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9-08 15:57:43]
裕溪口道路改造工程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WH15CG2022FW7205(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FS34020720220204号)
二、项目名称:裕溪口道路改造工程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芜湖丽园园林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清水街道万春大道
中标金额:3822523.88元
是否中小微企业中标:是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裕溪口道路改造工程
施工范围: 对裕溪口境内原破损坑洼路面面层进行破碎、清除,修复原混凝土板块,面层铺设沥青混凝土。
施工工期:180个日历天
项目经理:冯刚
执业证书信息:皖234131558509
五、评审专家名单:
卫晓玉、雷薇宁、邝元伟
六、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中标金额计算(计算公式:中标价高于100万,则代理费=100 万元×1.2% +(中标价-100万元)×0.48%;)
收费金额:25548元
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 其他补充事宜
(一)中标供应商业绩:无
(二)否决投标单位及原因:无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四)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芜湖市鸠江区裕溪口街道办事处
地 址:裕溪口街道后街6号
联系方式:邝元伟0553-5111224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太湖西路18号国华大厦六楼
联系方式:田赛赛13605533413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赛赛
电 话:13605533413
十、 附件
1、采购文件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
3、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下载: 裕溪口道路改造工程招标人推荐表.pdf 裕溪口道路改造工程招标人推荐表.pdf
附件下载: 裕溪口道路改造工程谈判专家推荐论证纪要.pdf 裕溪口道路改造工程谈判专家推荐论证纪要.pdf
附件下载: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裕溪口道路改造工程项目竞争性邀请函 | 裕溪口道路改造工程项目竞争性邀请函 | 裕溪口道路改造工程项目竞争性邀请函 | 裕溪口道路改造工程项目竞争性邀请函 | 裕溪口道路改造工程项目竞争性邀请函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编号:WH15CG2022FW7205(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FS34020720220204 | 1、项目编号:WH15CG2022FW7205(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FS34020720220204 | 1、项目编号:WH15CG2022FW7205(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FS34020720220204 | 1、项目编号:WH15CG2022FW7205(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FS34020720220204 | |
号) | 号) | 号) | 号) | 号) |
2、项目名称:裕溪口道路改造工程(本项目投标文件须为电子文件) | 2、项目名称:裕溪口道路改造工程(本项目投标文件须为电子文件) | 2、项目名称:裕溪口道路改造工程(本项目投标文件须为电子文件) | 2、项目名称:裕溪口道路改造工程(本项目投标文件须为电子文件) | 2、项目名称:裕溪口道路改造工程(本项目投标文件须为电子文件) |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 |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 |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 |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 |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 |
4、预算金额(万元):399.010844 | 4、预算金额(万元):399.010844 | 4、预算金额(万元):399.010844 | 4、预算金额(万元):399.010844 | 4、预算金额(万元):399.010844 |
5、最高限价(万元):399.010844 | 5、最高限价(万元):399.010844 | 5、最高限价(万元):399.010844 | 5、最高限价(万元):399.010844 | 5、最高限价(万元):399.010844 |
6、采购需求:对裕溪口境内原破损坑洼路面面层进行破碎、清除,修复原混 | 6、采购需求:对裕溪口境内原破损坑洼路面面层进行破碎、清除,修复原混 | 6、采购需求:对裕溪口境内原破损坑洼路面面层进行破碎、清除,修复原混 | 6、采购需求:对裕溪口境内原破损坑洼路面面层进行破碎、清除,修复原混 | |
凝土板块,面层铺设沥青混凝土。 | 凝土板块,面层铺设沥青混凝土。 | 凝土板块,面层铺设沥青混凝土。 | 凝土板块,面层铺设沥青混凝土。 | 凝土板块,面层铺设沥青混凝土。 |
7、合同履行期限:180个日历天 | 7、合同履行期限:180个日历天 | 7、合同履行期限:180个日历天 | 7、合同履行期限:180个日历天 | 7、合同履行期限:180个日历天 |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投标人资格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投标人资格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投标人资格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投标人资格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投标人资格 |
声明书) | 声明书) | 声明书) | 声明书) | 声明书)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2.1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 | ■2.1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 | ■2.1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 | ■2.1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 | ■2.1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 |
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 | 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 | 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 | 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 | 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 |
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 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 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 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 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3.1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特定行业项 | 3.1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特定行业项 | 3.1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特定行业项 | 3.1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特定行业项 | 3.1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特定行业项 | 3.1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特定行业项 |
