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如皋市2024年度搬经镇分散农户生活污水治理工程三标段
金额
47.64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9/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47.64万元
招标联系人宗先生18921689008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海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洪霞18921637230
标书截止时间2024/10/11
投标截止时间2024/10/11
公告正文
002001001 4f1261f2-d937-4c76-9770-58c85b08c242 2024/10/11 09:00 如皋专区

如皋市2024年度搬经镇分散农户生活污水治理工程三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如皋市2024年度搬经镇分散农户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如皋市搬经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如皋市搬经镇

2.1.2建设规模本工程为如皋市2024年度搬经镇分散农户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改造总户数约1160户。

2.1.3合同估算价:三标段:47.64万元;

2.1.4工期要求: 4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0月,竣工日期:2024年11月

2.1.5 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主要建设内容为模压玻璃钢三格式化粪池安装、成品隔油池安装、灰水处理单元安装、应急消纳模块、资源利用井、旱厕填埋等,其中模压玻璃钢三格式化粪池、隔油池、灰水填料单元由上级部门提供。具体详见皋建发〔202447号关于印发《如皋市2024年分散农户生活污水治理技术方案》的通知、施工图纸、编制说明及工程量清单,最终按实计算。

本工程共分为 6 个标段,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的 6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只能中标1个标段。本工程按照1标段到6标段的顺序依次开标,已经取得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的投标人,可以参加后续标段的开标及评标,但任何情况下不得作为后续标段的中标候选人。相应标段内容如下:

标段

村别

改造户数

处理模式

最高限价              (单价:元/户)

最高限价             (总价:元)

1

卢庄、鲍庄

240

黑灰分离治理模式
(带收集利用井)

2382.22

571732.8

2

丁许、土山

220

黑灰分离治理模式
(带收集利用井)

2382.22

524088.4

3

加力、林上

200

黑灰分离治理模式
(带收集利用井)

2382.22

476444

4

高明庄、晓庄

180

黑灰分离治理模式
(带收集利用井)

2382.22

428799.6

5

刘庄、中心居

160

黑灰分离治理模式
(带收集利用井)

2382.22

381155.2

6

万富、焦港、楼冯

160

黑灰分离治理模式
(带收集利用井)

2382.22

381155.2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4 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苏建质安〔2020〕75 号)以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落实苏建质安〔2020〕75 号文的补充通知》(苏建质安(2022)198 号)文件要求,投标单位因生产安全事故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且被限制承揽新工程并在限制期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3.5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 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 号)文件要求,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8本工程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招标采购。

3.8.1投标人需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附后)并加盖公章。

3.8.2企业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本项目标的属于“建筑业”行业。

3.8.3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招标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3.9本工程执行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是指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3.10根据《关于公布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被限制市场准入及通报批评企业人员名单的通知》苏清办〔2023〕4号文件要求,文件名单中出现的企业和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 09 23 日至2024 10  11 0900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新点电子交易平台)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10 11 09 0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合理低价法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如皋市政务服务网(特色专栏-限额以下平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人:如皋市搬经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海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如皋市搬经镇                      址:如皋市惠政小区A区综合楼三楼

人:宗先生                            人:李洪霞

   话:18921689008                       话:18921637230

2024 9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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