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合同编号:隆文旅广体合同〔2019〕15号
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采购人(全称):隆回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迪士普科技有限公司(乙方)
隆回县农村广播村村响共建设完成1个县级播控中心,26个乡镇广播站,557个村级广播室,共有7800多个喇叭。在2018年12月完成建设任务并通过竣工验收后,由于新村委会的新建以及改扩建,目前有421个行政村村村响主机设备需要移动到新村委会。原桃洪、雨山、石门三个乡镇在所有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并通过竣工验收后,由于区域划分调整,三个乡镇合并为两个街道办事处。合并后,新的乡镇播控平台主机房设在县城,在保留原石门、雨山、桃洪镇三个发射平台的同时,需在原桃洪镇另外加装一套乡镇发射平台,覆盖划分出去的区域,满足覆盖要求。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原桃洪、石门的乡镇平台主机设备需移动到新机房。
为保障村村响的长期稳定运行,发挥村村响政策宣传以及应急广播的功能,做到长期响、优质响;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通过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乙方获得甲方的供应方资格,按照原采购招标文书,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 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隆回县农村广播村村响移机调试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隆回财采计[2019]0128
(3)项目内容: 421个行政村的主机移位到新村部,所有喇叭重新布局安装,移机后的调试;原桃洪、雨山、石门三个乡镇平台的调整,新增花门街道办事处一套乡镇平台设备,桃花坪街道办事处和花门街道办事处所有村级平台和终端喇叭的调试。所有原产品质保按原签订的合同条款执行,新增的产品质保一年。
2.合同金额
单村移机金额为:2000元整,大写:贰仟元整。目前共有421个行政村需移机,共需金额:842000元整,大写:捌拾肆万贰仟元整。具体金额按照实际移机数量结算。
原桃洪、雨山、石门三个乡镇的调整费用为:252800元整,大写:贰拾伍万贰仟捌佰元整。
两项合计总费用为:1094800元整,大写:壹佰零玖万肆仟捌佰元整。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起始日期:2019年11月20日,完成日期:2019年12月31日。总日历天数:40天。
地点:隆回县需移机的所有村(居)、乡镇(街道)。
方式:按照合同约定的服务、货物、质量、期限等履行义务。
4.付款方式
乙方施工队伍进场后,预付乙方20万元;单村移机全部完成后,支付乙方60万元;三个乡镇的调整,新增一套平台安装好,所有平台和终端号角全部调试好后支付乙方20万元。乙方凭开具的正式发票,甲方在7个工作日之内支付给乙方。所有单村移机费用以及乡镇合并调整费用的余款9.48万元待甲方组织验收合格后,乙方凭开具的正式发票,甲方在7个工作日之内支付给乙方。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提请仲裁 ■ 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甲方指定一名专人负责与各乡镇(街道)的联系、协调工作(如统计各乡镇上报的故障问题,统筹安排乙方的维护任务等),给乙方营造一个便利的施工维护环境。
(2)甲方负责组织协助乙方对乡镇使用村村响设备人员的技术培训,加强村村响运行管理,减少因人为原因引起的设备故障。
(3)为了保证工期的顺利进行,甲方在移机安排上尽量以乡镇为单位安排移机。
乙方责任:
(1)在本合同正式签订后,乙方需在一周内完成人员组织及后勤保障,确保移机工作的进行。
(2)在移机过程中因农网改造引起的终端喇叭断电,由乙方负责重新移位调试。
(3)在移机过程中发现该行政村因人为剪线、戳掉接收终端天线等人为损坏的设备,乙方要负责维护好。
(4)在移机过程中,设备丢失、完全损坏无法维修以及无维修价值的设备,需按原村村响合同中设备单价由甲方另行购买,乙方负责安装。
(5)乙方须服从甲方的移机安排调遣。
(6)乙方负责其派出的所有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并承担所有移机、调试过程中的安全责任。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时生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五份,采购人执三份,供应商执两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19 年 11月21日
合同订立地点:隆回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三楼会议室
甲方:(公章)乙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张娟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公司名称:湖南迪士普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香樟路支行
帐号: 8111601012600025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