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枢纽智能数据中心(O11-3)地块功能优化研究方案工作实施单位比选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3/06/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李女士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05
公告正文
关于枢纽智能数据中心(O11-3)地块功能优化研究方案工作实施单位比选公告
 
    我司拟对枢纽智能数据中心(O11-3)项目地块功能优化研究方案开展相关工作。本次地块功能优化研究方案工作实施单位的确定将采用公开竞争性比选方式进行。
一、 项目具体概况
1.将枢纽智能数据中心(O11-3)地块用地性质由轨道交通用地兼容公共交通场站用地(S2S41)修改为科研用地兼容公共交通场站用地(A35S41),面积0.74公顷,容积率由4.0调减为1.5(公共交通场站建筑规模不计入容积率)。
2.研究此地块轨道交通性质取消的可行性,提出配套公交首末站开口与建筑方案开口的协调布局方案。
3.分析该项目所在街区单元中相关公共服务配套设施的布局情况,对接分区规划对该地块的相关要求。
二、资格要求及评选标准
1、比选申请人应具备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
2、(1)竞选报价(20%),20分:
有效竞选报价中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竞选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竞选报价得分=(竞选基准价/竞选报价)×价格权重×100。
(2)商务部分(80%),80分
 2014年1月1日以来(规范发布时间范围内均可),竞选人主编过国家、省、直辖市级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规定编写的得10分,未提供不得分,本项最多得10分。
2014年1月1日以来(规范发布时间范围内均可),竞选人主编过国家、省、直辖市级的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标准的得10分,未提供不得分,本项最多得10分。
2014年1月1日以来,竞选人每获得一个全国城乡(市)规划类奖项的得10分,最多不超过30分。
2014年1月1日起至竞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竞选人承接过公交站场地块调规类(控规修改、规划修改、控规调整研究等)类似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10分,最多得30分。
三、比选文件的递交
(一)递交比选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23年 7月5日14 时30 分,地点为重庆市北部新区梧桐路6号交通开投大厦1107办公室。
(二)比选时间: 2023年 7月5日14 时35分
(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规定密封的比选文件将不予受理。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重庆城市综合交通枢纽(集团)有限公司 (www.cqjtsn.com)和重庆枢纽公众号上发布。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重庆城市综合交通枢纽(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北部新区泰山大道中段梧桐路6号交通开投大厦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13983752622       023-88602679
 
附件:1.重庆城市综合交通枢纽(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枢纽智能数据中心(O11-3)地块功能优化研究方案工作实施单位比选文件邀请函点击下载
2.合同模版点击下载
2023年6 月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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