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沈巷镇沈家巷路便民停车位项目工程清单编制询价公告
金额
1000.00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05/1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沈巷镇沈家巷路便民车位项目工程清单编制询价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沈巷镇沈家巷路便民停车位项目工程清单编制
预算金额:1000元。
采购需求:拟在鸠江区沈巷镇镇区新增停车位84个。其中:在沈巷镇沈家巷路东侧利用拆除危房后的场地约600平方米新建停车位 24个,在沈奥花园商业街两侧增设划线停车位60个。对项目内容进行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项目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
3.信用要求: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存在下列有效情形之一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2)被税务机关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3)被财政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4)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三、报价时间及方式
时间:2024年05月 13 日09:00至2024年05月15日17:00。
方式:须在报价时间截止前,在系统内进行报价
四、付款方式
1.出具正式报告后支付合同价的70%,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经甲方确认并办理完付款申请手续后付清尾款。
2.若清单编制与实际图纸工程量误差超过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同时乙方须支付甲方30%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作为违约金;误差超过5%(含5%),扣除所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作为违约金,同时乙方承担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五、中标选取方式
有效投标的最低价中标。注:若出现相同的最低报价,选择系统编号最小的最低价。
六、服务要求
1.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包括但不限于参加图纸交底、现场踏勘、工程量清单和控制价会审、优化设计后的部分工程量清单量价调整、参加相关单位提出的项目及工程量核对,以及随时提供采购人需要的数据等相关内容。
2.成交人服从采购人管理,保证造价编制人员接到通知及时响应,及时到场,并做好以下各阶段服务:(1)编制阶段:要求编制人员,按规定的时间提交编制成果(与工程量清单同步提交完整的纸质版工程量计算底稿),完成清单及控制价编制任务。(2)审查阶段:参与采购人组织的会审、负责清单、控制价编制的释疑和说明,对提出的问题力求现场修改,确实不能现场修改的,次日内向采购人提交结果;完成编制任务后双方对清单、控制价审核、校对事宜,及时调整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中错、漏项等。(3)施工阶段:对招标、施工过程中的由于清单原因引起的疑问积极释疑、解决。
3.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芜湖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芜政[2015]104号)等相关规定;调配所有资源,从项目进度、投资、质量、人员投入等各个环节,确保造价工作的顺利完成,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造价任务。
4.会审、审查、答疑、图纸交底、审计配合等各服务环节,项目负责人需到场,未按委托方通知的时间到场,每迟到或早退一次处100元违约金(可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中扣除),每缺席一次处200元违约金(可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中扣除);累计缺席3次扣除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的30%作为违约金;
5.项目负责人未经许可不得调换,擅自调换的扣除咨询费的20%作为违约金;
6.成交人违反相关保密要求,泄露相关信息的,或与第三方串通,骗取签订合同,造成国家经济损失的,需赔偿损失,触犯相关法律的,依法处理。
七、其他要求
1.提供纸质成果文件8套、电子版全套文1套、刻录光盘1张。
2.提供施工阶段关于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的咨询服务。
3.回避单位:该项目相关法定回避单位请自觉回避。
4.投标单位应充分考虑自身实力、市场风险等因素,合理报价。
八、项目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名称:芜湖市鸠江区沈巷镇人民政府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沈巷镇人民大道
联系人:陈加新
联系方式:0553-8788208
芜湖市鸠江区沈巷镇沈家巷路便民停车位项目工程清单编制(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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