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东洲区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项目(一期)EPC总承包监理服务(项目编号:FSZJ-2020-012)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1月5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SZJ-2020-012
项目名称:东洲区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项目(一期)EPC总承包监理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273345元
最高限价:2273345元
采购需求:东洲区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项目(一期)EPC总承包监理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单位资质等级: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2)总监理工程师资质等级: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3)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近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4)投标单位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0月16日至2020年10月23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8:30至11:30,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抚顺市正佳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方式:网上领取
售价:0元/本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11月5日9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单位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拟投入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注册总监理工程师证复印件、职称证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4、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到抚顺市正佳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抚顺市东洲区城乡管理局
地址:抚顺市东洲区
联系方式:024-547860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抚顺市正佳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抚顺市顺城区抚顺城东路3号楼门市(幸福城二期)
联系方式:024-57900555
邮箱地址:fszjzb@126.com
开户行: 抚顺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幸福城支行
账户名称: 抚顺市正佳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0193 2000 0130 0000 2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洋
电 话:024-57900555
抚顺市正佳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