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 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 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 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 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 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
3.2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 | 3.2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 | 3.2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 | 3.2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 | 3.2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 | 3.2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 |
人。 | 人。 | 人。 | 人。 | 人。 | 人。 |
3.3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 | 3.3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 | 3.3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 | 3.3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 | 3.3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 | 3.3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 |
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时间:2022年9月3日至2022年9月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 | 时间:2022年9月3日至2022年9月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 | 时间:2022年9月3日至2022年9月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 | 时间:2022年9月3日至2022年9月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 | 时间:2022年9月3日至2022年9月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 | 时间:2022年9月3日至2022年9月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 |
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 地点: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 地点: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 地点: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 地点: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 地点: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
方式:凡受邀请参加投标者,无需投标报名,请于获取时间内登录芜湖市公共 | 方式:凡受邀请参加投标者,无需投标报名,请于获取时间内登录芜湖市公共 | 方式:凡受邀请参加投标者,无需投标报名,请于获取时间内登录芜湖市公共 | 方式:凡受邀请参加投标者,无需投标报名,请于获取时间内登录芜湖市公共 | 方式:凡受邀请参加投标者,无需投标报名,请于获取时间内登录芜湖市公共 | |
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系统下载谈判文件。 | 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系统下载谈判文件。 | 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系统下载谈判文件。 | 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系统下载谈判文件。 | 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系统下载谈判文件。 | 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系统下载谈判文件。 |
售价:获取谈判文件不收取任何费用。 | 售价:获取谈判文件不收取任何费用。 | 售价:获取谈判文件不收取任何费用。 | 售价:获取谈判文件不收取任何费用。 | 售价:获取谈判文件不收取任何费用。 | 售价:获取谈判文件不收取任何费用。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9月8日9点15分(北京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9月8日9点15分(北京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9月8日9点15分(北京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9月8日9点15分(北京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9月8日9点15分(北京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9月8日9点15分(北京时间) |
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 | 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 | 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 | 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 | 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 | |
件。 | 件。 | 件。 | 件。 | 件。 | 件。 |
五、开启 | 五、开启 | 五、开启 | 五、开启 | 五、开启 | 五、开启 |
时间:2022年9月8日9点15分(北京时间) | 时间:2022年9月8日9点15分(北京时间) | 时间:2022年9月8日9点15分(北京时间) | 时间:2022年9月8日9点15分(北京时间) | 时间:2022年9月8日9点15分(北京时间) | 时间:2022年9月8日9点15分(北京时间) |
地点: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详见开标区电子显示屏) | 地点: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详见开标区电子显示屏) | 地点: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详见开标区电子显示屏) | 地点: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详见开标区电子显示屏) | 地点: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详见开标区电子显示屏) | 地点: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详见开标区电子显示屏) |
六、公告期限 | 六、公告期限 | 六、公告期限 | 六、公告期限 | 六、公告期限 | 六、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1.资金来源:□省级财政资金□市本级财政资金 | ■县区级财政资 | ||||||||
