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金谷采石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扩界勘探服务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X-CG-GK-2024516
二、项目名称:泾县金谷采石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扩界勘探服务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地质勘查中心安徽总队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红枫路9号中瑞科研楼B座
中标金额:柒拾捌万壹仟捌佰元整(781800.00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柒拾捌万壹仟捌佰元整(781800.00元)
评审总得分:94.80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泾县金谷采石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扩界勘探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地形测绘、地质测量、钻探、岩矿测试、其它地质工作、工地建筑等。 服务要求:满足招标文件所有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签订合同后,90个日历天内完成勘探工作,提交成果报告并经评审通过。 服务标准:满足招标文件所有服务标准。 |
五、评审专家名单:翟春阳、陈尚云、朱玉安、章招兴、郝光华(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按收费标准[中标价100万元以下部分(包括100万元)按1.5%收取,100万元至500万元部分(包括500万元)按0.8%收取]的74%计费。
2、金额为:8678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安徽东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泾县稼祥南路170号、泾县财富鑫城B4栋119-120号,联系电话:0563-5120507、18756346222。也可在宣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泾县财政局(地址:泾县泾川镇桃花潭西路296号、电话:0563-5123062)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泾县稼祥南路170号
联系方式:0563-51205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东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泾县财富鑫城B4栋119-120号
联系方式:187563462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郝先生、王先生
电话:0563-5120507、18756346222
十、附件
1、招标文件:招标文件.pdf
2、主要标的信息:主要标的信息.pdf
附件信息:
招标文件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