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平公资采20231084号】平顶山市新城区水利和移民服务中心2022年(中央)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335.78万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9/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09-18
预算金额335.78万元
招标联系人李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女士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10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项目概况

平顶山市新城区水利和移民服务中心2022年(中央)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0月11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023-09-18
2、项目名称:平顶山市新城区水利和移民服务中心2022年(中央)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3,357,800.89元
最高限价:3357800.89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预留金额(元)
1 平公资采20231084号-1 第一标段 1350568.15 1350568.15 1350568.15
2 平公资采20231084号-2 第二标段 435213.65 435213.65 435213.65
3 平公资采20231084号-3 第三标段 1572019.09 1572019.09 1572019.09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项目地点:平顶山市新城区。
(2)建设内容:本次项目主要内容:滍阳镇闫口村村内道路建设、滍阳镇韩寨村排水渠修建、滍阳镇何庄村亮化、滍阳镇闫口村亮化、滍阳镇马跑泉村亮化、滍阳镇何庄村道路、滍阳镇西滍村道路及排水修建。
(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采购人约定的全部内容。
(4)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5)质量标准:合格。
(6)工 期:一标段:90日历天,二标段:60日历天,三标段:90日历天
(7)标段划分:
一标段:滍阳镇闫口村村内道路建设、滍阳镇韩寨村排水渠修建;
二标段:滍阳镇何庄村亮化、滍阳镇闫口村亮化、滍阳镇马跑泉村亮化;
三标段:滍阳镇何庄村道路、滍阳镇西滍村道路及排水修建;
6、合同履行期限:/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以下对应材料之一:1)若为中小微型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采购文件);2)若为监狱企业需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若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供应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出具书面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3.4、供应商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5、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和《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降低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制度性交易成本,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在本次招标活动中,投标人只需提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
(2).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3).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注:潜在供应商须保证投标期间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因就提供虚假资料被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不良和法律后果,包括上报主管部门(此内容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采购人有权在任何时间对其真实性进行核实(供应商对核实须配合);
3.6、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可同时参与多个标段的投标活动,但只能中其中一个标段。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资格后审。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09月26日 至 2023年10月1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
3.方式:潜在投标人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pdsggzy.com/)“交易主体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www.pdsggzy.com/fwzn/11020.jhtml
办理CA证书:http://www.pdsggzy.com/tzgg/10814.jhtml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1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3年10月11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和《关于“不见面开标系统”升级的通知》(网址:http://www.pdsggzy.com/tzgg/48949.jhtml)。
2、投标人可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在线质疑(异议)、投诉。
3、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4、监督单位:平顶山市新城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10400769496367B
联系人:焦女士 电话:0375-2667637
监督单位:平顶山市新城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75-2667158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号:11410400744073608N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平顶山市新城区水利和移民服务中心
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宏图路新城区管委会院内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0375-26679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心怡路寿丰街交叉口易元国际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方式:0375-6199555 186375506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方式:0375-6199555 18637550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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