金□自筹资金 | 金□自筹资金 | 金□自筹资金 | 金□自筹资金 | 金□自筹资金 | 金□自筹资金 | 金□自筹资金 | 金□自筹资金 | ||
□其他(请说明资金来源及比例): | □其他(请说明资金来源及比例): | □其他(请说明资金来源及比例): | □其他(请说明资金来源及比例): | □其他(请说明资金来源及比例): | □其他(请说明资金来源及比例): | □其他(请说明资金来源及比例): | □其他(请说明资金来源及比例): | □其他(请说明资金来源及比例): | □其他(请说明资金来源及比例): |
2.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 2.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 2.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 2.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 2.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 2.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 2.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 2.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 2.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 2.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
3.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技术咨询电话:0553-3121801 | 3.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技术咨询电话:0553-3121801 | 3.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技术咨询电话:0553-3121801 | 3.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技术咨询电话:0553-3121801 | 3.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技术咨询电话:0553-3121801 | 3.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技术咨询电话:0553-3121801 | 3.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技术咨询电话:0553-3121801 | 3.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技术咨询电话:0553-3121801 | 3.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技术咨询电话:0553-3121801 | 3.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技术咨询电话:0553-3121801 |
4.其他事项说明 | 4.其他事项说明 | 4.其他事项说明 | 4.其他事项说明 | 4.其他事项说明 | 4.其他事项说明 | 4.其他事项说明 | 4.其他事项说明 | 4.其他事项说明 | 4.其他事项说明 |
4.1本项目只接受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已审核通过的会员获取谈 | 4.1本项目只接受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已审核通过的会员获取谈 | 4.1本项目只接受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已审核通过的会员获取谈 | 4.1本项目只接受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已审核通过的会员获取谈 | 4.1本项目只接受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已审核通过的会员获取谈 | 4.1本项目只接受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已审核通过的会员获取谈 | 4.1本项目只接受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已审核通过的会员获取谈 | 4.1本项目只接受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已审核通过的会员获取谈 | 4.1本项目只接受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已审核通过的会员获取谈 | |
判文件,会员通过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交易系统获取谈判文件, | 判文件,会员通过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交易系统获取谈判文件, | 判文件,会员通过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交易系统获取谈判文件, | 判文件,会员通过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交易系统获取谈判文件, | 判文件,会员通过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交易系统获取谈判文件, | 判文件,会员通过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交易系统获取谈判文件, | 判文件,会员通过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交易系统获取谈判文件, | 判文件,会员通过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交易系统获取谈判文件, | 判文件,会员通过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交易系统获取谈判文件, | 判文件,会员通过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交易系统获取谈判文件, |
未入库的潜在供应商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具体详见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未入库的潜在供应商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具体详见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未入库的潜在供应商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具体详见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未入库的潜在供应商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具体详见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未入库的潜在供应商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具体详见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未入库的潜在供应商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具体详见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未入库的潜在供应商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具体详见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未入库的潜在供应商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具体详见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未入库的潜在供应商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具体详见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未入库的潜在供应商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具体详见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站发布的主体库注册办理指南)。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获取谈判文件, | 站发布的主体库注册办理指南)。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获取谈判文件, | 站发布的主体库注册办理指南)。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获取谈判文件, | 站发布的主体库注册办理指南)。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获取谈判文件, | 站发布的主体库注册办理指南)。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获取谈判文件, | |||||
