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黄骅港大宗散货物流园区矿石混配贸易中心项目(填海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4/11/2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2018年第4号)和《海洋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现将“黄骅港大宗散货物流园区矿石混配贸易中心项目(填海工程)”向公众公告以下信息: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黄骅港大宗散货物流园区矿石混配贸易中心项目(填海工程)
项目性质:新建
工程概况:黄骅港大宗散货物流园区矿石混配贸易中心项目位于黄骅港散货港区大宗干散货码头作业区后方、南疏港一路以南规划的仓储物流区。本项目主要开展矿石混配和矿石精选生产作业。其中,矿石混配设计年生产能力为1600万吨,矿石精选设计年处理能力730万吨。
本项目用海面积为46.9133公顷,用海类型为港口用海,用海方式为建设填海造地,项目用海不占用自然岸线。本项目位于沧州渤海新区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区,涉及1个未确权利用的历史遗留问题调查图斑(图斑编号:130991-0031-E),该图斑已列入河北省围填海遗留问题清单报送至自然资源部进行备案。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环评工作程序:接受委托→资料收集,影响因素分析,环境现状调查、监测→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环境影响预测→综合评价分析→编制环评报告书→评审→修改报告书→报批。
主要工作内容为:对项目所在区域周边环境进行现场踏勘,调查、分析环境现状;分析项目的主要污染因素;预测项目建成后对周围环境产生的主要污染,并提出切实可行的污染防治措施;同时在项目报告书编写过程中通过网媒、纸媒等方式进行公众参与,征求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三、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沧州港口领航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河北省沧州市渤海新区港务大厦0701室
联系人:于乐海
联系方式:18830728231
电子邮箱:1065646891@qq.com
四、承担环评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大连九星海洋环保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鲁迅路88号
联系人:孙静
联系方式:0411-82953393
五、公众意见表网络连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1、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2、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向建设单位反馈意;
3、公示时间为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黄骅港大宗散货物流园区矿石混配贸易中心项目(填海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沧州港口领航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0日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黄骅港大宗散货物流园区矿石混配贸易中心项目(填海工程)
项目性质:新建
工程概况:黄骅港大宗散货物流园区矿石混配贸易中心项目位于黄骅港散货港区大宗干散货码头作业区后方、南疏港一路以南规划的仓储物流区。本项目主要开展矿石混配和矿石精选生产作业。其中,矿石混配设计年生产能力为1600万吨,矿石精选设计年处理能力730万吨。
本项目用海面积为46.9133公顷,用海类型为港口用海,用海方式为建设填海造地,项目用海不占用自然岸线。本项目位于沧州渤海新区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区,涉及1个未确权利用的历史遗留问题调查图斑(图斑编号:130991-0031-E),该图斑已列入河北省围填海遗留问题清单报送至自然资源部进行备案。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环评工作程序:接受委托→资料收集,影响因素分析,环境现状调查、监测→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环境影响预测→综合评价分析→编制环评报告书→评审→修改报告书→报批。
主要工作内容为:对项目所在区域周边环境进行现场踏勘,调查、分析环境现状;分析项目的主要污染因素;预测项目建成后对周围环境产生的主要污染,并提出切实可行的污染防治措施;同时在项目报告书编写过程中通过网媒、纸媒等方式进行公众参与,征求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三、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沧州港口领航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河北省沧州市渤海新区港务大厦0701室
联系人:于乐海
联系方式:18830728231
电子邮箱:1065646891@qq.com
四、承担环评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大连九星海洋环保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鲁迅路88号
联系人:孙静
联系方式:0411-82953393
五、公众意见表网络连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1、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2、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向建设单位反馈意;
3、公示时间为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黄骅港大宗散货物流园区矿石混配贸易中心项目(填海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沧州港口领航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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