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石泉县水利局关于石泉县2024年农村供水应急保障项目供水管材竞争性谈判公告
金额
20万元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4/04/0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石泉县2024年农村供水应急保障项目供水管材,已由石泉县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自行采购(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并满足本次竞争性谈判项目要求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政采-石泉县-2024-00124
项目名称:石泉县2024年农村供水应急保障项目供水管材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贰拾万元整(2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石泉县2024年农村供水应急保障项目供水管材):
合同包预算金额:贰拾万元整(2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贰拾万元整(200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石泉县2024年农村供水应急保障项目供水管材)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陕财办采〔2018〕23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石泉县2024年农村供水应急保障项目供水管材)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投标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非法人投标供应商参照执行);(3)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人自行出具声明书并加盖公章);(5)具有相应审批权限的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6)本项目整体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对应的所属行业为工业,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备注:投标人参加竞争性谈判报名时,需向采购人递交上述(1)~(6)项加盖鲜章的资料复印件一套。
三、获取谈判文件
时间:2024年4月3日至2024年4月8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12:00:00,下午 14: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石泉县水利局
方式:现场获取
是否收费:不收费。
四、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4月17日9:00时
2、地点:石泉县水利局四楼会议室
五、对本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石泉县水利局
地址:石泉县城关镇滨江大道东段3号
联系人:高 丹
联系方式:15909171200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石泉县水利局
2024年4月3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政采-石泉县-2024-00124
项目名称:石泉县2024年农村供水应急保障项目供水管材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贰拾万元整(2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石泉县2024年农村供水应急保障项目供水管材):
合同包预算金额:贰拾万元整(2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贰拾万元整(200000.00元)
品目 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 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塑料制品 | PE供水管材 | 1(批) | 详见 采购文件 | 200000.00 | 2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石泉县2024年农村供水应急保障项目供水管材)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陕财办采〔2018〕23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石泉县2024年农村供水应急保障项目供水管材)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投标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非法人投标供应商参照执行);(3)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人自行出具声明书并加盖公章);(5)具有相应审批权限的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6)本项目整体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对应的所属行业为工业,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备注:投标人参加竞争性谈判报名时,需向采购人递交上述(1)~(6)项加盖鲜章的资料复印件一套。
三、获取谈判文件
时间:2024年4月3日至2024年4月8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12:00:00,下午 14: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石泉县水利局
方式:现场获取
是否收费:不收费。
四、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4月17日9:00时
2、地点:石泉县水利局四楼会议室
五、对本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石泉县水利局
地址:石泉县城关镇滨江大道东段3号
联系人:高 丹
联系方式:15909171200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石泉县水利局
2024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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