责任自负。 | 责任自负。 | 责任自负。 | 责任自负。 | 责任自负。 | 责任自负。 | 责任自负。 | 责任自负。 | 责任自负。 | 责任自负。 |
(1)潜在供应商须登录芜湖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查阅招标文件。登录前须持 | (1)潜在供应商须登录芜湖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查阅招标文件。登录前须持 | (1)潜在供应商须登录芜湖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查阅招标文件。登录前须持 | (1)潜在供应商须登录芜湖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查阅招标文件。登录前须持 | (1)潜在供应商须登录芜湖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查阅招标文件。登录前须持 | (1)潜在供应商须登录芜湖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查阅招标文件。登录前须持 | (1)潜在供应商须登录芜湖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查阅招标文件。登录前须持 | (1)潜在供应商须登录芜湖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查阅招标文件。登录前须持 | (1)潜在供应商须登录芜湖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查阅招标文件。登录前须持 | |
有与芜湖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 | 有与芜湖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 | 有与芜湖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 | 有与芜湖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 | 有与芜湖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 | 有与芜湖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 | 有与芜湖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 | 有与芜湖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 | 有与芜湖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 | 有与芜湖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 |
业务办事指南(市中心及分中心)办事指南。 | 业务办事指南(市中心及分中心)办事指南。 | 业务办事指南(市中心及分中心)办事指南。 | 业务办事指南(市中心及分中心)办事指南。 | 业务办事指南(市中心及分中心)办事指南。 | 业务办事指南(市中心及分中心)办事指南。 | 业务办事指南(市中心及分中心)办事指南。 | 业务办事指南(市中心及分中心)办事指南。 | 业务办事指南(市中心及分中心)办事指南。 | 业务办事指南(市中心及分中心)办事指南。 |
(2)潜在供应商完成投标信息填写后方可进行招标文件下载。 | (2)潜在供应商完成投标信息填写后方可进行招标文件下载。 | (2)潜在供应商完成投标信息填写后方可进行招标文件下载。 | (2)潜在供应商完成投标信息填写后方可进行招标文件下载。 | (2)潜在供应商完成投标信息填写后方可进行招标文件下载。 | (2)潜在供应商完成投标信息填写后方可进行招标文件下载。 | (2)潜在供应商完成投标信息填写后方可进行招标文件下载。 | (2)潜在供应商完成投标信息填写后方可进行招标文件下载。 | (2)潜在供应商完成投标信息填写后方可进行招标文件下载。 | (2)潜在供应商完成投标信息填写后方可进行招标文件下载。 |
4.2信用标: | 4.2信用标: | 4.2信用标: | 4.2信用标: | 4.2信用标: | 4.2信用标: | 4.2信用标: | 4.2信用标: | 4.2信用标: | 4.2信用标: |
■本项目未启用信用标(信用标得分一律为基本分)。 | ■本项目未启用信用标(信用标得分一律为基本分)。 | ■本项目未启用信用标(信用标得分一律为基本分)。 | ■本项目未启用信用标(信用标得分一律为基本分)。 | ■本项目未启用信用标(信用标得分一律为基本分)。 | ■本项目未启用信用标(信用标得分一律为基本分)。 | ■本项目未启用信用标(信用标得分一律为基本分)。 | ■本项目未启用信用标(信用标得分一律为基本分)。 | ■本项目未启用信用标(信用标得分一律为基本分)。 | ■本项目未启用信用标(信用标得分一律为基本分)。 |
□本项目启用信用标(信用标评审计分依据为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评价信息 | □本项目启用信用标(信用标评审计分依据为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评价信息 | □本项目启用信用标(信用标评审计分依据为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评价信息 | □本项目启用信用标(信用标评审计分依据为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评价信息 | □本项目启用信用标(信用标评审计分依据为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评价信息 | □本项目启用信用标(信用标评审计分依据为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评价信息 | □本项目启用信用标(信用标评审计分依据为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评价信息 | □本项目启用信用标(信用标评审计分依据为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评价信息 | □本项目启用信用标(信用标评审计分依据为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评价信息 | |
系统获取分数)。 | 系统获取分数)。 | 系统获取分数)。 | 系统获取分数)。 | 系统获取分数)。 | 系统获取分数)。 | 系统获取分数)。 | 系统获取分数)。 | 系统获取分数)。 | 系统获取分数)。 |
4.3代理服务费: | 4.3代理服务费: | 4.3代理服务费: | 4.3代理服务费: | 4.3代理服务费: | 4.3代理服务费: | 4.3代理服务费: | 4.3代理服务费: | 4.3代理服务费: | 4.3代理服务费: |
(1)支付方:□采购人;■成交供应商。 | (1)支付方:□采购人;■成交供应商。 | (1)支付方:□采购人;■成交供应商。 | (1)支付方:□采购人;■成交供应商。 | (1)支付方:□采购人;■成交供应商。 | (1)支付方:□采购人;■成交供应商。 | (1)支付方:□采购人;■成交供应商。 | (1)支付方:□采购人;■成交供应商。 | (1)支付方:□采购人;■成交供应商。 | (1)支付方:□采购人;■成交供应商。 |
万元×1.2%+(中标价-100万元)×0.48%;(2)如中标价100万元以下,则代 | 万元×1.2%+(中标价-100万元)×0.48%;(2)如中标价100万元以下,则代 |
理服务费=中标价×1.2%;(3)如代理服务费计算低于3000元的按3000元支付。 | 理服务费=中标价×1.2%;(3)如代理服务费计算低于3000元的按3000元支付。 |
4.4预付款 | 4.4预付款 |
本项目按芜湖市关于推行政府采购预付款工作的规定,预付款比例为0%。 | 本项目按芜湖市关于推行政府采购预付款工作的规定,预付款比例为0%。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芜湖市鸠江区裕溪口街道办事处 | 名称:芜湖市鸠江区裕溪口街道办事处 |
