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双鸭山市岭东区长胜乡饮用水水质提升工程(二期)项目
金额
242.49万元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4/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42.49万元
招标联系人付先生15645779006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杉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先生15145899075
标书截止时间2023/04/24
投标截止时间2023/05/09
公告正文

双鸭山市岭东区长胜乡饮用水水质提升工程(二期)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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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日期:2023-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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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鸭山市岭东区长胜乡饮用水水质提升工程(二期)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双鸭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双发改发【2023】53号文件批准,项目资金已到位,建设资金来自拟申请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资金已到位。招标人为双鸭山市长胜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杉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双鸭山市岭东区长胜乡饮用水水质提升工程(二期)项目
2.2建设内容:水源工程:80 m深水井1眼,位于立新村,净水房1座,总建筑面积128 ㎡;购置水处理设备1套,水泵 1 套;铁丝网围栏(含大门)共计76 m,安装警示牌共计2个;阀门、检查井20套。输水工程:改造输水管线共计4000 m,其中DN 110 输水管线1080 m,DN 63 输水管线1220m,DN 25 输水管线1700m。(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3建设地点:岭东区长胜乡
2.4计划工期:199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05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11月30日(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2.5质量标准: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包含全部工作内容;
2.7招标控制价:2424907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近3个月(2023年01月至2023年03月)本企业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须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或社保部门网站打印),保证证明材料真实有效,招标人将查询所报人员社会保险是否真实,如查询不到相关信息,其投标将被否决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投标资格。
3.3拟派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配备要求:技术负责人1 名(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施工员1人(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相关专业施工员岗位证书或执业能力信息电子证书)、质量员1人(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相关专业施工员岗位证书或执业能力信息电子证书)、安全员1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1名标准员、*1名材料员、*1名机械员、*1名劳务员、*1名资料员。
注:项目管理机构中的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必须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或执业能力信息电子证书,中标后在施工现场管理系统锁定管理。标准员、资料员、机械员、劳务员、材料员等无需提供岗位证书,可按要求由其他人员兼任。带*的人员可以兼职,但兼职不得超过2个岗位。
3.4参加本次投标活动的企业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注册建造师或法定代表人(投标项目负责人)。
3.5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且无亏损,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资质被取消,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提供2019年、2020年、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注:2019年后注册成立的投标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会计报告且符合上述要求,新成立未满一年的企业无需提供)。
3.6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近3年是否有行贿犯罪记录,如有行贿犯罪纪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7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没有被依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及没有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失信被执行人(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下载时间为于2023年04月17日20时00分至2023年04月24日2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4.2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05月09日09时00分。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5.3开标时间及方式:2023年05月09日09时00分,本项目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现场。
6.其他事项
6.1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6.2本项目将按照《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建市〔2019〕18号)文件和《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黑建规范〔2020〕9号)要求,对项目管理人员及施工现场建筑工人进行实名制管理。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及其他说明
7.1现场踏查具体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3为切实减轻投标人资金占用负担,鼓励投标人使用电子保函,电子保函申请流程详见“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及黑龙江建设网(http://zfcxjst.hlj.gov.cn/)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双鸭山市岭东区农业农村局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联系人及电话:刘先生15645779006
招 标 人:双鸭山市长胜乡人民政府
联 系 人:付先生
联系电话:18646949333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杉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15145899075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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