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丽江市旅游集散中心项目配建二期公用充电设施建设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8/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qianhe(2024)-0808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杨城文13708823410
招标代理机构丽江谦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泉花1778741394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丽江市旅游集散中心项目配建二期公用充电设施建设项目
(招标编号:QianHe(2024)-0808)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丽江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丽江市旅游集散中心项目配建二期公用充电设施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丽江市玉龙雪山景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一是拟在项目5号地块建成720kW 柔性智能充电堆一座,配置直流充电快充终端6
桩12枪,80kW单枪直流一体机充电桩9台9枪,总功率1440kW 的公共充电设施,用以解
决玉龙雪山公交大巴车及旅游大巴车辆充电问题二是建设直流侧总装机容量为106.4kW的
充电桩停车棚和卫生间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安装光伏瓦组件用以解决双碳卫生间光伏
瓦建设。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丽江市旅游集散中心项目配建二期公用充电设施建设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丽江市旅游集散中心项目配建二期公用充电设施建设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满足《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二十二条规定;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8月26日09时00分到 2024 年08月30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05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丽江市束河街道雪山中路山湖居小区10栋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05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丽江谦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七、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等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丽江谦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丽江市玉龙雪山景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委托,
对丽江市旅游集散中心项目配建二期公用充电设施建设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
一、项目概况
项目编号:QianHe(2024)-0808;
项目名称:丽江市旅游集散中心项目配建二期公用充电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地点:玉龙雪山新游客服务中心;
最高限价:供应商收益占充电总收益的85%:
项目概况:根据《云南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充电基础
设施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1 年)的通知》及丽江市建设“零碳旅游示范区”的要求,择
优选择有实力的战略合作单位开展丽江玉龙雪山新游客服务中心项目充电基础设施的投资
建设,包括所有外部接入配电设施(从变电站至新游客服务中心各建设场地的10kV 架空线
路、10kV电缆线路及管网、环网开关柜、箱式变压器、0.4kV电缆线路及管网等)及充电基
础设施(根据采购人实际需要的建设规模和数量建设)的全额投资建设。其中,本期项目建
设规模为一是拟在项目5号地块建成720kW柔性智能充电堆一座,配置直流充电快充终端6
桩12枪,80kW 单枪直流一体机充电桩9台9枪,总功率1440kW 的公共充电设施,用以解
决玉龙雪山公交大巴车及旅游大巴车辆充电问题二是建设直流侧总装机容量为106.4kW的
充电桩停车棚和卫生间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安装光伏瓦组件用以解决双碳卫生间光伏
瓦建设。
磋商范围投资合作方式采用成交供应商负责全额投资本期项目外部接入配电设施(包含与
供电部门就专线建设及负荷接入的申请和洽谈)及充电设施(根据采购人实际需要的建设规
模和数量及时响应和建设);采购人负责做好现场秩序维护、地面卫生清洁及车辆安全通行
管理。双方通过充电服务费收益分成的方式开展投资合作;
合作期限:10年;
服务要求满足现行国家、地方、行业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满足采购人的相关管理制度
要求。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玫府采购法)第
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
文件;
(2)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3)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没有“失信被执行人”记
录、“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没有“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记录、“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
除外)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提
供承诺函。
(4)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5)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3年1月至今任意连
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依法
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6)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
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磋商申请。
(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
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8月26日至2024年08月30日,每天上午 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
时间至17: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800
元,售后不退(报名方式:现场购买)。
获取磋商文件时,提供资料如下: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以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
件加盖鲜章(未授权除外):3.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鲜章(未授权除外):生.
营业执照(加盖鲜章)。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0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丽江谦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丽江市古城区束河街道雪山中路山湖居小区10栋)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9月0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丽江谦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丽江市古城区束河街道雪山中路山湖居小区10栋)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采购人及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请各供应商在递
交磋商响应文件前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信息,因供应商不留意网站公告,导致后果由其自
行负责,采购人及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2.本项目的招标代理费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支付,费用参照国家计委计
价【2002】1980 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及发改办【2003】857号以成交价为
计算基数进行计算。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丽江市玉龙雪山景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丽江市玉龙纳西族自治县白沙镇木都村委会东文1号
联系人:杨城文
联系电话:137088234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丽江谦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丽江市古城区束河街道雪山中路山湖居小区10栋
联系人:李泉花
联系电话:17787413947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丽江市玉龙雪山景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丽江市玉龙纳西族自治县白沙镇木都村委会东文1号
联系人:杨诚文
电 话:1370882341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丽江谦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丽江市束河街道雪山中路山湖居小区10栋
联系人: 李泉花
电 话: 17787413947
电子邮件: 2953448195@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二 (盖章)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