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福建广电网络集团安溪分公司公交车亭广告发布采购项目谈判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08/1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福建广电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受安溪分公司委托,拟对一项公交车亭广告发布采购项目的下述内容进行谈判采购。
1、采购内容:
注:
(1)本项目按合同包进行授标,报价人应对上述合同包的服务进行完整报价,不得仅对同一个合同包中的部分服务进行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要求,其报价将被拒绝。
(2)报价以人民币为单位,报价人的报价总价必须包含本项目所要求的所有费用。
2、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1)报价人应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本谈判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且被买方邀请参加本次谈判的国内企业(报价人应在报价文件中提供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报价人单位公章)。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邀请谈判单位为:盘古大观(厦门)传媒有限公司
3、报名及获取谈判文件方式:报价人请于2024年8月15日起至2024年8月21日止(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来电咨询或直接下载谈判报价文件福建广电网络集团安溪分公司公交车亭广告发布谈判文件.docx。
4、首次报价文件应在2024年8月22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前按下述地址送达(或邮寄)至泉州市丰泽区安吉南路555号泉州分公司207室,联系人:方先生 ,电话:0595-37987718。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5、谈判时间、地点:2024年8月22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泉州市丰泽区安吉南路555号泉州分公司207室。
6、凡对本次谈判提出疑问,请在谈判日3天前, 以信函或书面澄清原件的形式与采购人联系。
7、本项目采用的谈判办法:具体详见谈判文件。
福建广电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
2024年8月15日
1、采购内容:
合同包 | 内 容 | 具体要求和工作内容 | 发布期 |
1 | 安溪公交车亭广告发布 | 详见谈判文件 | 4个月 |
注:
(1)本项目按合同包进行授标,报价人应对上述合同包的服务进行完整报价,不得仅对同一个合同包中的部分服务进行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要求,其报价将被拒绝。
(2)报价以人民币为单位,报价人的报价总价必须包含本项目所要求的所有费用。
2、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1)报价人应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本谈判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且被买方邀请参加本次谈判的国内企业(报价人应在报价文件中提供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报价人单位公章)。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邀请谈判单位为:盘古大观(厦门)传媒有限公司
3、报名及获取谈判文件方式:报价人请于2024年8月15日起至2024年8月21日止(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来电咨询或直接下载谈判报价文件福建广电网络集团安溪分公司公交车亭广告发布谈判文件.docx。
4、首次报价文件应在2024年8月22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前按下述地址送达(或邮寄)至泉州市丰泽区安吉南路555号泉州分公司207室,联系人:方先生 ,电话:0595-37987718。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5、谈判时间、地点:2024年8月22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泉州市丰泽区安吉南路555号泉州分公司207室。
6、凡对本次谈判提出疑问,请在谈判日3天前, 以信函或书面澄清原件的形式与采购人联系。
7、本项目采用的谈判办法:具体详见谈判文件。
福建广电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
2024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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