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铁大桥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铁路项目砂石加工场生产、运输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4/09/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mbec5-z-2024-ssjgys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牛天志1827920539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中铁大桥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铁路项目砂石加工场 生产、运输招标公告 采购编号:MBEC5-Z-2024 -SSJGYS 中铁大桥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为满足铁路项目砂石加工场生产、运输任务需要,现拟就铁路项目砂石加工场生产、运输进行招标,兹邀请 合格的供应商(以下简称投标人)前来报名参加招标活动。 1.招标内容 1.1包件 包件1:铁路项目砂石加工场生产 1.1.1包件号:SCYS-01 1.1.2项目名称:砂石加工场生产。 1.1.3砂石加工场预计产量:碎石5~10mm、10~20mm、(可能有16-31.5mm)约为120万吨,机制砂71万吨,砂石合计191万吨。A组填料 约42万吨,AB组料约180万吨(可能需要进行生产)。以上产量均为预计产量,具体产量以实际生产为准。 1.1.4供应范围:五公司文山铁路项目混凝土搅拌站等。 1.1.5砂石加工场概况: 1)地理位置:砂石加工场位于云南省文山市瓦白冲村(文山东高速出口西侧),选址于文蒙铁路DK24+100线址左侧,正南向150米的小山 包处,紧邻文山站场区域,与文蒙铁路1标1号搅拌站相距500米内。 2)规模大小:砂石加工场拟建设面积约6232m2,整体形状如高帮鞋状。破碎筛分设备额定生产能力为500吨/小时。 3)产品规格:包括中粗砂、5-10mm碎石、10-20mm碎石、(可能有16-31.5mm碎石)、石粉等,用于混凝土及填料土施工。混凝土标号涵 盖C25、C35、C40、C50等。 1.1.6主要生产设备及场地情况:详见第五章设备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要求。 1.1.7结算及付款方式: 1)投标人在每月20号前将结算办理申请和验工计价结算资料交至招标人,招标人应在7日内对投标人所报的验工计价结算资料审核完毕,投 标人如对该次审核结果有异议,应在接到审核结果后的3日内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据此进行书面、现场核实,经招标人核实后的结果为 最终结果。若投标人在本款约定的期限内未提出书面异议,审核结果即视为被投标人确认,并作为当期最终计量结果和结算依据。 2)招标人在每月结算时扣除当期结算款(不含增值税)的20%作为农民工工资专项保证金,存入招标人设立的专项账户,合同终止后,除招标 人代为拨付的民工工资以外,其余无息退回投标人。 3)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结算总价款的3%作为劳务质量保证金,经双方验收合格且保修期满后,待发包人返还招标人质保金,扣除投标 人原因造成的整修、赔偿(含材料在内的全部费用),且投标人已全部履行完质保义务后,招标人将余额支付投标人(不计息)。 4)每期结算款在结算后15日内支付,支付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当期结算金额的80%;合同工程竣工验收且签订合同封账协议后30日内付至90%, 60日内支付到结算总额的97%剩余部分为质保金,质保金的返还时间按第3条约定执行。 5)最终结算:投标人已完成本合同的全部工作任务并经招标人验收合格后30日内,或者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双方或者单方的原因致使合同解除 的,自合同解除之日起日内,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交最终验工计价结算资料,同时提交本工作内容的原始记录,招标人在7日内审核完毕。若投标 人对审核结果无异议,则将结算提交招标人法人单位进行审核,并以招标人法人单位审核结果为最终验工计价;若有异议,则按第第2条款的程序 办理。 6)合同封账:最终结算无异议后,双方办理封账手续,签订封账协议。若投标人未按本合同第5条约定的期限上报最终结算单及相关资料,则以 招标人单方计算或核定的数量作为最终数量办理结算,并进行封账。 1.2包件 包件2:铁路项目砂石料运输 1.2.1包件号:SCYS-02 1.2.2项目名称:砂石料运输。 1.2.3砂石料预计运量:191万吨(石粉、废土、级配碎石工程量未定)。以上运量仅供参考,具体以项目实际运输为准。 1.2.4产品交付运输概况: 1.运输路线、距离及数量 1)砂石加工场至1号搅拌站,线路长约0.5公里,运输数量31万吨; 2)砂石加工场至2号搅拌站,线路长约19公里,运输数量79万吨; 3)砂石加工场至3号搅拌站,线路长约36公里,运输数量81万吨; (以上运距和运输数量仅供参考,实际以现场实地考察和项目实际运输为准)。 1.2.5各搅拌站地理位置:1号站由2条180线组成,位于文山市砚文高速文山东出口西侧约1公里附近,线址DK24+150附近;2号站由2条180 线+1条120线组成,位于文山市马塘镇干塘子村东南侧600米附近,线址DK35+500附近;3号站由2条180线组成,位于文山市薄竹镇幕龙新村西 侧300米附近,线址DK52+241附近。 1.2.6主要运输情况:详见第五章设备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要求。 1.2.7付款方式:每月27日前办理上月结算,投标人提供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结算完毕后招标人向投标人最高可支付当次结算额的75%,双方办理完最终结算手续并签订《封账协议》,且投标人已向招标人提供全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招标人在收到发票30日内支付到合同结算总额 的90%,剩余10%在设备退租后两年内无息支付给投标人。 1.3结算方式:按工程量结算。 1.4采购单位:中铁大桥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1.5签约单位:中铁大桥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或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五工程分公司文蒙铁路项目经理部。 2..招标公告发布和招标文件获取 2.1 招标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于2024年09月14日09:00时至2024年09月20日09:00时在中铁鲁班商务网(http://www.crecgec.com/)上发布。 2.2 对招标公告的响应:凡是有意愿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需在2024年09月20日09:00时前登录中铁鲁班商务网(http://www.crecgec.com /)供应商操作端口对本公告做出响应。具体步骤为;登录网站上的--“供方交易系统登录”--点击“采购信息”--在“采购名称”中点击采购项目--点击相 应“包件编号”--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点击“提交”-- “响应”,无响应者视为放弃此次投标。 2.3 招标文件获取:注册、响应后,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9月14日09:00时至2024年09月20日09:00时,通过中铁鲁班商务网(http://www.crecgec.com/)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本次招标不出售标书,中标人缴纳约定的中标服务费。 注:潜在投标人完成上述程序后,方可在中铁鲁班商务网(www.crecgec.com)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投标人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后,应在中 铁鲁班商务网(www.crecgec.com)上完成“响应、澄清提问(如有)、澄清补遗确认(如有)、报价、上传标书 响应、澄清提问(如有)、澄清补遗确认(如有)、报价、上传标书”等后续投标步骤。 