地址:裕溪口街道后街6号 | 地址:裕溪口街道后街6号 |
联系方式:邝元伟0553-5111224 | 联系方式:邝元伟0553-5111224 |
2.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2.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名称: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名称: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太湖西路18号国华大厦六楼 |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太湖西路18号国华大厦六楼 |
联系方式:王健、田赛赛17730111147、13605533413 | 联系方式:王健、田赛赛17730111147、13605533413 |
3.项目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王健、田赛赛 | 项目联系人:王健、田赛赛 |
电话:17730111147、13605533413 | 电话:17730111147、13605533413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 | 采购人 | 芜湖市鸠江区裕溪口街道办事处 |
2 | 代理机构 | 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3 | 项目名称 | 裕溪口道路改造工程 |
4 | 建设地点 | 芜湖市鸠江区裕溪口 |
出资比例 | 100% | |
5 |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 (■政府性、□国有企业、□其他)资金,已落实。 |
进度款支付 | 本项目无预付款,经招标人审查,付至合同价的80%,办理完结算并经审计确认后,付至审计价的97%,余款3%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待保修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无息)。 | |
分包 | ■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分包金额要求: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 | |
6 | 招标范围 | (具体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和工程量清单) |
7 | 计划工期 | 180个日历天。 |
8 | 质量要求 | 合格 |
9 | 供应商资质条件 | 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资格后审 |
10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 |
11 | 异议及答复 | 供应商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提出异议,可以在线递交到系统(http://whsggzy.wuhu.gov.cn),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按有关规定给予答复。 |
12 | 构成采购文件的其他材料 | 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发布的相关澄清、补充文件。 |
13 | 采购文件澄清发布的媒介 | 采购文件的澄清将在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hsggzy.wuhu.gov.cn)发布,供应商应自行下载。 |
14 | 采购文件修改发布的媒介 | 采购文件的修改将在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hsggzy.wuhu.gov.cn)发布,供应商应自行下载。 |
15 | 响应有效期 |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后56天。 |
16 | 备选方案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方案■不允许□允许 |
17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的指定位置加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 |
18 | 响应文件份数和递交 | 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电子响应文件(电子招标相关要求附后)须通过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是指供应商使用系统完成响应文件的上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响应文件视为逾期送达。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项目无技术标,响应文件仅包括商务标。2.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提供三份纸质响应文件给采购人,纸质响应文件应由“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直接打印成册,与电子响应文件应保持一致。3.本项目技术标要求:无技术标 |
19 | 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地点 |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递交响应文件地点: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使用系统完成上传电子版响应文件。 |
20 |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和时间、地点 | 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 |
21 | 评审委员会的组建 | 评审委员会构成:由采购人依法组建评审专家确定方式:从依法组建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22 | 二次报价 | 本项目投标供应商在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后,需保持电话畅通,网络正常,在收到谈判小组二次报价邀请后,十五分钟之内填写报价内容并加盖电子印章提交,若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二次报价视为退出谈判。供应商操作手册详见http://whsggzy.wuhu.gov.cn/whggzyjy/bszn/003004/20220811/6f273903-bb00-45eb-b107-f7068d200e77.html |
22 | 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担保) | 1.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否;■是:合同金额的2%。(说明:①适用《政府采购法》的政府采购工程施工项目可以继续收取履约保证金。)2.履约保证金的形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保险/(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形式,由采购人根据实际 |
需求自行选择是否填写。以担保函、保险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受益人和收取单位须为采购人)3.履约保证金账户(市中心交易项目提供以下账户供中标供应商选择,各县中心交易项目按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新增保证金账户有关事项的通知》执行)3.1开户单位: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芜湖南湖路支行;账号:11018010210005878772441683.2开户单位: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芜湖分行营业部;账号:17974654244100001 | ||
履约保证金提交及退付 | 具体要求详见《芜湖市招标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管理规定》(公管〔2021〕2号) | |
