度、技术组织措施,同时应对关键工序、复杂环节重点提出相应技术措施,如冬雨季施工技术、减少噪音、降低环境污染、地下管线及其他地上地下设施的保护加固措施等。五、施工组织设计年月日比选申请人:(盖单位章)
附表一: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设备表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人员设备安排网络图附表三拟配备本标段的施工人员、检验人员附表二拟配备本标段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附表一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设备表2.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可附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要求附后。
序号 | 设备名称 | 型号规格 | 数量 | 国别产地 | 制造年份 | 额定功率(KW) | 生产能力 | 用于施工部位 | 备注 |
1.比选申请人应递交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施工进度表,说明按比选文件要求的计划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人员设备安排网络图附表三拟配备本标段的施工、检验人员附表二:拟配备本标段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序号 | 仪器设备名称 | 型号规格 | 数量 | 国别产地 | 制造年份 | 已使用台时数 | 用途 | 备注 |
序号 | 姓名 | 工种 | 从事本工种工作时间 | 取得资格证时间 | 备注 |
(二)主要人员简历表注:(1)项目经理应附有效的建造师证、身份证、安考证等扫描件并盖鲜章。(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六、项目管理机构2.施工进度表可采用网络图(或横道图)表示。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 备注 | |||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号 | 专业 | 备注 |
姓名 | 年龄 | 学历 | ||||||
职称 | 职务 | 拟在本合同任职 | ||||||
毕业学校 |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 |||||||
主要工作经历 | ||||||||
时间 |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 担任职务 |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 |||||
加盖企业鲜章的企业有关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企业鲜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等复印件;注:比选申请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材料、文件、证明:(一)比选申请人基本情况表七、资格审查资料
比选申请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联系方式 | 传真 | 网址 | |||||||
组织结构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企业资质等级 | 其中 | 项目经理 | |||||||
营业执照号 | 其中 | 高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金 | 其中 | 中级职称人员 | |||||||
开户银行 | 其中 | 初级职称人员 | |||||||
账号 | 其中 | 技工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致:泸州北方化学工业有限公司自控和维保工程分公司比选申请人承诺函八、其他材料注:(1)完成的类似项目具体要求及应附材料见第二章“比选须知”3.3.1(二)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 |
项目所在地 | |
发包人名称 | |
发包人地址 | |
发包人电话 | |
合同价格 | |
开工日期 | |
竣工日期 | |
承担的工作 | |
工程质量 | |
项目经理 | |
技术负责人 | |
项目描述 | |
备注 |
6、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选通知书和本比选申请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5、我方确定派业务经理,姓名、联系电话:4、一旦我方中选,我方保证按比选文件中规定的工期(日)内完成并达到质量标准并移交全部工程及相关资料。3、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比选文件,并且响应比选文件全部条款,包括修改文件(如有时)及有关附件,并承诺完全按照其条款执行。2、我方保证上述总报价不低于本单位自身成本价。1、根据你公司泸州北方废水管网改造工程比选文件,经踏勘项目现场,研究比选文件的比选申请人须知表全部内容,我公司愿按工程比选清单及其他文件的比选申请报价,并按工程清单及条件要求承包该项工程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维修责任。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邮政编码:电话:传真: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单位地址:比选申请人(盖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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