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鹤壁市中丹低碳供热试点城市建设技术服务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4/11/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890万元
招标公司鹤壁市城市管理局
招标联系人孟先生0392-3338203
招标代理机构建友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女士0392-3278788
中标公司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信息 | ||||||||||||||||
1.项目名称:鹤壁市中丹低碳供热试点城市建设技术服务项目 | ||||||||||||||||
2.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 ||||||||||||||||
鹤壁市-中丹低碳供热试点城市建设技术服务支撑项目,主要开展“城市低碳供热路线图研究、城市供热设备设施更新路径研究、创新先进低碳供热技术试点应用、试点城市建设日常技术支撑”等4项工作;试点城市建设期间,组织召开2次“低碳规划”“系统运行及行业管理”等方面的经验交流会,并在“供热技术引进、技术指导服务、技术试点应用、试点成果输出”等方面的,提供高质量技术服务支撑,最终编制完成《鹤壁市低碳供热规划》,形成《鹤壁市城市低碳供热发展研究报告》《鹤壁市供热领域设施(设备)更新体检报告》等4个报告,打造“3+1”中丹供热技术融合实践样板。 | ||||||||||||||||
3.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8900000元 | ||||||||||||||||
4.单一来源原因及相关说明 | ||||||||||||||||
中国-丹麦低碳供热试点城市是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丹麦王国气候、能源和能效部,环境部,内政和住房部关于绿色、清洁、高能效区域供热领域交流合作的关键内容,是中丹双方开展低碳供热路线图及先进低碳供热路径联合研究,检验低碳供热合作成效的重要实践基础,得到了中国和丹麦两国政府的高度重视与支持。经过多次磋商,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确定了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研院”)为中方唯一具体执行单位,并与丹麦能源署签订了专项合作协议。 中丹低碳供热试点城市作为低碳供热国际合作领域的第一次尝试,项目实施兼顾科技创新和试点实践,需要全程把控先进技术引进及本土应用,通过引进丹麦先进供热规划工具、设施设备、技术管理经验,根据鹤壁市的具体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和优化,切实了解和掌握低碳供热技术核心,项目建设的前瞻性、技术性、专业性较强。试点城市建设过程中,通过丹麦低碳供热规划工具的引进、汉化、内嵌逻辑适配及在地域性转化试用,实践检验丹麦规划工具对我国供热系统的适宜性;开展先进低碳供热技术试点创新应用,以实际工程检验丹麦先进供热技术对我国的适宜性,通过消化吸收丹麦先进经验和试点城市应用效果,形成能够直接在我国推广应用的技术模式;开展供热设备设施更新路径研究,对鹤壁市不同热源供热系统进行研判,对主要供热设施(设备)进行效能分析,提出合理的分级评判标准;该项目专业技术强、建设周期短、质量要求高,建设任务十分繁重,需要选择具备成熟经验的高水平单位承担建设任务。同时,项目成果需在供热行业协会甚至国际场合宣传介绍,总结推广北方寒冷地区城市低碳转型经验,创新北方寒冷地区低碳供热“鹤壁模式”,需要国家级专家、权威学术机构从顶层设计、经验亮点总结、宣传渠道推荐等方面予以支撑。 此外,从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建设开始,我市与中国建研院在清洁取暖、城市供热等方面开展了深度的交流合作,该公司对城市气候条件、资源禀赋、热源分布、供热基础、取暖需求、建筑节能等情况理解透彻,为如期高质量完成试点城市建设提供重要基础和保障。 鉴于“中丹绿色、清洁、高效能区域供热合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已指定了中方唯一具体执行单位,并与丹麦能源署签订了专项合作协议。同时,中丹低碳试点城市前瞻性、技术性、专业性较强,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本项目符合单一来源采购要求,故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形式采购。 | ||||||||||||||||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 ||||||||||||||||
1.名称: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 ||||||||||||||||
2.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30号 | ||||||||||||||||
三、专家论证意见(不少于三名行业技术专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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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期限 | ||||||||||||||||
2024年11月08日17时29分 至 2024年11月15日17时29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五、异议反馈时限 | ||||||||||||||||
2024年11月08日17时29分 至 2024年11月15日17时29分 | ||||||||||||||||
六、其他需要公示内容 | ||||||||||||||||
1、本次单一来源采购征求意见公示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示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2、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请于异议反馈时限内以书面意见(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反馈至招标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并同时抄送鹤壁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 ||||||||||||||||
七、联系方式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鹤壁市城市管理局 | ||||||||||||||||
地址:鹤壁市淇滨区九州路91号 | ||||||||||||||||
联系人:孟先生 | ||||||||||||||||
联系方式:0392-3338203 | ||||||||||||||||
2.财政部门信息 | ||||||||||||||||
名称:鹤壁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 | ||||||||||||||||
地址:鹤壁市淇滨区九州路 | ||||||||||||||||
联系人:/ | ||||||||||||||||
联系方式:0392-3314516 | ||||||||||||||||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建友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 ||||||||||||||||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翠竹街1号23幢3层03号 | ||||||||||||||||
联系人:刘女士 | ||||||||||||||||
联系方式:0392-32787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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