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龙游经济开发区高端智造区块配套提升-余大垅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程
金额
1459.61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6/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212-330825-04-01-820683
预算金额1459.61万元
招标公司龙游县模环乡人民政府
招标联系人陈裕
招标代理机构衢州兴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先生1530570008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18
公告正文
龙游经济开发区高端智造区块配套提升-余大垅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程
LYSG2023-112-09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游经济开发区高端智造区块配套提升-余大垅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程已经由龙游县发展和改革局备案赋码,投资项目统一代码为:2212-330825-04-01-820683。建设资金: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招标人为龙游县模环乡人民政府,委托代理机构为衢州兴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址:龙游县模环乡凤基坤村余大垅自然村。
2.2项目概况:本次招标主要建设内容(1)东南侧现有混凝土道路白改黑;(2)村内道路新建沥青路面;(3)运动区域节点建设;(4)中心池塘景观节点建设;(5)停车场建设;(6)村内绿化提升改造;(7)院墙改造;(8)公共卫生间建设;(9)给排水系统建设;(10)亮化系统建设;(11)弱电落地等内容,具体内容以批准的初步设计为准。
2.3项目投资:本项目审定概算价1459.6195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工程费最高限价) 1291.6097万元;设计费按照建安工程费的2.5%计取;项目管理费按照建安工程费的1.5%计取。
2.4招标范围:龙游经济开发区高端智造区块配套提升-余大垅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程采用 EPC 总承包发包模式,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编制,设备采购、运输、验收保管、安装,工程施工及保修等与项目有关的所有建设和服务。
2.5本项目公开已经完成的初步设计,详见附件。
2.6质量要求:
2.6.1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技术标准、设计规范及施工图设计深度的要求(满足合同签订时最新设计标准)。
2.6.2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2.6.3工程所有物资(设备)采购质量标准:符合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及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2.7计划总工期:18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工期)。
2.7.1设计要求:设计要求从发出中标通知书起15日历天内完成所有施工图的设计并完成图纸审查。
2.7.2施工要求:从现场签发开工令起180日历天内工程竣工验收完成,直至通过联合验收,并完成工程竣工备案、档案移交并办理完毕所有相关工作内容,整体移交。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必须满足以下设计和施工资质要求;
3.1.1设计满足以下资质“(1)”或“(2)或(3)”:
(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具有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1.2施工资质:
(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1.3拟派人员要求:
(1)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项目负责人) 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或施工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总承包项目经理 (项目负责人)为建造师的须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拟派。
(2)施工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或风景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管理办法(试行)》及浙政发【2021】5号文件规定。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或施工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拟派。
★在建工程的认定及变更证明:
①对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总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下同】“有在建工程”的认定标准:
在建合同工程的时间界定:在建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以下情形视为“有在建工程”:
a、合同协议书尚未签订的,中标通知书中载明的项目经理;
b、合同协议书已经签订,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
c、项目经理发生更换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附有本条第②款证明材料的,以现任项目经理视为有“在建工程”;未附证明材料的,则仍然以更换前的项目经理视为有“在建工程”。
②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办理更换后,投标时需提供的资料:
a、项目业主同意更换证明原件扫描件;
b、原项目经理有建设主管部门的,应提供建设主管部门同意更换的证明或网上变更信息原件扫描件。
设计负责人:具有风景园林高级工程师或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拟派。
项目组人员配备要求表(最低配备要求)
(5)企业及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无正在公示的不良行为(不良行为记录指被各级行政主管部门记录并公示的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行为,未被记录不良行为的上述行为不作为认定依据。
3.2申请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因串通投标等行为被立案调查的,谢绝参与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组成联合体作为一家投标人参加投标除外),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如组成联合体形式投标,必须有一家设计单位与一家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联合体牵头方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鼓励与营业执照注册地为龙游县内的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
