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温州市交运集团所属浙江华夏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关于300辆新能源自卸货车保险项目的采购公告
金额
900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4/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wgss-jyjt-x-2024006
预算金额900万元
招标联系人郑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华夏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先生1356622225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4/30
公告正文

根据《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温州兴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浙江华夏保险代理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其300辆新能源自卸货车保险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国有企业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WGSS-JYJT-X-2024006
二、项目名称:300辆新能源自卸货车保险
三、项目性质:国企采购(非政府采购项目)
四、预算金额:900万
五、采购内容(具体采购内容及详细技术要求见采购文件相关部分):

序号

标项内容

数量

单位

简要说明

备注

1

300辆新能源自卸货车保险

1


300辆新能源自卸货车保险,服务期限1年。(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四部分)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五条对供应商参加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的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售后保障等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招投标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严重失信行为和行贿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供应商必须是经国家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和营业的保险公司或其授权的分公司,并依法核定许可经营车辆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
3.投标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发售采购文件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及采购文件发售时间:自本公告公布日起至截标之前,报名单位应准备齐全资料方可报名(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6:3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现场报名(报名网址:https://zfcg.czt.zj.gov.cn/)(未注册的供应商请于截标前完成注册,客服电话:400-881-7190),投标供应商报名成功后自行下载采购文件,还须将书面报名资料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并办理购买采购文件事宜。
3.报名及采购文件发售地点:温州市鹿城区大南街道银都花苑现代6栋202B室。投标人可采用邮寄或发送邮件方式报名,邮箱260672871@qq.com,具体情况请联系采购代理机构。
4.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5.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文件资料(须装订成册):
(1)报名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需有联系方式);
(2)投标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有效公章);
(3)投标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4月3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2.投标文件提交地点:温州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开标室(温州市鹿城区会展路1268号温州市民中心A座3楼)(详见当天大厅大屏幕)。
3.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4.开标地点:温州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开标室(温州市鹿城区会展路1268号温州市民中心A座3楼)(详见当天大厅大屏幕)。
九、投标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整。采用银行转账形式。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缴纳投标保证金后,请携带保证金缴纳凭证(银行转账支票进账单、电汇单等,缴纳保证金用途必须注明项目名称)复印件在提交投标文件时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
户名:温州兴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33050110647500000475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娄桥支行
2、投标人可优先以电子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人以电子保函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可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金融服务模块】或直接登录【乐采云】平台在顶部导航栏选择【金融支撑】模块进行业务办理:直达链接:https://jinrong.lecaiyun.com/luban/home;金融服务支撑热线:400-903-9583 。
十、其他事项:
1.采购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从公告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和温州国企采购平台上发布的次日起算。
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前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后下载采购文件的时间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的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3.温州市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对投标人反映的企业本部及所属企业在采购活动中出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进行答疑回复。投标人认为温州市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答疑回复处理结果不合法的,可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为对象依法向人民法院提
4.采购公告附件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未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提起的质疑,采购人及采购组织机构将不予受理、答复。
5.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有疑问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询疑截止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
6.书面质疑受理地点:温州市鹿城区大南街道银都花苑现代6栋202B室,书面质疑受理人:陈先生,质疑联系电话:13566222257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人:浙江华夏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方式:13857748966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温州兴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联系方式:13566222257,邮箱:260672871@qq.com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大南街道银都花苑现代6栋202B室
3.采购监督部门:温州市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监察监事审计室
联 系 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0577-55587663
浙江华夏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温州兴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09日



温州市交运集团所属浙江华夏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关于300辆新能源自卸货车保险项目的征求意见公示
温州兴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浙江华夏保险代理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其300辆新能源自卸货车保险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国有企业采购,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公布如下,并公开征求供应商及专家意见。
一、征求意见范围:
1.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
2.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明显倾向性和歧视性;
3.影响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二、征求意见的回复:
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理由和建议的,请于2024年04月15日下午17:00前(节假日除外)将书面材料签字(盖章)并密封后送至温州市鹿城区大南街道银都花苑现代6栋202B室,或先将扫描件及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60672871@qq.com,并同时将该原件书面寄至温州兴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13566222257。
对逾期送达的意见、建议书恕不接受。
三、附本项目采购文件
浙江华夏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温州兴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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