2.4 提出疑问:投标人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后,若有需澄清的问题,必须以书面形式签字盖章后,于2024年09月21日09:00时前将澄清提问的 扫描件上传至中铁鲁班商务网,过时将不再受理。 2.5 澄清补遗:对2024年09月21日09:00时前潜在投标人提交的所有问题,统一答复将于2024年09月21日17:00时前在中铁鲁班商务网(w ww.crecgec.com--澄清补遗)上公布(答复包括对需澄清问题的解释,不包括问题的来源),潜在投标人应于2024年09月21日18:00时前确认,逾期不确认者,视为已收到并知悉澄清补遗内容。 3.合格投标人资质条件 3.1 包件 包件1砂石加工场 砂石加工场生产 生产: 3.1.1 投标人必须具有建筑劳务分包资质,且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齐全有效并在中铁大桥局集团公司注册。并需在“中铁鲁班 商务网(www.crecgec.com)”进行注册。 3.1.2 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 3.1.3 有完成铁路项目砂石破碎加工或砂石施工类似业绩的优先。 3.1.4 投标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仲裁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仲裁的案件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工程造成重大影响。3.1.5 投标人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3.1.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1.7 现场勘探联系人:张梦雄15270271863。 料运输:3.2 包件 包件2砂石 砂石料运输 3.2.1 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订立合同权利,具备道路运输许可证。必须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 低于1000万元。 3.2.2 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被接管、财产被冻结、破产等状态,须提供近2年内的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或税务机关认定的汇算清缴所得税申报表(税务机关的印章清晰)等资料,财务状况良好。 3.2.3 投标人必须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不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内,不在中国中铁 限制交易期内,且3年内在中国中铁及所属单位的采购活动中无较大不良行为。 3.2.4 投标人必须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供应设备符合有关规范、规定及使用要求,并且有足够的资源和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且需列明拟 投入本项目的车辆名称、型号规格、生产厂家、出厂日期等信息。 3.2.5 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安全管控、经营管理的相应资格和能力,投标人须具备道路运输许可证、运输车辆出厂合格证和车辆年检合格证明,具备车辆行驶证及操作人员操作证。 3.2.6 具有3年及以上的运输管理业绩,中国中铁及中铁大桥局范围内相关业绩的优先提供;在铁路项目内相关业绩也可以优先提供。 3.2.7 投标人必须具有砂石运输方面的业绩,具有良好的运行经验,近3年在生产经营中未发生重大的质量、安全问题和相关经济纠纷问题。3.2.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申请。投标人要在“中铁鲁班商务网(www.crecgec.com)”进行注册。 特别说明:有关联关系的公司不得同时参与包件1、包件、包件2的投标。 4 .投标文件的递交与上传 4.1 线上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须于2024年09月26日09:00时前将电子版投标文件上传至中铁鲁班商务网,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的投标 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线上投标文件格式为PDF,名称为“****公司(投标人名称)***砂石加工场生产、运输投标文件”,禁止以单页PDF上传,投标文件中应该签字、盖章的地方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且加盖单位公章。 4.2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形式: 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4.3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形式: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每包件¥2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或电汇(银行保函请于中标通知书发布后一周内开具生效,有效时间60天。“银行保函”仅限于国有银行或国有控 股银行提供的见索即付的独立保函。银行保函应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格式开具,招标人不接受增加招标人义务、责任的有条件保函)。 账户:中铁大桥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商银行九江金鸡坡支行 账号:1507007329221860227 行号:102424010217 注:履约保证金应当从中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否则视为履约保证金无效。如若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故拒绝签订合同或者签订合同后拒绝 履行的,签约单位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 5.4 中标服务费: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缴纳中标金额的0.03%作为中标服务费,中标费请汇至以下账号。 账户:中铁大桥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商银行九江金鸡坡支行 账号:1507007329221860227 行号:102424010217 5.开标时间和地点 5.1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26日上午09:00。 5.2 开标地点:中铁鲁班商务网开标大厅,届时请竞谈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 5.3 开标注意事项:投标人务必注意中铁鲁班网报价单位为元,如有报价单位错误或文件上传有遗漏的,招标人有权要求各投标人进行澄清后 进行比选。 6..招标人 招标人及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铁大桥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九江市浔阳区白水湖路20号中铁大桥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牛天志 联 系 电 话:18279205397 电 子 邮 箱:63557613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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