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铁建临海站停车场及配套工程EPC、绍兴市二环南路智慧快速路EPC、温州市域铁路S2线、嵊州市片区综合开发、杭温铁路站前四标项目钢材、水泥、型钢联合采购招标招标公告
金额
211015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1/03/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rcc-shjc-2021-13
预算金额211015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上海中心
代理联系人赵彦龙18608650752
标书截止时间2021/03/15
投标截止时间2021/03/31
公告正文

中国铁建临海站停车场及配套工程EPC、绍兴市二环南路智慧快速路EPC、温州市域铁路S2线、嵊州市片区综合开发、杭温铁路站前四标项目钢材、水泥、型钢联合采购招标

招标编号:CRCC-SHJC-2021-13

[if !supportLists]1.[endif]招标条件

1.1招标人: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临海站停车场及配套工程(一期)EPC项目经理部。业主:临海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批复文件编号:临发改投资〔2020〕116号。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政府投资。

1.2招标人: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第四分公司绍兴市二环南路智慧快速路工程EPC总承包项目经理部。业主:绍兴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工程批复文件编号:2019-330602-78-02-816878。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建设资金自筹。

1.3招标人: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温州市域铁路S2线一期工程土建SG10标段项目经理部。业主:温州市域铁路二号线项目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政府筹资及银行贷款。

1.4招标人:中铁十八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嵊州市片区综合开发第二项目经理部。业主:浙江津嵊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业主计价拨款。

1.5招标人: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杭温铁路站前工程四标项目部。业主:百盛联合杭温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百盛联合公司投资占比51%及浙江省投资占比49%。

此次招标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铁路建设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5]116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关于推行区域物资集中采购的决定》(中国铁建设物[2017]123 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临海站停车场及配套工程(一期)EPC项目,总建筑面积65798m2,其中地下室建筑面积43223m2(建筑单跨最大跨度27.6m),地上建筑面积14920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站前大道、高铁站落客平台、站前广场、停车库、客运站、公交首末站等。新建停车位2103个,其中发车位19个,大巴停车位64个,小汽车停车位2020个。项目开工日期:2020年11月1日,项目合同完工日期:2021年12月31日。

绍兴市二环南路智慧快速路工程EPC总承包项目西起规划常禧路以东,东至二环东路,线路全长6.2公里,采用“高架+地面+地道”组合形式,本项目为EPC联合体,中标金额211015万元。合同工期718天(含设计工期)。主要工程内容为:高 架桥梁一座,总长2.6公里,地道两条,总长1.76公里,分别为会稽路地道及阳明北路地道。本项目地面道路总长1.84公里。线路范围内含老桥改造及拆建共9座,其中老桥加宽及桥面改造5座,老桥拆除及新建4座,分别为龙尾巴娄桥、坡塘江桥、东江桥、东光桥、新河桥、禹陵河桥、庙下河桥、阳明北路桥、新建平水西江桥。工程范围内沿线共设置6对出入口,其中平行匝道2对,地面出入口4对,出入口平均间距约为1.1km。项目开工日期:2020年9月7日,项目合同完工日期:2022年9月5日。

温州市域铁路 S2 线一期工程土建 SG10 标招标范围为莘塍站(不含)~人民路站、折返线及温瑞大道代建段,里程范围为:DK88+843.500~DIK94+625.240,全长 5781.74m,包含三站三区间、折返线及代建段。快速路桩号 K20+273.776)。项目开工日期:2019.12.15,项目合同完工日期:2022.4.15。

嵊州丽湖大桥项目位于嵊州市丽湖片区,根据规划,丽湖片区要形成“两横两纵”的干路网结构。本项目位于现状小砩桥下游约100m处,与澄潭江基本正交。本桥工程线路全长约810m其中包含桥梁及引道。主桥为独塔斜拉桥,跨径2×106m=212m , 整幅设置,桥梁总宽度36m,索塔顺桥向采用佛手造型、横桥向为一字型;引桥为钢箱梁及预应力混凝土箱梁桥,分两幅设置。引桥设4座人行梯道,其余引道为挡墙段。项目开工日期:2021-02-28,项目合同完工日期:2022-08-31。

新建杭州至温州铁路义乌至温州段工程位于浙江省境内、长江下游南岸,呈西东走向。线路起于金华市义乌市,途径横店镇、磐安县、仙居县、止于温州市永嘉县。杭温铁路站前工程四标段线路起讫里程为:DK227+984.33~DK248+125.81和DK265+326.450~DK288+430.164,线路长度42.281km。项目包含路基工程、桥涵工程、隧道工程、轨道工程(含无砟轨道道床及精调,不含以上里程内的有砟轨道及精调),综合接地贯通地线,其他运营生产设备及建筑物,大型临时设施和过渡工程,标段内站前站后预留接口工程。项目开工日期:2019年12月31日,项目合同完工日期:2023年12月30日。

2.2 招标内容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及投标人资格要求》

2.3 招标方式

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包件号

投标人资格要求

SHJC-2021-13-GC01

①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③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长材年产10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铁、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④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2018、2019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 ⑤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2018-2019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⑥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2018年至2020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3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⑦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⑧其他要求: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在投标文件中标注代理的钢厂品牌,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本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SHJC-2021-13-SN01

