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3501810102802247003
预算金额177.97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大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夏江15396004672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元洪第二污水厂(一期)项目(中部污水处理厂)(监理)

项目编号:
E3501810102802247003
地区:
福清市
来源平台:
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建立时间:
2024-10-30 12:10:36

业主单位:

招标代理:
福建大禹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


项目编号:
E3501810102802247

项目建立时间:
2024-09-29 21:43:33

项目名称:
元洪第二污水厂(一期)

项目地点:
福清市

建设项目行业分类:
农业

建设项目规模:
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建设元洪第二污水厂(中部污水处理厂),一期设计日处理规模为4万立方米,其中一阶段土建规模4万立方米/吨,设备按2万立方米/吨规模安装;二阶段安装2万立方米/吨规模设备。建设应急池、粗格污水提升泵房、细格栅、曝气沉砂池、水解酸化池、两级 A0 生化池、二沉池、磁混凝沉淀池、污泥脱水机房、综合楼、门卫室,总建(构)筑物面积17700.59平方米,其中总计容面积18267.32平方米;污水处理工艺采用粗格栅+细格栅+曝气沉砂池+水解酸化池+两级A0 生化池+周进周出辐流式二沉池+磁混凝沉淀池+次氨酸钠消毒;事故应急水处理工艺采用事故应急池+污水处理主体工艺;污泥处理工艺采用重力浓缩、机械脱水工艺;出水水质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建设尾水管道,总长3.985千米,管材采用球墨铸铁管、钢管,管径为DN1200~DN1400,建设阀门井3座,排气井3座,排泥井3座。本项目分阶段实施。

项目联系人姓名:
夏江

联系方式:
15396004672

资金来源:
3

出资比例:
无 招标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
E3501810102802247003

招标项目建立时间:
2024-10-30 12:10:36

招标项目名称:
元洪第二污水厂(一期)项目(中部污水处理厂)(监理)

项目所在行政区域:
福州市福清市

招标人名称:
福清市港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人代码:
91350181MA32TJ776K

招标联系人:


招标人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大禹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代码:
913501007051935865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电话: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监督部门名称:
福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内容与范围:
招标范围和内容:建设元洪第二污水厂(中部污水处理厂),一期设计日处理规模为4万立方米,其中一阶段土建规模4万立方米/吨,设备按2万立方米/吨规模安装;二阶段安装2万立方米/吨规模设备。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应急池、气浮池、粗格栅污水提升泵房、细格栅、曝气沉砂池、初沉池、水解酸化池、两级A0生化池、二沉池、磁混凝沉淀池、反硝化深床滤池、污泥脱水机房、综合楼、门卫室,总建(构)筑物面积17700.59平方米,其中总计容面积18267.32平方米;建设尾水管道,总长3.985千米;建设阀门井3座,排气井3座,排泥井3座等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监理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招标图纸等为依据)。 标段



标段1:
元洪第二污水厂(一期)项目(中部污水处理厂)(监理)

标段(包)编号:
E3501810102802247003001

标段(包)分类:
公路

标段(包)名称:
元洪第二污水厂(一期)项目(中部污水处理厂)(监理)

标段(包)内容:
招标范围和内容:建设元洪第二污水厂(中部污水处理厂),一期设计日处理规模为4万立方米,其中一阶段土建规模4万立方米/吨,设备按2万立方米/吨规模安装;二阶段安装2万立方米/吨规模设备。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应急池、气浮池、粗格栅污水提升泵房、细格栅、曝气沉砂池、初沉池、水解酸化池、两级A0生化池、二沉池、磁混凝沉淀池、反硝化深床滤池、污泥脱水机房、综合楼、门卫室,总建(构)筑物面积17700.59平方米,其中总计容面积18267.32平方米;建设尾水管道,总长3.985千米;建设阀门井3座,排气井3座,排泥井3座等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监理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招标图纸等为依据)。

投标人资格条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 乙 级 市政公用工程 监理资质。 要求 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注册人员应满足其所持监理资质证书(综合资质或本项目所需专业工程类别)对应的监理资质标准要求。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 市政公用工程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 3.6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 0 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中的/,等级为 /级。 3.7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 / 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 / 中的 / ,等级为 / 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8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9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标段合同估算价(万元):
177.974

计划开工日期:
0001-01-01 00:00:00

工期(日历天):
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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