23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23.1 | 成交供应商谈话 | 重点工程项目中标结果公告后,5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与成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特别授权的企业其他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进行诚信履约事项的面谈。详见《芜湖市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约谈制度》(县域项目按各县规定执行) |
23.2 | 竣工结算依据 |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是否在采购文件中载明或者在合同中约定以审计结果作为竣工结算的依据□否■是 |
23.3 | 对供应商的其他要求 | 23.3.1、供应商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被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1)被列入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信用专栏”中“行政处罚”(在一定期限内禁止参加依法进行的招标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且在行政处罚期限内)(http://whsggzy.wuhu.gov.cn/xyzl/020002/subpage.html)(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已在芜湖市各级政府投资、建设地点在芜湖市行政区域内且进入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的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以中标公告为准),且该工程项目尚未竣工的;(注:投标人拟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芜湖市各级政府投资、建设地点在芜湖市行政区域内且进入芜湖 |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的建设工程项目中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但尚未被确定为中标人的,可以在本项目中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6)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上推180天内,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芜湖市各级政府投资、建设地点在芜湖市行政区域内且进入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的建设工程项目履约过程中发生过项目负责人变更的(查询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jyxx/005001/about-gc.html)(如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发生本条所指的变更已超出180日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负责人变更后的《施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证明材料,变更时间以《施工许可证》发放时间为准)。 | ||
23.3.2、供应商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1)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且在列入期内的;(2)自开标之日上推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3)被行业主管部门限制参加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投标,且在限制期限内的;(4)拟委任项目负责人已在芜湖市各级政府投资、建设地点在芜湖市行政区域内且进入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的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以中标公告为准),且该工程项目尚未竣工的;(5)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移出的;(6)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有效期限内的;(7)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被税务机关公布,且在公布期内的。 | ||
23.4 | 供应商澄清 | 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以便评审委员会联系澄清,如遇电话无法接通视为供应商放弃澄清。 |
23.5 | 是否邀请供应商到现场 | □否,本项目不邀请供应商参加开标会,由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按规定开标。■是,具体要求:采购人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参加,如参加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
23.6 | 税金 | 1、本项目采取增值税计算方法,计算时采用一般计税方法。税率为9%。2、成交供应商应按有关规定在项目所在地就地预缴增值税。 |
23.7 | 投标报价 | 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不可竞争项目清单与计价表、税金计价表中“计算基础”按采购文件第十章响应文件格式中报价表格式给定公式计算。 |
序号 | 单位名称 | 相互关系 |
1 | ||
2 | ||
… |
第十条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施工单位须及时核定实际应付的农民工工资;第四条第三款约定的比例额度与实际不符的,建设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须及时修订相应的合同条款,并向建设和人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第十一条农民工工资支付实行按月公示制度。施工现场设置农民工工资支付公示专栏,在支付后公示支付明细,公示期不少于3天。第十二条建设单位未按期支付农民工工资款的,施工单位仍须先行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施工单位有权向建设单位依法主张和维护自身权益,但不得以此作为逾期支付农民工工资的理由。第十三条建设和人社行政主管部门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银行通过互动系统实现农民工工资支付信息公开、责任明确、违规追究、工资到人。第十四条建设单位逾期支付工程款中农民工工资部分,除应承担民事法律责任外,还须依法承担被记入诚信档案、禁止承建新项目等行政法律责任。第十五条施工单位逾期支付农民工工资,人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施工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农民工加付赔偿金。第十六条施工单位逾期支付农民工工资,除应承担劳动法责任外,还须依法承担被记入诚信信息系统、禁止承接新项目等行政法律责任。第十七条农民工当月没有按月领到足额工资,应向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投诉(电话:3991329)或者向市住房城乡建委投诉(电话:2110000)。第十八条各县可参照本办法执行。第十九条本办法由市住房城乡建委、市人社局负责解释。第二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农民工工资保障制度宣传标语及温馨提示一、宣传标语(悬挂或张贴在建筑工地):1.充分发挥建设工程全过程监督管理互动信息系统作用,建立农民工工资按月足额支付制度,依法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2.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确保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3.持卡上岗,打卡考勤,依法维护农民工利益!二、温馨提示(张贴在农民工考勤机上):农民工朋友们:没有按月领到足额工资,请按下列方法向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或者市住房城乡建委投诉:1.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投诉电话:3991329。