①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③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年产水泥10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采用新型干法旋窑水泥生产线(预分解窑),不接受同时具备旋窑、立窑生产线的厂家; ④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2018、2019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 ⑤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2019-2020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⑥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2018年至2020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两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⑦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⑧其他要求: i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生产厂家参加投标,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 ii 卖方须按照买方标准免费提供水泥罐储存。

SHJC-2021-13-XG01

①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行业无该项的除外); ③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投标物资年产5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④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2018、2019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 ⑤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2019-2020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⑥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2018年至2020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3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⑦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⑧其他要求: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SHJC-2021-13-XG02

SHJC-2021-13-GC02

①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③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长材年产10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铁、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④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2018、2019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 ⑤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2019-2020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⑥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2018年至2020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2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⑦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⑧其他要求: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在投标文件中标注代理的钢厂品牌,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SHJC-2021-13-SN02

①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③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年产水泥10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采用新型干法旋窑水泥生产线(预分解窑),不接受同时具备旋窑、立窑生产线的厂家; ④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2018、2019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 ⑤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2019-2020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⑥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2018年至2020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2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⑦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⑧其他要求: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生产厂家参加投标,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及评标方法

本次投标人的资质审查采用资质后审的方式,评标方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评标价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中国铁建物资采购网(网址:ecm.crcc.cn)进行注册登记后,在铁建云商电子商务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crccec.com.cn)完善信息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用户中心-操作指南-数字证书办理流程)。

5.2潜在投标人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1年3月3日00:00至 2021年3月15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或账号密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包件)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用户中心-下载中心-供应商操作手册)。

5.3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4本次招标文件一包一投。

6.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与解密

6.1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1年3月31日10时00分。

网上递交地点为铁建云商电子商务平台(网址:www.crccec.com.cn),投标人须登陆该平台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2投标人须下载并安装《铁建云商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电子交易平台”-用户中心-下载中心),通过该软件编制、加密并最终生成线上投标文件递交,具体操作规程见《供应商操作手册》,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所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内解密的,后果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3各投标人在开标时使用数字证书(CA)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标书开标时无法读取、导入或解密(非平台系统原因),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6.4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2021年3月31日10时00分至10时30分。

6.5各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内登录铁建云商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ccec.com.cn)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所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的,后果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铁建云商电子商务平台(www.crccec.com.cn)、中国铁建物资采购网(http://ecm.crcc.cn/)、中铁建物资集中采购中心公众号上发布。本公告2021年3月3日至2021年3月15日有效。

8.现场勘察

本次招标不统一组织投标人勘察工地路况,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勘察,具体可与招标人联系。

[if !supportLists]9.[endif]招标人信息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临海站停车场及配套工程(一期)EPC项目经理部

地址:浙江省临海市邵家渡街道

联系人:龙黎鹏

联系方式:18672093236

招标人: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第四分公司绍兴市二环南路智慧快速路工程EPC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会稽街道阳明北路685号

联系人:陈银

联系方式:18805988931

招标人: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温州市域铁路S2线一期工程土建SG10标段项目经理部

地址:浙江省瑞安市上望街道办9楼中铁十六局项目部

联系人:刘晗

联系方式:18268805157

招标人:中铁十八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嵊州市片区综合开发第二项目经理部

地址: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鹿山街道嵊州制梁场(暂定)

联系人:赵彦龙

联系方式:18608650752

招标人: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杭温铁路站前工程四标项目部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永嘉县岩头镇

联系人:李庆

联系方式:15145342403

招标组织单位: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上海中心

地 址:上海市杨浦区逸仙路25号同济晶度大厦3楼309室

联 系 人:陆剑

电 话:15996269311

监督电话:010-51881731

邮 箱:826610988@qq.com

铁建云商电子商务平台系统技术支持

铁建云商务平台供应商注册、CA办理、招投标功能操作、开标解密等问题,技术支持联系方式:18001379961,QQ:468334953。

2021年3月1日

附表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及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号

物资名称

包件号

计量单位

包件数量

招标人

招标文件售价

投标保证金

1

钢筋

SHJC-2021-13-GC01

12000

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临海站停车场及配套工程(一期)EPC项目经理部

具体参见铁建云商招标文件领取页面

具体参见铁建云商投标保证金页面

2

水泥

SHJC-2021-13-SN01

45600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第四分公司绍兴市二环南路智慧快速路工程EPC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3

型钢

SHJC-2021-13-XG01

1124

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温州市域铁路S2线一期工程土建SG10标段项目经理部

4

型钢

SHJC-2021-13-XG02

1253

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温州市域铁路S2线一期工程土建SG10标段项目经理部

5

钢筋

SHJC-2021-13-GC02

3260

中铁十八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嵊州市片区综合开发第二项目经理部

6

水泥

SHJC-2021-13-SN02

8600

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杭温铁路站前工程四标项目部

注:本次招标物资的具体规格、交货地点、需求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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