4.招标方式
公开,电子招投标,不见面开标方式。
5.招标文件资料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获取。
5.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
5.3潜在投标人登录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理投标人信息入库(衢州市级交易平台市场主体信息库,下同)备案事宜。
5.3.1未办理企业信息入库的投标人,根据显示界面提示免费注册,填写、上传相关主体信息,带“*”号的必填,填好后“提交”。 投标企业同时可申领招投标企业CA证书及电子签章。经人工形式审查后公示三天,自动入库。具体操作可参考衢州市企业入库操作手册(投标人)。
5.3.2 CA办理:
(1)中国联通衢州CA办理流程(龙游与衢州市本级的联通CA通用):请到当地营业厅办理,办理流程详见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中《关于CA数字证书办理的通知》。
(2)天谷CA在线办理流程:投标人注册登录系统后点击左侧“天谷CA在线办理”,根据系统操作手册以及流程说明在线申请办理,联系电话:0570-3899008,15762980753。
5.3.3 投标工具
投标工具有以下三家:擎洲、品茗、招天下,投标人可自行选择。其中擎洲投标工具请选择擎洲投标工具(衢州版)(注:擎洲软件生成组价请使用:广联达擎洲云计价平台:GCCP6.0)
擎洲公司联系方式,徐工,0570-8757622,客服电话,4000166166;
品茗公司联系方式,许工,15157078007;
招天下公司联系方式,400-0571-337。
5.4潜在投标人可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确定参加投标的企业可凭本单位CA数字证书登录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按照操作手册在对应模块下载领取。
5.5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通过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书面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本项目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投标保证金专户信息如下:
6.1.1账户名称: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龙游县分中心;
6.1.2开户银行:浙江龙游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1.3账 号:按系统随机分配账号。
6.2缴纳截止时间: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7日15时00分00秒,以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确认到账为准(因各银行系统到账时间不同,请提前交纳,否则后果自负)。
6.3缴纳方式
6.3.1投标人登录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业务办理”--“缴纳保证金”模块:
6.3.2缴纳方式之一(按项目在线支付):投标人通过网银(电汇)方式,从经系统备案的银行基本账户汇出,一次性足额缴纳。
6.3.3缴纳方式之二(联保资金支付):联保资金小于项目投标保证金时,按系统提示,从经系统备案的银行基本账户汇出,一次性足额补交差额。
申请联保资金请咨询市招投标协会秘书处,联系电话0570-8757610。
6.3.4缴纳方式之三(电子保函):使用电子保函方式缴纳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规则(试行)》。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次性提供不低于招标要求的投标保证金金额的担保,否则视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以电子保函实际获得时间为准。投标人使用电子保函所遇一切相关问题及相关纠纷,均由投标人与保函出具机构之间自行解决,监管办及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软件公司联系电话:05703899008。
6.4投标人如有违反法律法规、招标文件和其他相关规定,作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处理(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出现不予退还情形的,招标人告知龙游县监管办登记后,保证金不再退还给投标人。保函出具机构收到《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通知单》后5个工作日内将投标保证金担保赔偿款汇入县监管办投标保证金专户。
备注:重新招标项目,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仍需按上述规定要求重新递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7月18日09时30分 。
7.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7.3开标平台: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2023年6月25日
[A330825000221001001]龙游经济开发区高端智造区块配套提升-余大垅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程.QZZF
招标文件正文.doc
LYSG2023-112-09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游经济开发区高端智造区块配套提升-余大垅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程已经由龙游县发展和改革局备案赋码,投资项目统一代码为:2212-330825-04-01-820683。建设资金: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招标人为龙游县模环乡人民政府,委托代理机构为衢州兴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址:龙游县模环乡凤基坤村余大垅自然村。
2.2项目概况:本次招标主要建设内容(1)东南侧现有混凝土道路白改黑;(2)村内道路新建沥青路面;(3)运动区域节点建设;(4)中心池塘景观节点建设;(5)停车场建设;(6)村内绿化提升改造;(7)院墙改造;(8)公共卫生间建设;(9)给排水系统建设;(10)亮化系统建设;(11)弱电落地等内容,具体内容以批准的初步设计为准。
2.3项目投资:本项目审定概算价1459.6195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工程费最高限价) 1291.6097万元;设计费按照建安工程费的2.5%计取;项目管理费按照建安工程费的1.5%计取。
2.4招标范围:龙游经济开发区高端智造区块配套提升-余大垅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程采用 EPC 总承包发包模式,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编制,设备采购、运输、验收保管、安装,工程施工及保修等与项目有关的所有建设和服务。
