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株洲轨道城区域供水保障管网改造工程总承包
金额
8222.84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2/11/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株发改审【2022】5号
预算金额8222.84万元
招标联系人郭健
招标代理机构正茂日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宇培0731-22331006
标书截止时间2022/12/12
投标截止时间2022/12/12
公告正文

时间:2022-11-01 16:00:30 来源:株洲
公告发布时间:2022-11-01 16:00:30

株洲轨道城区域供水保障管网改造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 株洲轨道城区域供水保障管网改造工程总承包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文名称及编号株发改审【2022】5号,项目业主为 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法人单位为株洲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包含1.先锋路(响田路-北站路)水泥管改造工程项目,2.田林路(博雅路-田心大道)给水管线改造工程项目,3.红旗北路(北站路-红港路)给水管线改造工程项目,4.人民路(红港路-公园路)水泥管改造工程项目,5.新塘路(北环大道-金桥路)给水管线工程项目,项目总投资为8222.84万元,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政府专项债和企业自筹,已落实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株洲轨道城区域供水保障管网改造工程总承包

1.2.2 建设地点:该项目位于株洲市石峰区先锋路(响田路-北站路)、田林路(博雅路-田心大道),荷塘区红旗北路(北站路-红港路)、新塘路(北环大道-金桥路),芦淞区人民路(红港路-公园路)

1.2.3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工程范围内的道路工程、给水工程及其他附属工程等;主要给水管管材选用:球墨铸铁管、TPEP防腐钢管等,其承压等级≥1.0Mpa。

(一)先锋路(响田路-北站路)水泥管改造工程:项目设计起点为响田路,终点为北站路,废除即有DN800水泥管,新敷设管线DN100~DN1200总长度约1643m(非涉铁段长度约966m,涉铁段长度约677m),以及流量计井等相关配套设施(本子项工程不含涉铁段部分,涉铁段部分由具有涉铁项目设计资质单位进行专项设计)。

(二)田林路(博雅路-田心大道)给水管线改造工程:项目设计起点为博雅路,终点为田心大道,将田林路既有DN300给水管道作为配水管,新建DN100~DN600给水管线总长度为约1812m,以及相关配套设施。

(三)红旗北路(北站路-红港路)给水管线改造工程:项目设计起点为北站路,终点为红港路,废除既有DN600水泥管,新建DN100~DN800给水管线总长度为约2567m,以及红旗桥过桥管线和流量计井等相关配套设施。

(四)人民路(红港路-公园路)水泥管改造工程:项目设计起点为红港路,终点为公园路,废除既有DN800水泥管,新建DN100~DN800给水管线总长度为约1865m,以及流量计井等相关配套设施。

(五)新塘路(北环大道-金桥路)给水管线工程:项目设计起点为北环大道,终点为金桥路新建DN100~DN800给水管线总长度约2288m,以及相关配套设施。

1.3 工期要求:本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工期为365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 30日历天,施工工期335日历天;

1.4 招标范围:①设计招标范围为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及派设计代表负责现场施工技术指导,直至配合完成整个项目的竣工验收,具体要求详见《设计任务书》;②施工招标范围为完成经招标人确认的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1.5质量要求:设计质量应满足国家现行相关设计规范及设计深度要求;施工质量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一次交验合格;

1.6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及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实行保修。

2.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 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施工资质: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和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设计资质: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市政行业(给水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和铁道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企业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企业资质

2.3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 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铁路工程专业)、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铁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等证书中的一个,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可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

2.4 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或铁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

2.5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或给排水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或铁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资格?职称;

2.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7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8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2.9 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不得参加投标

?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其中设计图纸提供可编辑的CAD版本。

2.10 其他要求: 根据(铁调[2021]160号)国铁集团关于印发《国铁集团铁路营业线施工管理办法》的通知、(广铁科信发[2021]72号)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公布《广州局集团公司地方涉铁工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本项目涉铁部分施工单位需在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办理铁路营业线施工许可手续,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详见附件4

