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3-210321-00138
预算金额35万元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20
公告正文
   (台安县高力房镇卫生院外挂式医用电梯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台安县高力房镇卫生院外挂式医用电梯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9月20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0321-00138
项目名称:台安县高力房镇卫生院外挂式医用电梯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50,000.00
最高限价(元):350,000
采购需求:查看
台安县高力房镇卫生院
购置外挂式医用电梯
一、交货时间
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完成安装调试使其正常运行。
  交货地点
台安县高力房镇卫生院
二、支付方式
   验收合格并提供发票后付款
三、技术参数与配置
1、技术参数
1
电梯型号
外挂式无机房医用电梯
2
台数
1台
3
载重(kg)
1600
4
层站门
3/3/3
5
速度
1.0m/s
6
开门方式
中分门
7
开门尺寸(宽X高)(mm)
1100×2100
8
轿厢尺寸(宽X深X高)(mm)
1400×2400×2400
9
井道尺寸(宽X深)(mm)
2550×2800
10
地坑要求(深)(mm)
1800
11
顶层要求(高)(mm)
4600
12
动力电源
380v
13
轿厢配置要求
三面镜面蚀刻,10.1寸一体操作盘,无障碍功能
14
轿门要求
镜面蚀刻
15
厅门
层层发纹不锈钢厅门
16
电梯验收配置要求
停电应急平层功能,物联网功能,按新检验标准—TSG T7001-2023《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生产。

注:本项目楼层高及工程量可能存在偏差,施工以实际发生为准,报价时需充分考虑此因素。另本项目所涉及相关安装所需其他费用,采购单位不再另外追加任何费用
2、电梯基本配置要求
1
全集选功能
25
开关门按钮操作
2
安全回路保护
26
到站自动开门功能
3
开门区保护
27
关门故障自动保护
4
泊梯服务
28
消防返回功能
5
本层顺向外呼按钮开门
29
检修操纵运行功能
6
端站强制换速
30
外呼蜂鸣器提醒司机功能
7
自动返基站
31
满载自动直驶功能
8
消防运行
32
掉电数据保存功能
9
有无司机操作选择功能
33
层楼显示任意设置功能
10
司机操作直驶运行功能(VIP服务)
34
零速信号鉴定功能
11
超载报警保护
35
故障报警
12
微机自检保护
36
特定层服务功能
13
自动校正功能
37
自动休机熄灯省电功能
14
自动换速减速设定功能
38
故障存储功能
15
门光幕保护功能
39
检修两种速度运行功能
16
长中短楼层运行速度执行功能
40
门锁安全保护
17
防止恶作剧捣乱功能
41
缓冲器安全保护
18
自学习井道数据功能
42
限速器超速保护
19
上位机(PC)监视功能
43
供电电源断错相保护
20
直接停靠功能
44
接触器不释放保护
21
到站钟
45
轿厢警铃按钮
22
曳引机防堵转功能
46
应急照明装置
23
运行速度减速距离等显示功能
47
上行超速保护功能
24
运行中门锁断开安全保护功能
48
五方对讲
注:无机房所需布线:线材、线管及铺设工程由供应商负责,采购单位不再另加任何费用。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完成安装调试等合同内容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对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相关扶持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执行对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相关扶持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 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无需提供证明文件,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核实)。以及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 2.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电梯生产厂家(A级资质)或其授权代理商(具有电梯安装改造维修B及以上资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12日 08时30分至2023年09月14日 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9月20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3年09月20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应自行学习电子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此类问题。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已加密的电子备份文件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13591237471@163.com),电子邮件中须注明项目名称、包组编号,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时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则视为响应无效。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3、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开标时,供应商自行准备投标解密所需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以及CA认证等设备,供应商对响应文件进行网络电子解密应在30分钟内完成。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台安县高力房镇卫生院
地  址: 高力房镇高菲街73号
联系方式: 0412-46211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台安县财政事务中心(台安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台安县繁荣北街44号
联系方式: 0412-4948008
邮箱地址: zf08010623@163.com
开户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安县支行
账户名称: 台安县财政事务中心(台安县政府采购中心)
账号: 921006010054208888000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苏先生
电  话: 0412-4948008
评分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关联计划 附件: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