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项目条件
本项目 唐山港京唐港区51号、52号散货泊位工程项目已由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采购人为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为 秦皇岛方圆港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开展 初步设计审查 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谈判。
2. 项目概况及谈判范围
2.1 项目概况:唐山港京唐港区第四港池北岸东侧建设2个30万吨级泊位及配套设施,岸线长度826米,后方陆域面积约93万平方米,项目年综合通过能力2560万吨。
2.2 谈判范围:完成本项目初步设计审查等工作。
2.3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15日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审查咨询报告初稿,30日内提交合格的初步设计文件审查咨询报告终稿。
2.4 项目地点:唐山港京唐港区。
2.5 服务标准:按照采购人要求完成初步设计审查咨询报告,符合《港口工程建设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32号)、《港口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规定》(JTS110-4-2008)、《海港总体设计规范》(JTS165-2013)等国家现行的有关设计规范、标准、规程及规定,并通过审查。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供应商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 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行政主管部门明令禁止参与投标并且目前未处于处罚期内。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3 人员要求: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工程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同时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资格;项目技术负责人、平面专业负责人、结构专业负责人、造价专业负责人、工艺专业负责人需具备高级或以上职称。
3.4 财务要求: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初步响应文件中应附2023年度经具有相应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
4. 谈判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 2024 年 9 月 11 日 9 时至 2024 年 9 月 13 日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惠招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 下载电子谈判文件。
5. 初步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初步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谈判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9 月 14 日 14 时 00 分,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 递交电子初步响应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初步响应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谈判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惠招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秦皇岛方圆港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 地 址:秦皇岛市海港区文化路60号14层
联 系 人:王洁 联 系 人:王健
电 话:0335-3092013 电 话:0335-3098154
电子邮件:wangjie6321@126.com 电子邮件:fangyuanzx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