2.市住房城乡建委投诉电话:2110000或者编辑短信内容发送至:05532110000。 | 第十条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施工单位须及时核定实际应付的农民工工资;第四条第三款约定的比例额度与实际不符的,建设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须及时修订相应的合同条款,并向建设和人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第十一条农民工工资支付实行按月公示制度。施工现场设置农民工工资支付公示专栏,在支付后公示支付明细,公示期不少于3天。第十二条建设单位未按期支付农民工工资款的,施工单位仍须先行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施工单位有权向建设单位依法主张和维护自身权益,但不得以此作为逾期支付农民工工资的理由。第十三条建设和人社行政主管部门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银行通过互动系统实现农民工工资支付信息公开、责任明确、违规追究、工资到人。第十四条建设单位逾期支付工程款中农民工工资部分,除应承担民事法律责任外,还须依法承担被记入诚信档案、禁止承建新项目等行政法律责任。第十五条施工单位逾期支付农民工工资,人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施工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农民工加付赔偿金。第十六条施工单位逾期支付农民工工资,除应承担劳动法责任外,还须依法承担被记入诚信信息系统、禁止承接新项目等行政法律责任。第十七条农民工当月没有按月领到足额工资,应向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投诉(电话:3991329)或者向市住房城乡建委投诉(电话:2110000)。第十八条各县可参照本办法执行。第十九条本办法由市住房城乡建委、市人社局负责解释。第二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农民工工资保障制度宣传标语及温馨提示一、宣传标语(悬挂或张贴在建筑工地):1.充分发挥建设工程全过程监督管理互动信息系统作用,建立农民工工资按月足额支付制度,依法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2.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确保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3.持卡上岗,打卡考勤,依法维护农民工利益!二、温馨提示(张贴在农民工考勤机上):农民工朋友们:没有按月领到足额工资,请按下列方法向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或者市住房城乡建委投诉:1.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投诉电话:3991329。2.市住房城乡建委投诉电话:2110000或者编辑短信内容发送至:05532110000。 | 第十条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施工单位须及时核定实际应付的农民工工资;第四条第三款约定的比例额度与实际不符的,建设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须及时修订相应的合同条款,并向建设和人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第十一条农民工工资支付实行按月公示制度。施工现场设置农民工工资支付公示专栏,在支付后公示支付明细,公示期不少于3天。第十二条建设单位未按期支付农民工工资款的,施工单位仍须先行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施工单位有权向建设单位依法主张和维护自身权益,但不得以此作为逾期支付农民工工资的理由。第十三条建设和人社行政主管部门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银行通过互动系统实现农民工工资支付信息公开、责任明确、违规追究、工资到人。第十四条建设单位逾期支付工程款中农民工工资部分,除应承担民事法律责任外,还须依法承担被记入诚信档案、禁止承建新项目等行政法律责任。第十五条施工单位逾期支付农民工工资,人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施工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农民工加付赔偿金。第十六条施工单位逾期支付农民工工资,除应承担劳动法责任外,还须依法承担被记入诚信信息系统、禁止承接新项目等行政法律责任。第十七条农民工当月没有按月领到足额工资,应向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投诉(电话:3991329)或者向市住房城乡建委投诉(电话:2110000)。第十八条各县可参照本办法执行。第十九条本办法由市住房城乡建委、市人社局负责解释。第二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农民工工资保障制度宣传标语及温馨提示一、宣传标语(悬挂或张贴在建筑工地):1.充分发挥建设工程全过程监督管理互动信息系统作用,建立农民工工资按月足额支付制度,依法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2.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确保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3.持卡上岗,打卡考勤,依法维护农民工利益!二、温馨提示(张贴在农民工考勤机上):农民工朋友们:没有按月领到足额工资,请按下列方法向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或者市住房城乡建委投诉:1.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投诉电话:3991329。2.市住房城乡建委投诉电话:2110000或者编辑短信内容发送至:05532110000。 |
10.5本次招标执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相关规定 |
项目名称 | 裕溪口道路改造工程 | |||
招标单位 | 芜湖市鸠江区裕溪口街道办事处 | |||
招标方式 | 竞争性谈判 | |||
推荐依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4号》第十二条相关规定,本项目采取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的方式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 | |||
推荐单位 | 单位名称 | 芜湖湾里装饰有限公司 | 联系人及电话 | 晋英勇13305536818 |
推荐单位 | 单位名称 | 芜湖三顺建设有限公司 | 联系人及电话 | 程健13515532070 |
项目编号:评标时间:2022-08-2409:00:00 |
项目实施主体(代理机构)签字: |
姓名 | 金梅珍 | 性别 | 女 | 验证码 | ac6ebc62 |
单位 | 皖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从事专业 | 工程类工程施工市政工程 | 工程类工程施工市政工程 | 工程类工程施工市政工程 | 专业年限 | |
职业资格 | 职称 | ||||
姓名 | 江义 | 性别 | 男 | 验证码e4er8265 | 验证码e4er8265 |
单位 | 芜湖市正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 ||||
从事专业 | 工程类工程施工市政工程 | 工程类工程施工市政工程 | 工程类工程施工市政工程 | 专业年限 | |
职业资格 | 职称 | ||||
姓名 | 盛彬 | 性别 | 男 | 验证码8928c127 | 验证码8928c127 |
单位 | 安微工程大学 | ||||
从事专业 | 工程类工程施工市政工程 | 工程类工程施工市政工程 | 工程类工程施工市政工程 | 专业年限 | |
职业资格 | 职称 |
序号 | 单位 | 姓名 | 联系电话 |
1 | 安街大子 | 盛州 | 15955306827 |
2 | 市重2处 | 188830039 | |
统指中证名园有o) | 1361551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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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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