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中小学生作业本政府采购项目中标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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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相关情况:
1.
项目名称:
霍邱县中小学生作业本政府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HQCGZX-2018079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7月4日 5.采购日期:2018年7月25日 二.中标候选人名称:安徽华新印务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万春路17号 中标金额:单价合计4.55元整 主要标的:
三、评标小组名单:何征强、蔡艳杰、马连珍、金绍兵、任步涛、阮宜杰、彭慧亮 四、采购人名称:霍邱县人民政府教育局 地 址:霍邱县城关镇 联系人:田女士 0564-6081068 五、集中采购机构名称:霍邱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霍邱县政务服务中心A区五楼 联系人: 李先生 联系电话:0564-6080751 六、政府采购监管部门:霍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霍邱县政务服务中心A区四楼 公告期限:自2018年7月25日至2018年8月2日 若投标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霍邱县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 七、质疑提出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出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供应商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出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附: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http://gks.mof.gov.cn/redianzhuanti/zhengfucaigouguanli/201802/t20180201_2804589.html
霍邱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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