2.5本项目公开已经完成的初步设计,详见附件。
2.6质量要求:
2.6.1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技术标准、设计规范及施工图设计深度的要求(满足合同签订时最新设计标准)。
2.6.2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2.6.3工程所有物资(设备)采购质量标准:符合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及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2.7计划总工期:18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工期)。
2.7.1设计要求:设计要求从发出中标通知书起15日历天内完成所有施工图的设计并完成图纸审查。
2.7.2施工要求:从现场签发开工令起180日历天内工程竣工验收完成,直至通过联合验收,并完成工程竣工备案、档案移交并办理完毕所有相关工作内容,整体移交。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必须满足以下设计和施工资质要求;
3.1.1设计满足以下资质“(1)”或“(2)或(3)”:
(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具有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1.2施工资质:
(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1.3拟派人员要求:
(1)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项目负责人) 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或施工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总承包项目经理 (项目负责人)为建造师的须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拟派。
(2)施工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或风景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管理办法(试行)》及浙政发【2021】5号文件规定。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或施工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拟派。
★在建工程的认定及变更证明:
①对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总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下同】“有在建工程”的认定标准:
在建合同工程的时间界定:在建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以下情形视为“有在建工程”:
a、合同协议书尚未签订的,中标通知书中载明的项目经理;
b、合同协议书已经签订,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
c、项目经理发生更换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附有本条第②款证明材料的,以现任项目经理视为有“在建工程”;未附证明材料的,则仍然以更换前的项目经理视为有“在建工程”。
②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办理更换后,投标时需提供的资料:
a、项目业主同意更换证明原件扫描件;
b、原项目经理有建设主管部门的,应提供建设主管部门同意更换的证明或网上变更信息原件扫描件。
设计负责人:具有风景园林高级工程师或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拟派。
项目组人员配备要求表(最低配备要求)
序号 | 岗位 | 配备人数 | 资格要求 | 到位时间要求 |
一 | 工程总承包 项目经理 | 1 | 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总承包项目经理 (项目负责人)为建造师的须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 全过程 |
二 | 设计专职人员 | 5 | / | / |
1 | 设计负责人 | 1 | 风景园林高级工程师或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 | 按项目进度或业主要求,各阶段需由各专业设计人员全程驻场服务 |
2 | 建筑设计人员 | 1 | 注册贰级及以上建筑师或注册贰级及以上结构工程师。 | |
3 | 结构设计人员 | 1 | 注册二级及以上结构工程师 | |
4 | 电气设计人员 | 1 | 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 | |
5 | 市政绿化景观 及给排水设计人员 | 1 | 中级或以上工程师。 | |
三 | 施工专职人员 | 5 | / | 全过程 |
1 | 施工负责人 | 1 | 国家注册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 | |
2 | 技术负责人 | 1 | 市政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 |
3 | 施工员 | 1 | 具有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 | |
4 | 安全员 | 1 | 具有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 |
5 | 质量员 | 1 | 具有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 | |
四 | 采购负责人 | 1 | 具有相关材料、设备采购经验 | 按项目进度 或业主要求 |
五 | 造价工程师 | 1 | 具有国家注册二级及以上注册造价工程师 | 按项目进度 或业主要求 |
注:以上岗位人员除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可以兼任其余人员不可兼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须提供2023年2月份至投标截止前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提供有二维码的网上下载件或有社保单位加盖公章的扫描件,社保缴纳证明按住建部“建市【2015】20号”文件,分公司缴纳的社会保险可以予以认定[包括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负责制)予以认定]。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程的补充通知》(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及实际情况,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无法提供所在单位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可以提供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和所在企业劳动合同佐证,均予认可)。并提供以上岗位人员对应的注册执业资格或职称或上岗证原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签章附后,如采用联合体投标的,项目组成机构中人员须在联合体约定分工的单位中拟派。 |
