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12172023033005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王森69480025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泛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赵民佶022-28257756
标书截止时间2023/03/24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12172023033005
监理招标公告
津建交宁河监理[2023]0303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宁河区潘庄示范小城镇农民安置用房建设项目已由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津发改城镇[2012]919号、宁审批政投[2021]19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诚通创远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1104900 万元,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331470万元,银行贷款:773430万元 ,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1060000.58平方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市泛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 天津诚通创远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宁河区潘庄示范小城镇农民安置用房建设项目,建设规模为1060000.58平方米,宁河区潘庄示范小城镇农民安置用房建设项目,项目选址在潘庄镇域内,东至头道街、支路二,南至支路二,西至津榆公路绿化带,北至西魁星街、魁星街、东魁星街、二道街,其中,农民安置住宅86.64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安置房住宅、小学、幼儿园、社区养老院、物业管理用房、居委会、派出所、综合服务中心、社区服务站、社区警卫室、文化活动室、卫生服务站及市政配套公建用房等;安置区和出让区道路、雨水、给排水、燃气、电力、通讯、供热、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同步实施搬迁村庄过渡期安置及村庄配套设施提升改造等相关工作,总投资额1104900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潘庄镇域内,东至头道街、支路二,南至支路二,西至津榆公路绿化带,北至西魁星街、魁星街、东魁星街、二道街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标段名称:宁河区潘庄示范小城镇农民安置用房建设项目安置区消防站、综合服务中心、派出所勘察阶段监理,招标范围:本项目总占地面积约为15383.96㎡,总建筑面积约为17300㎡,其中包含:1)消防站,占地面积约5632.96㎡,建筑面积约3000㎡,最大单体建筑面积约3000㎡,最大层高3层,其中地下层数:0,最大高度约15.6m,最大单跨跨度约8.4m,含机动车位30个,非机动车位9个;2)综合服务中心,占地面积约8211㎡,总建筑面积约13100㎡,地上建筑面积10000㎡,地下建筑面积3100㎡,最大单体建筑面积6900㎡,最大层高6层,其中地下层数:1层,最大高度约28m,最大单跨跨度约8.2m,含机动车位100个,非机动车位31个;3)派出所,占地面积约1540㎡,建筑面积约1200㎡,最大单体建筑面积约1200㎡,最高层高3层,其中地下层数:0,最大高度约12m,最大单跨跨度约7.2m,含机动车位12个,非机动车位4个。本次招标按照“四控、两管、一协调”的原则,对本工程的勘察阶段进行监理。总投资额6.0万元。
2.4 计划工期要求:监理及相关服务总期限自 2023年04月20日 至 2023年05月19日。其中,监理(施工阶段)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 2023年04月20日 至 2023年05月19日;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其他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综合资质或者房屋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格:1、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3、人员资格要求:(1)配备总监理工程师、总监驻场代表各 1 名,均为本单位职工,总监理工程师可兼任总监驻场代表;(2)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的有投标资格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总监理工程师还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3)总监驻场代表应具有有投标资格的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备 3 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总监驻场代表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4)总监理工程师及总监驻场代表专业均应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确认方式
4.1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持“身份认证”登陆可通过天津建设工程投标信息系统进行确认:(http://www.tjconstruct.cn)
4.2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5、公告发布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5.1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03月20日 至 2023年03月24日。
5.2 本招标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3月24日16时00分。

6、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2023年03月20日至2023年03月24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09时00分 至 11时30分,
下午 13时30分 至 16时00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
前往 天津市河西区广顺道2号308室【各投标单位还需携带报名确认单加盖公章、开票信息、授权委托书(委托书中需写明被授权人电话、身份证号、邮箱)、被授权人近三个月内社保证明】 获取文件。
6.2 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文件的地址: 招标人指定地址 。
7.2 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
7.3 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


招 标 人:天津诚通创远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王森(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宁河县潘庄镇政府院内
邮政编码:301501联系人:王工电话:69480025
传  真:69480025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泛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赵民佶(印鉴)
办公地址:河西区广顺道2号
邮政编码:300204联系人:王文哲、张亮电话:022-28257756
传  真:022-28257756
日期:2023年03月20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市宁河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站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诚通创远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受理负责人:王工
电话:69480025传真:69480025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宁河县潘庄镇政府院内
天津市宁河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站          受理负责人:陈熙、曹云凯
电话:69118562传真:69118562电子邮箱:nhjwzbz@163.com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光明路72号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http://ggzy.zwfwb.tj.gov.cn/ztbts/index.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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