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重钛烟气在线监测系统等急件二次公开询比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9/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pgwzmyhgxhd23090771604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许程
招标代理机构鞍钢招标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代理联系人罗强0812-3381970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11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11
公告正文
重钛烟气在线监测系统等急件二次公开询比采购公告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重钛烟气在线监测系统等急件二次公开询比(PGWZMYHGXHD23090771604)采购人为攀钢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设备事业部,采购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项目名称:重钛烟气在线监测系统等急件二次公开询比
采购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转谈判采购
本项目采购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1)生产型营业执照
(2)流通型营业执照
3.3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生产型注册资金:200.0(万元)及以上
流通型注册资金:200.0(万元)及以上
3.4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要求投标方均须提供近3年以来类似产品自己的销售业绩证明(合同或发票复印件)。
3.5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能力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其他要求:一、注册要求:接受生产型企业及生产型企业的直属销售机构(办事处,销售分公司)、流通型企业投标。营业执照(统一信用证)上无注册资金的,需提供证明资料,投标产品必须在投标人的生产经营、销售范围内。二、有效投标条件: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生产型企业和提供该生产型企业产品的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的,以生产型企业作为有效投标人,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生产型企业、生产型企业的直属销售机构(办事处,销售分公司)不能以不同的投标人身份同时参加投标。4)如为同一出资人(股东)或出资人(股东)之间可能存在关联交易或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参与投标,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5)投标方必须确保提供的所有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注册资金、资质、业绩等)合法、真实、有效,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6)禁止强制退出采购方合格供应商目录的供应商、自动退出采购方合格供应商目录的供应商(自退出之日起一年内)、鞍钢集团取消投标资格的供应商和攀钢集团公司下发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的供应商参与本次委托所涉及所有标的投标(投标方提供诚信承诺书,详见招标文件)。7)投标方工商注册成立时间未满1年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6本次采购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9月07日18时00分至2023年09月1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下载电子采购文件方式:用户登录进入系统主页面,在“公告信息”下查阅该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缴纳相关费用后自行下载文件。
4.3支付方式:个人/企业网银支付、支付宝、微信。
4.4采购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9月11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本项目指定位置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2023年09月07日
公章Epoint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重钛烟气在线监测系统等急件二次公开询比(PGWZMYHGXHD23090771604)采购人为攀钢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设备事业部,采购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项目名称:重钛烟气在线监测系统等急件二次公开询比
采购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转谈判采购
本项目采购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1)生产型营业执照
(2)流通型营业执照
3.3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生产型注册资金:200.0(万元)及以上
流通型注册资金:200.0(万元)及以上
3.4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要求投标方均须提供近3年以来类似产品自己的销售业绩证明(合同或发票复印件)。
3.5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能力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其他要求:一、注册要求:接受生产型企业及生产型企业的直属销售机构(办事处,销售分公司)、流通型企业投标。营业执照(统一信用证)上无注册资金的,需提供证明资料,投标产品必须在投标人的生产经营、销售范围内。二、有效投标条件: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生产型企业和提供该生产型企业产品的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的,以生产型企业作为有效投标人,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生产型企业、生产型企业的直属销售机构(办事处,销售分公司)不能以不同的投标人身份同时参加投标。4)如为同一出资人(股东)或出资人(股东)之间可能存在关联交易或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参与投标,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5)投标方必须确保提供的所有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注册资金、资质、业绩等)合法、真实、有效,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6)禁止强制退出采购方合格供应商目录的供应商、自动退出采购方合格供应商目录的供应商(自退出之日起一年内)、鞍钢集团取消投标资格的供应商和攀钢集团公司下发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的供应商参与本次委托所涉及所有标的投标(投标方提供诚信承诺书,详见招标文件)。7)投标方工商注册成立时间未满1年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6本次采购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9月07日18时00分至2023年09月1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下载电子采购文件方式:用户登录进入系统主页面,在“公告信息”下查阅该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缴纳相关费用后自行下载文件。
4.3支付方式:个人/企业网银支付、支付宝、微信。
4.4采购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9月11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本项目指定位置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购人: | 攀钢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设备事业部 | 招标公司: | 鞍钢招标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
地址: | 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大渡口街85号 | 地址: | 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东风螺丝觜弄弄坪东路21号 |
联系人: | 许程 | 联系人: | 罗强 |
电话: | 3383859 | 电话: | 0812-3381970 |
2023年09月07日
公章Epo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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