(5)企业及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无正在公示的不良行为(不良行为记录指被各级行政主管部门记录并公示的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行为,未被记录不良行为的上述行为不作为认定依据。
3.2申请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因串通投标等行为被立案调查的,谢绝参与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组成联合体作为一家投标人参加投标除外),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如组成联合体形式投标,必须有一家设计单位与一家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联合体牵头方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鼓励与营业执照注册地为龙游县内的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
4.招标方式
公开,电子招投标,不见面开标方式。
5.招标文件资料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获取。
5.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
5.3潜在投标人登录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理投标人信息入库(衢州市级交易平台市场主体信息库,下同)备案事宜。
5.3.1未办理企业信息入库的投标人,根据显示界面提示免费注册,填写、上传相关主体信息,带“*”号的必填,填好后“提交”。 投标企业同时可申领招投标企业CA证书及电子签章。经人工形式审查后公示三天,自动入库。具体操作可参考衢州市企业入库操作手册(投标人)。
5.3.2 CA办理:
(1)中国联通衢州CA办理流程(龙游与衢州市本级的联通CA通用):请到当地营业厅办理,办理流程详见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中《关于CA数字证书办理的通知》。
(2)天谷CA在线办理流程:投标人注册登录系统后点击左侧“天谷CA在线办理”,根据系统操作手册以及流程说明在线申请办理,联系电话:0570-3899008,15762980753。
5.3.3 投标工具
投标工具有以下三家:擎洲、品茗、招天下,投标人可自行选择。其中擎洲投标工具请选择擎洲投标工具(衢州版)(注:擎洲软件生成组价请使用:广联达擎洲云计价平台:GCCP6.0)
擎洲公司联系方式,徐工,0570-8757622,客服电话,4000166166;
品茗公司联系方式,许工,15157078007;
招天下公司联系方式,400-0571-337。
5.4潜在投标人可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确定参加投标的企业可凭本单位CA数字证书登录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按照操作手册在对应模块下载领取。
5.5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通过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书面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本项目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投标保证金专户信息如下:
6.1.1账户名称: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龙游县分中心;
6.1.2开户银行:浙江龙游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1.3账 号:按系统随机分配账号。
6.2缴纳截止时间: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7日15时00分00秒,以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确认到账为准(因各银行系统到账时间不同,请提前交纳,否则后果自负)。
6.3缴纳方式
6.3.1投标人登录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业务办理”--“缴纳保证金”模块:
6.3.2缴纳方式之一(按项目在线支付):投标人通过网银(电汇)方式,从经系统备案的银行基本账户汇出,一次性足额缴纳。
6.3.3缴纳方式之二(联保资金支付):联保资金小于项目投标保证金时,按系统提示,从经系统备案的银行基本账户汇出,一次性足额补交差额。
申请联保资金请咨询市招投标协会秘书处,联系电话0570-8757610。
6.3.4缴纳方式之三(电子保函):使用电子保函方式缴纳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规则(试行)》。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次性提供不低于招标要求的投标保证金金额的担保,否则视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以电子保函实际获得时间为准。投标人使用电子保函所遇一切相关问题及相关纠纷,均由投标人与保函出具机构之间自行解决,监管办及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软件公司联系电话:05703899008。
6.4投标人如有违反法律法规、招标文件和其他相关规定,作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处理(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出现不予退还情形的,招标人告知龙游县监管办登记后,保证金不再退还给投标人。保函出具机构收到《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通知单》后5个工作日内将投标保证金担保赔偿款汇入县监管办投标保证金专户。
备注:重新招标项目,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仍需按上述规定要求重新递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7月18日09时30分 。
7.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7.3开标平台: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龙游县模环乡人民政府 |
地址:龙游县经济开发区金星大道18-12号、18-13号 |
联系人:陈裕 |
电话: 19858047656 |
招标代理机构:衢州兴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浙江省衢州市龙游县龙洲街道广信大厦701 |
联系人:陈先生 |
电话:15305700086 |
电子邮箱:464909015@qq.com |
县监管办联系人:魏女士 |
联系电话:0570-7266270 |
2023年6月25日
[A330825000221001001]龙游经济开发区高端智造区块配套提升-余大垅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程.QZZF
招标文件正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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