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用气体采购 采购公告
2024年06月11日 17:41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医用气体采购 | ||
品目 | 天然气 | ||
采购单位 | 苏州市立医院本部 | ||
行政区域 | 苏州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06月11日 17:41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4年06月11日至2024年06月19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苏采云 | ||
开标时间 | 2024年07月04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P520 | ||
预算金额 | ¥518.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陈璐佳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626282718 | ||
采购单位 | 苏州市立医院本部 | ||
采购单位地址 | 苏州市姑苏区道前街26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7798690525 | ||
代理机构名称 | 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苏州市干将西路1296号1幢17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陈璐佳 |
项目概况 医用气体采购 JSZC-320500-SZWK-G2024-0151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07-04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500-SZWK-G2024-0151
项目名称:医用气体采购
预算金额:518.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518.00万元
采购需求:
(1)采购内容包括苏州市立医院全院的医用氧、医用液氧、高纯二氧化碳、高纯氮、高纯氩等医用气体。
(2)验收标准:符合最新的《中国药典》和最新的医用氧标准。
合同履行期限:
(1)送货要求:按订货要求进行送货,并在12小时内送达指定场地,不得以送货数量的多少、距离远近等拖延送货。
(2)采购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药品注册批件》或《药品再注册批件》。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如不具备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负责运输,须提供运输单位的《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委托协议)。委托协议是指投标人自身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负责运输双方签订的委托协议。要求上述《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涵盖危险货物运输等化学品类。
注:
(1)供应商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根据《关于贯彻执行绿色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和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政策的通知(苏财购〔2019〕10号)》的通知规定,本次采购的产品不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强制或优先采购的产品。本次采购的产品不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优先采购的产品。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1、获取时间: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6月19日
2、获取方式:网上报名
(1)申领CA证书
供应商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官网首页―“苏采云”―进入“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点击“新CA办理指南”。详见《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供应商)数字证书CA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
(2)登录报名
供应商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官网首页―点击“苏采云”―进入“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点击“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录―点击“项目参与”―选择具体项目并点击“我要参与”―进入采购项目点击“参与投标”―填写确认函后“保存”进入签章页面―点击“电子签章”―点击“提交”。
(3)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供应商确认参与后自行免费下载采购文件。
(4)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供应商须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投标人,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5)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操作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和提交。
(6)在网上报名和系统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
CA技术咨询服务电话:400-608-6099
电子签章技术咨询服务电话:15380932027 15371015030 13675197356 13675197221
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13914088964;18261002950(不见面项目)QQ:3048755361、895706745。
3、售价:无
4、本项目采用网上投标电子评标方式。
地点:苏采云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07-04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请供应商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苏采云”系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2、供应商登录“苏采云”系统在平台首页点击“开标大厅”,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采购)大厅,在今日项目列表,点击项目,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
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开标阶段供应商在【供应商解密】环节必须使用CA证书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如在系统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未能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
请供应商确保电脑、系统及其他设备(视频输入输出设备等)无误,且开标直至项目结束始终保持系统在线状态。解密完成后及时关注开标大厅,等待答疑澄清(如有)等提示。由于投标单位代表不在线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针对中小企业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苏州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苏财购〔2022〕1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4、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在以下网站上发布:江苏政府采购网;苏州政府采购网。
5、政府采购履约资金扶持政策:中标单位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融资贷款,详情请见江苏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
6、有关该采购项目的澄清、修正及中标等信息亦在以上网站发布,请随时关注。
7、苏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监督电话:0512-68616651。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苏州市立医院
地址:苏州市道前街26号,广济路242号,白塔西路16号、苏州市吴中区天鹅荡路北
联系人:王俊文
联系电话:0512-6236254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1296号1幢17层
联系人:陈璐佳、李晶晶、李楚佳
联系电话:0512-691656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璐佳、李晶晶、李楚佳
电话:0512-69165615
附件:医用气体采购 采购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