3.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 湘建监督[2021]36号 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 2022 年11月2日至2022年12月1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zzzyjy.cn/)“工程建设—市政工程—招标/资审公告”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下载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工程建设—市政工程—答疑/补充通知”栏目上发布,通过网络下载的澄清答疑与书面澄清答疑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自行下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务必动态关注澄清答疑文件的发布情况。

投标人应自行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 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22 年12月12日9时00分。请投标人登录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本项目启动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后 30 分钟内。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本项目实施“不见面开标”,如需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及制作投标文件时使用的CA锁在开标现场解密投标文件。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或无法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评标以投标人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上发布。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731-28686070

9.其它

9.1 对于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招标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株洲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人民中路一栋7层办公楼

联 系 人:郭健

电 话:13467738878

招标代理机构: 正茂日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株洲市天元区庐山路中信庐山一号写字楼924室

联 系 人:刘宇培、刘珊珊、陈会亮

电 话: 0731-22331006

2022 11 1


附件1:

通 知

各投标人:

为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聚集,将防控措施落实到位,根据《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指南》(株公资发〔2020〕5号)、《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有序高效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株公资发〔2020〕8号)及关于印发《优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精准稳妥推进复工复产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湘发改公管〔2020〕195号)文件精神,招标公告招标工作做如下通知:

1、投标人须指派无疫情接触史、身体健康且符合防控要求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不强制要求为拟任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一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交易中心开标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身份证明、开标结果默认申明(详见附件2)及株公资发〔2020〕5号文件附件3要求的投标人承诺书(详见附件2)等资料,并对纸质投标文件密封性检查确认后即可离场

2、取消招标文件中关于投标人代表必须出席开标会的所有条款;取消开标时对投标人代表的身份验证工作。

3、各投标人按照《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指南》、《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有序高效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参加开标活动。

4、疫情防控期间,各投标人须充分考虑因体温测试、入场登记、电梯乘坐人数限制等因素影响,提前到达交易中心。


附件2:

开标结果默认申明

(招标人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本单位 (投标人名称)现参与 (项目名称)的投标。为响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减少人员聚集,本单位自愿放弃参加现场开标会议,并完全认可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的现场开标结果。

特此申明。

投标人: (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防疫期间投标人进场交易承诺书

本单位 承诺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湖南省委、省政府以及株洲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部署,遵守《关于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工作的通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要求。

本单位于 日参加 项目的开标活动。

本单位承诺在进入交易中心后做到以下几点:

1、参与开标人员配合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进行体温监测和人员信息核查登记。对于有发烧、咳嗽等症状以及不符合防控管理要求的人员,坚决不进入开标现场。

2、参加开标的人员自觉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口罩,听从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引导,并遵守交易中心场内各项规定。

3、本单位所派开标人员为:①在 (省、市)身体健康人员;②从疫区进入株洲隔离已满14天,身体健康人员。

4、本单位保证做好开标前期的各项准备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5分钟以前到达开标区域,避免因时间拖延,造成人员密集接触。

5、开评标结束后,本单位人员将迅速离场,不在公共区域内停留。

承诺人(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4:

履约承诺书

________________(招标人全称):

根据(铁调〔2021〕160号)国铁集团关于印发《国铁集团铁路营业线施工管理办法》的通知、(广铁科信发〔2021〕72号)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公布《广州局集团公司地方涉铁工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广铁施工发〔2021〕100 号)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发布《广州局集团公司铁路营业线施工管理细则》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规定,本项目涉铁部分由代建(代管)单位协助施工单位在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办理铁路营业线施工许可手续。

我司已全面熟悉上述相关文件规定,并已全面清楚办理本项目铁路营业线施工许可手续的相关要求,若我司有幸中标,我司承诺收到中标通知书15个工作日内完成办理铁路营业线施工许可手续。若因我司原因造成本项目无法按期办理完成铁路营业线施工许可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并由我司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和后果。

特此承诺!

投标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签字)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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